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爱的同学:
恭喜你成为宁波大学的新成员。
我校迎新网站将于6月底开通,请务必在7月24日前登陆迎新网站,了解学校、专业和报到的相关事宜,进入“个人信息采集”进行住宿情况确认(具体说明见附件1),逾期不确认,视为不住宿。地址为:http:// freshman.nbu.edu.cn,用户名:学号,登陆密码:身份证最后六位(若最后一位是字母则须大写)。
乘火车时你可以凭《录取通知书》享受半价。在途中应注意安全,保管好有关证件、钱物等。
一、报到时间和地点
9月10日报到,请新生切勿提前或迟到。报到地点:宁波大学东校区第一餐厅(一楼大厅)。
为方便新生,报到当天即9月10日一天,宁波火车站(汽车南站)、长途汽车客运中心都会有宁波大学校车接送。
自行来校者可在栎社机场乘轨道交通2号线到宁波大学站;在火车站乘轨道交通2号线,火车站(北广场)乘371、541路,火车站(南广场、汽车南站)乘541、501路到宁波大学站;在长途汽车客运中心可乘501路到宁波大学站。
二、凭证报到
新生入学凭身份证、《录取通知书》、校园一卡通、《宁波大学学生家庭情况调查表》和《宁波大学研究生婚育状况调查表》按时到学校报到并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时报到的研究生新生,应当事先书面向所在学院研究生秘书请假,并附相关证明,经所在学院主管研究生工作的院领导批准。请假期限为2周。未请假或请假逾期仍未报到者,除因不可抗力引起的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三、组织关系转移
党员必须带组织关系介绍信,党员组织关系必须经县(市)以上党组织介绍。
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抬头为:(1)“中共宁波大学党委组织部”(浙江省生源);(2)“中共宁波市委组织部”(外省生源)。《中共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须由本人携带,报到时直接交给相应学院党组织(学工办)。党员档案一般连同其他档案统一寄送;或者密封后由本人携带,连同介绍信一并交给相应学院党组织(学工办)。
团员在报到时将组织关系介绍信或团员证交学院分团委(学工办)。
四、户口关系迁移(请特别注意迁移户口手续中的细节要求)
根据公安部门的相关规定,户口实行自愿迁移的原则。
1、凡是宁波市老三区(海曙、江东、江北)的居民户口关系一律不迁(集体户口除外)。
2、原为宁波大学的本科毕业生必须将户口迁出,然后把户口迁移证交所在学院重新申请办理研究生入户手续。
3、需要迁移户口的新生可凭《录取通知书》迁移户口。户口迁往地址必须是:宁波大学(可为宁波大学××级××学院××班,或宁波大学的具体地址:浙江省宁波市江北区风华路818号××级××学院××班),户口迁移证上的签发日期必须在新生报到日期之前;非本年度的户口迁移证,必须换发新的户口迁移证,否则不予办理。户口迁移证于报到当天交至所在学院,逾期不再办理。
4、姓名:户口迁移证、居民身份证、《录取通知书》上使用的姓名必须一致;如有出入,必须到原户籍所在地的当地公安机关做好更改手续。
5、除婚姻状况一栏外,所有的项目都必须填写完整,婚姻状况一栏空白默认为未婚。
6、迁移原因:必须填写升学或大中专招生,不能填写毕业或毕业分配等。
7、户口迁移证上必须加盖有当地公安机关的户口专用章。
8、户口迁移证的左下角有一个数字(1、2、3或4)这里代表的意思是指要本张迁移证上登记的人数。一般情况下都是1。如果这个数字缺失,这张迁移证是无效的,需要退回更换。
9、不能私自更改迁移证上内容,不能有明显折痕。如需更改,最好在原迁移证上更改,在更改处加盖公安户口管理的校对章,如果更换新的迁移证,需特别注意不能更改迁移证的签发日期,新的迁移证的签发日期与原迁移证的签发日期必须要一致,否则公安机关不予受理。
五、新生复查
入学后三个月之内,按国家有关规定对新生进行录取资格、身体等方面的复查。复查合格者方能取得我校研究生学籍。
在入学报到时,2016年的应届本科毕业生需提供以下材料给所在学院研究生办:毕业证书原件(原件审核后返还)和复印件,以及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xlcx/lscx.jsp)查询后下载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打印件(勾选“当年毕业生”,应届毕业生2016年底前查询免费)。推免生除提供以上材料,还需提供学士学位证书(原件审核后返还)和复印件。
