西电考研 发表于 2024-1-13 14:00:13

西安电子科技大学人工智能学院2019年硕士招生复试与录取工作安排

西安电子科技大学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和录取工作即将开始,根据教育部和学校有关文件精神,现对我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做出如下安排:一、复试原则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和科学选拔的原则,全面衡量,择优录取,按需招生,宁缺毋滥。二、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名单组长:侯 彪副组长:董伟生成员:魏 峻马晶晶 李 甫 李阳阳秘书:田 臻职责:确定复试、调剂资格,录取标准;组织各综合面试小组负责人及秘书进行培训;组织实施;审核拟录取名单;复核质疑申请。联系电话:029-88201531三、纪检监督小组名单组 长:高 晖成 员:张向荣 刘丹华 张 丹 白璐芸职 责:监督实施流程,受理考生投诉,答复考生质疑。监督举报电话:029-88201560四、各学科专业招生计划(一)全日制
学位类型招生学科招生计划备注
总名额推免生普通招考
学术学位081200计算机科学与技术83776含大学生退役士兵专项计划名额1个
081100控制科学与工程16142
专业学位085208电子与通信工程701159
085211计算机技术20515

(二)非全日制
学位类型招生学科招生计划
专业学位085208电子与通信工程30

五、接收调剂计划(一)本学院计算机科学与技术(081200)专业、控制科学与工程(081100)专业一志愿生源充足,不接收调剂。(二)本学院电子与通信工程(085208)专业、计算机技术(085211)专业全日制硕士接收第一志愿报考我院考生的调剂申请。(三)本学院电子与通信工程(085208)专业非全日制硕士接收第一志愿报考我校(含我院)相同或相近专业考生的调剂申请。说明:对于已参加过我院复试,但复试成绩不合格的考生,我院不再接收其任何调剂申请。有意向申请调剂的考生,需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中国研招网:yz.chsi.com.cn,通过调剂平台提交调剂申请,未通过调剂平台报名的考生视为无资格。我院调剂平台将根据第一志愿考生是否充足、复试录取及差额情况适时开放。调剂平台第一轮开放的时间为:3月27日18:00—3月28日8:00,请有意向申请调剂的考生及时申请。第二轮开放时间预计在4月2-3日,具体时间将另行通知,请考生及时留意人工智能学院官网。六、复试资格(一)第一志愿考生非专项计划考生:第一志愿报考我院全日制研究生且初试成绩满足下列条件者,可参加本专业复试:
学位类型招生学科总分数线单科分数线
政治外语数学专业课
学术学位081200计算机科学与技术37050507070
081100控制科学与工程37050507070
专业学位085208电子与通信工程29039395959
085211计算机技术29039395959

