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和学校有关文件规定,经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会议集体讨论决定,同意破格复试拟录取以下2名考生(详见附件)。现对破格复试拟录取的考生名单进行公示。 1.反映问题的方式:在公示期限内,任何部门、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向受理部门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以部门、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提倡署报本人真实姓名。 2.要求:实事求是,真实准确,反对借机诽谤诬告。 3.公示时间:2015年5月19日—2015年6月1日。 4.受理方法:电子信箱:yanzhao@nbu.edu.cn;电话号码:0574-87600226。 附:公示名单 宁波大学研究生院 2015年5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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