六、照片
准备近期一寸免冠照片3张(黑白、彩色皆可),报到时交所在学院。
七、收费项目及标准
交费项目 |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除学术型旅游管理(中法合作)及专业学位硕士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和旅游管理)] | 学术型 旅游管理 (中法合作) | 公共管理(MPA)、 旅游管理(MTA) | 工商管理(MBA) |
学费 | 8000元/生.学年 | 20000元/生.学年 | 全程4.5万元/生,按学年缴纳,第一、二学年各1.8万元,第三学年0.9万元 | 全程6.5万元/生,按学年缴纳,第一、二学年各2.6万元,第三学年1.3万元 |
住宿费 | 1000元/生.学年 | 1000元/生.学年 | 1000元/生.学年 | 1000元/生.学年 |
新生入学体检费 | 60元 | 60元 | 60元 | 60元 |
合计(住宿) | 9060元 | 21060元 | 19060元 | 27060元 |
合计(不住宿) | 8060元 | 20060元 | 18060元 | 26060元 |
八、缴费
1、缴费时间:8月31日前
2、缴费金额:按照上述第八条规定的收费项目及标准。其中公共管理(MPA)、工商管理(MBA)属人才选送的,若学费由市人才中心出,须出具人才选送证明材料(盖单位公章),并在我校统一发放的建行卡中存足1060元(住宿的)或60元(不住宿的)
3、缴费方式:
(1)银行代扣代交。
在8月31日前将应缴费用总额存入学校统一发放的建设银行储蓄卡中,并持银行回单和银行卡前来报到。
(2)网上缴费。
登录迎新网站(http:// freshman.nbu.edu.cn)进行网上缴费。注意:网上缴费成功后,为避免发生银行代扣代交重复扣款,要求你的建设银行储蓄卡中的余额低于应缴费用总额。
★建设银行储蓄卡是学生在校期间发放奖助学金等以及学杂费结算的唯一指定银行卡,请你妥善保管,并携卡前来报到。
九、咨询方式
研招办电话:0574—87600226;
各招生学院联系方式:http://graduate.nbu.edu.cn/zsgz/sy/xxfw/gssdlxfs.htm。
附件:
1. 宁波大学2016级研究生新生住宿确认说明
2. 研究生国家助学贷款须知
3. 宁波大学学生家庭情况调查表
4. 宁波大学国家助学贷款申请表
5. 宁波大学研究生婚育状况调查表
宁波大学研究生院
2016年6月
注:可在我校研招网、宁波大学研究生招生微信及手机网站上查看《新生安全须知》和《宁波大学研究生奖助政策介绍》等。
宁波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graduate.nbu.edu.cn/zsgz/sy.htm。
file:///C:/Users/zhf/AppData/Local/Temp/ksohtml/wps74A4.tmp.pngfile:///C:/Users/zhf/AppData/Local/Temp/ksohtml/wps74A5.tmp.jpgfile:///C:/Users/zhf/AppData/Local/Temp/ksohtml/wps74A6.tmp.jpg
宁波大学(微信号:NBU1986) 宁波大学研究生招生手机网站 宁波大学研究生招生(微信号:NBU-YZ)
附件1:
宁波大学2016级研究生新生住宿确认说明
各位新生:
你好!为充分利用我校现有学生宿舍资源,经研究生院/研究生工作部与学生社区服务中心商定,2016级研究生新生需进行住宿确认,请广大新生予以配合。
确认方式:
登陆宁波大学迎新网站http://freshman.nbu.edu.cn/进行住宿确认,网上确认时间截至2016年7月24日。
具体说明:
1、如果你入学后需要学校安排住宿,请在“个人信息采集”栏的“是否住宿”项选择“是”,学校将在你入学时予以安排住宿;如果你入学后不需要学校安排住宿,请在“个人信息采集”栏的“是否住宿”项选择“否”,学校将在你入学时不予以安排住宿;未按规定确认者,一律视为确认不住宿。