大学生退役士兵专项计划考生:初试成绩总分在250分及以上(对应国家线降20分,单科考分不限),即具有报考专业的复试资格。具有第一志愿复试资格的考生名单详见附件1。(二)调剂志愿考生:1、第一志愿报考我院计算机科学与技术(081200)、控制科学与工程(081100),满足我院电子与通信工程(085208)、计算机技术(085211)第一志愿考生复试资格,且申请调剂至电子与通信工程(085208)、计算机技术(085211)全日制或电子与通信工程(085208)非全日制硕士的考生,具有调剂复试资格。2、第一志愿报考我院计算机科学与技术(081200)、控制科学与工程(081100)的“优研计划”考生,未达到我院该学科复试分数线但达到国家初试分数线,且申请调剂至电子与通信工程(085208)、计算机技术(085211)全日制或电子与通信工程(085208)非全日制硕士的,具有调剂复试资格。3、第一志愿报考我校计算机科学与技术(081200)、控制科学与工程(081100)、电子与通信工程(085208)、计算机技术(085211),满足我院电子与通信工程(085208)第一志愿考生复试资格,且申请调剂非全日制硕士的考生,具有调剂复试资格。具有第一轮调剂复试资格的考生名单将在第一轮调剂系统开放,统计申请结束后公布,请考生及时留意人工智能学院官网。七、复试安排除推免生外,全国统考生(含“优研计划”考生)、大学生退役士兵专项计划考生均需参加复试。复试包括思想政治考核、心理测评、专业考试(含专业笔试、专业机试)、综合面试(包括外语听力和口语水平测试、专业知识口试及综合素质考察等)。其中:1、思想政治考核,第一志愿复试考生、调剂志愿复试考生均需参加。考试内容主要包括党的十九大报告和2019年政府工作报告两部分,题型为选择题(共50题),满分100分,考试时间45分钟,考试形式为开卷考试。可携带相关纸质材料,不得携带电子产品。思想政治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思想政治考核安排在复试专业笔试考试之后,当场进行。2、心理测评,网上在线测评,第一志愿复试考生、调剂志愿复试考生均需参加,测评结果作为复试录取参考依据,无测试结果者不予录取。心理测评时间:3月29日-4月1日,请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陆中国大学生心理健康测评系统进行测试并提交:(1)微信扫描下方二维码进入测试界面;(2)使用电脑、手机浏览器输入下方地址:http://xinli.gzedu.com/,进入测试界面。https://sai.xidian.edu.cn/__local/E/86/76/68D259E39741A9147B65003855D_D4CC2257_4732.gif考生点击“获取密码”;输入学校代码:10701;输入学号:考生编号;输入姓名:本人姓名;获取密码后返回登录界面,进行登陆测试。密码获取如有问题,请联系学院老师。3、专业考试,包含笔试、机试,一志愿复试考生、调剂志愿复试考生均需参加,科目详见《西安电子科技大学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人工智能学院招生目录》。为提高工作效率,我院复试考生将分别参加我校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电子工程学院相同学科的专业考试复试。笔试环节所有复试考生均需参加,机试环节仅为参加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专业考试复试的考生需参加。参加专业考试时,请考生务必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及本人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准考证。专业笔试、机试的时间安排在3月31日全天。我院将在3月28日,跟部分能够选择复试专业考试笔试科目的考生确认考试科目,请考生留意邮件、电话,并邮件回复选择的笔试科目(以研招网上登记的邮箱地址、联系电话为准)。具体考试时间、考场安排将于3月29日公布,请考生及时查看人工智能学院网站的通知。4、综合面试,包括外语听力和口语水平测试、专业知识口试及综合素质考察等。每一综合面试小组评委一般不少于5人,小组成员现场独立评分,评分记录和考生作答情况在面试后交学校研招办集中统一保管,任何人不得改动,面试全过程录音录像。综合面试时间预计在4月2日-4月4日,学院将首先进行第一志愿复试考生的综合面试,再根据录取及差额情况,进行调剂志愿考生的综合面试。具体面试分组、时间和地点请随时留意人工智能学院网站通知。综合面试时,复试小组将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查,考生须携带并提交以下材料:(1)本人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准考证;(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1份;(3)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供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往届毕业生提交最后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无学位证者不用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4)大学期间成绩单原件1份,往届生也可提供档案中成绩单复印件(须加盖教务部门或档案部门公章),学院也可要求考生提供专业成绩排名证明;(5)高职高专同等学力考生(管理类联考除外)须提供专科成绩单及本科6门或6门以上课程进修成绩单,以及所报考专业领域的学术期刊上以第一作者发表的文章;(6)未通过教育部学籍、学历验证的考生须提交学籍、学历认证报告原件及复印件1份;(7)现役军人、国防生报考须提交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8)报考学院要求的其它材料以及能证明自己综合素质的其它材料。八、录取(一)考生成绩计算考生总成绩(满分1000分)=初试成绩(满分500分)+复试专业考试成绩(满分200分)+综合面试成绩(满分300分)。其中:1、参加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相同学科专业复试的考生,复试专业考试成绩=笔试成绩(满分100分)+机试成绩(满分100分);2、参加电子与工程学院相同学科专业复试的考生,复试专业考试成绩=0.5*笔试成绩(满分400分)。(二)对于调剂考生的成绩计分说明:1、已参加过我院计算机科学与技术(081200)、控制科学与工程(081100)第一志愿复试的调剂考生,其复试阶段的专业笔试成绩有效,调剂阶段无需再参加专业笔试考试,调剂阶段的面试成绩计为最终面试成绩。2、已参加过我校计算机科学与技术(081200)、控制科学与工程(081100)、电子与通信工程(085208)、计算机技术(085211)专业第一志愿复试的调剂考生,其复试阶段的专业笔试成绩有效,调剂阶段无需再参加专业笔试考试,调剂阶段面试成绩计为最终面试成绩。3、未参加过我院及我校其它学院第一志愿复试的调剂考生,调剂复试笔试成绩即是最终笔试成绩,调剂阶段面试成绩计为最终面试成绩。(三)录取原则考生总分小于600分视为不合格,直接淘汰,不予录取。考生总分在600分及以上的,(1)第一志愿复试录取:将参加第一志愿复试学生的总成绩分专业排名,从高到低顺次录取,其中优研计划考生单列进行成绩排名及录取。(2)调剂志愿复试录取:按照调剂轮次分批次录取。同一调剂轮内,按照学生的总成绩分专业、分培养方式排名,从高到低顺次录取,其中优研计划考生单列进行成绩排名及录取。九、体检1.参加复试的所有考生(全国统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必须参加西安电子科技大学组织的体检,不体检者视为体检不合格,不予录取。2.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制订《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3号)以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卫生部印发的《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12号)执行。3.具体安排按照学校要求执行,详见附件2。人工智能学院2019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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