2、确认住宿的学生可以在开学前一周内在宁波大学迎新网站上查询住宿地点以及具体宿舍。未按规定时间在网站上确认住宿的学生,学校将不予安排住宿。
3、学生社区服务中心对确认住宿的学生按学院相对集中的原则进行安排。未按规定时间在网站上确认住宿的学生,若确有特殊情况需住宿,可在开学后到学生社区服务中心上交《宁波大学学生住宿申请表》,中心会根据实际住宿情况进行安排,但不再遵循学院集中的原则。
4、硕士生宿舍3人/间(公共卫浴)、4人/间(独立卫浴),住宿随机安排,不接受任何形式的选择。床上用品可在报到当天现场购买。
5、已提前申请并已批准入住的学生开学后不再进行寝室调整,不需要进行此项住宿确认。
6、对住宿安排相关工作如有疑问可以向学生社区管理服务中心咨询,联系电话:0574-87600979,咨询时间为2016年7月4日(双休日除外)前的9:00-16:00。
附件2:
研究生国家助学贷款须知
国家助学贷款分为生源地贷款和就学地贷款。
◆生源地助学贷款是指向家庭所在地的农村信用社、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办理的无需担保或抵押助学贷款,相关信息可以到当地的教育部门咨询。为使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能够多渠道获得国家助学贷款,原则上要求学生首先向生源地银行申请助学贷款,并向贷款经办金融机构提供以下信息,以便贷款由经办金融机构直接汇入学校:
户名:宁波大学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宁波江北支行
帐号:(3901130009000002464)
汇款时请注明贷款学生姓名,学生如是国家开发银行贷款,到校后将回执单交至学校学生资助中心;如是其他银行,到校后请到计财处领取贷款缴纳学费。
◆对于家庭经济确实困难,且在生源地无法贷款的自筹经费研究生实施就学地助学贷款。贷款的最高额度为1.2万元/年,在校期间申请总额,2.5年制不得超过3万元,3年制不得超过3.6万元。
一、贷款对象
家庭经济困难且在本科(或硕士)期间通过国家助学贷款完成学业的自筹经费研究生。
二、贷款申请材料
为方便学生入学后申请国家助学贷款,请您按要求准备下述材料,并于开学报到后交所在学院研工办:
1、 宁波大学研究生国家助学贷款申请表;
2、 录取通知书复印件;
3、 同意申请贷款的家长(或配偶)回执单;
4、 《宁波大学研究生家庭情况调查表》(表格附后,表内每项内容均需认真填写,请用碳素墨水书写,由乡、镇或街道以上民政部门盖章有效,党委会、村委会和居委会盖章无效);
5、 父母亲(或配偶)及学生本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6、 家庭或保证可联系到的固定电话3个月内的话费单原件。
7、 个人对于家庭经济困难情况的说明。(盖章部门同第4条)
我们希望家长(或配偶)慎重考虑,若同意其申请在校期间申请国家助学贷款的,请在此份家长(或配偶)回执单上填写相关内容并签名确认(若申请者伪造签名,一经发现,取消贷款资格,并按照学校相关规定严肃处理)。祝身体健康,工作顺利!
宁波大学
2016年6月
回 执 单
宁波大学﹎﹎﹎﹎﹎﹎﹎﹎学院:
鉴于家庭经济困难,我同意﹎﹎﹎﹎﹎申请在校期间﹎﹎﹎学年的国家助学贷款总额﹎﹎﹎﹎元,并郑重承诺:保证监督和帮助其按期归还贷款本息。
家长(或配偶)签名﹎﹎﹎﹎﹎﹎﹎﹎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附件3:
宁波大学研究生家庭情况调查表
学院:专业:学号 :年级:
研究生本人基本情况 | 姓 名 | | 性 别 | | 出生年月 | | 民 族 | |
身份证号码 | | 政治面貌 | | 入学前 户口 | □城镇 □农村 |
家庭人口数 | | 本科(硕士)毕业学校 | | 手机号码 | |
孤 残 | □是□否 | 单 亲 | □是□否 | 烈士子女 | □是□否 |
家庭通讯信息 | 详细通讯地址 | |
邮政编码 | | 联系电话 | (区号)- |
家庭成员情况 | 姓名 | 年龄 | 与研究生 关系 | 工作(学习)单位 | 职业 | 年收入(元) | 健康 状况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影响家庭经济状况有关信 息 | 家庭人均年收入 (元)。研究生本学年已获资助情况 。 家庭遭受自然灾害情况: 。家庭遭受突发意外事件: 。 家庭成员因残疾、年迈而劳动能力弱情况: 。 家庭成员失业情况: 。家庭欠债情况: 。 其他情况: 。 |
签章 | 研究生本人签字 | | 研究生家长(或配偶)或监护人签字 | | 研究生家庭所在地乡镇或街道民政部门意见 | 当地低保标准: 元/人.月 经办人签字: 单位名称: (加盖公章) 年 月 日 |
当地民政部门信 息 | 详细通讯地址 | |
邮政编码 | | 联系电话 | (区号)- |
注:1.申请国家助学贷款或进行贫困生建档的考生必须填写此表。
2.低保户、烈士家庭、五保户、残疾研究生等附证明文件复印件。
3.此表将作为研究生在宁波大学在读期间申请各类资助的重要依据。
4.表内每项内容均需认真、如实填写,并按要求盖章、签字。
附件4:
宁波大学研究生国家助学贷款申请表
姓 名 | | 性别 | | 学 院 | | 专业年级 | |
学 号 | | 学制 | | 毕业时间 | | 寝室电话 | |
家庭详细 地址及邮编 | | 家庭 电话 | |
就读期间学习情况总体评价: 优 良 一般 差 | 就读期间累计不及格必修课目数 | | 有无违纪处分记录 | |
上学年非学业因素综合评价指标: 有不合格项□ 无不合格项□ | 有无不良信用记录 | 有□ 无□ |
本科期间助学贷款金额元 | 本次申请贷款金额元 |
申 请 理 由 | |
导师意见: 导师签名: 年 月 日 签 | 学院审核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 学校学生资助中心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 银行审批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
申请材料: 1)录取通知书复印件;2)《宁波大学学生家庭情况调查表》(乡镇街道以上民政部门盖章证明)原件;3)家长(或配偶)签名同意贷款并按期归还本息的家长(或配偶)回执单; 4)家庭或保证可联系到的固定电话近3个月内的话费单原件;5)父母双方(或配偶)身份证复印件及学生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每位学生的申请材料务必按所标顺序用A4纸装订。〉
附件5: 宁波大学研究生婚育状况调查表 |
姓名 | | 性别 | | 出生年月 | | 民族 | |
所在学院 | | 入学时间 | |
专业 | | 类别 | 硕士生□ 博士生□ |
原就读学校或工作单位 | |
婚姻状况 | 未婚□ 已婚□ |
生育状况 | 已育□ 未育□ | 子女情况 | |
是否办理独生子女证 | 已办□ 未办□ | 办证时间 | 年 月 日 |
有无违反计划生育情况 | |
入校前所在单位(院校)或户口所在地 计划生育部门意见 (情况是否属实) | 经手人签字 : 公章: 年 月 日 |
说明: 1. 本校在校生直接读研的,可由原所在学院盖公章; 2. 请按表格要求,真实、详细地逐栏填写,盖公章后交到所在学院研究生辅导员处。 |
附件:6:
新生安全须知
亲爱的同学:
学校的生活多姿多彩,却又紧张有序。总体上,学校环境优美,治安状况良好。但是,我们还是要提醒你,今天的校园并不是世外桃源,而是一个开放的社会,在这里同样可能发生盗窃、诈骗等案件。因此,你需要树立安全意识,做到警钟长鸣,防患于未然。
一、报到途中注意事项
1.妥善保管携带的行李,不要让携带的行李离开自己的视线;
2. 要注意保护个人及家庭信息,不要轻易向陌生人透露;
3. 上下车时不要拥挤,谨防财物被盗;
4. 大额现金请存入银行,并注意保管好银行卡密码,勿用身份证号、生日、电话号做密码。
二、到校后注意事项
1.电脑、手机等贵重物品应随身携带或锁入抽屉、柜子,养成随手关门的习惯;
2.拒绝上门推销人员。一要防止因为购买伪劣产品受骗;二要防止“顺手牵羊”者趁你不备时拿走贵重物品;
3.因学校紧靠高等级公路,步行或骑自行车过公路时请从有红绿灯的道口(人行横道)或地下通道通行;
三、开始大学生活中的注意事项
(一)防盗篇
案例1:2015年3月23日,阳明学院刘某在当天18点至20点之间,放在寝室内的1000元现金被盗,此时间段内寝室无人。
保卫处提示:怎样做好宿舍防盗工作?
1.将较大数额的现金及时存入就近银行,需用时即用即取;
2.手机、笔记本电脑等贵重物品应妥善保管,人离开时要随身携带或锁入抽屉;
3.离开宿舍时,养成随手关门的习惯,特别是晚上睡觉前要检查寝室及阳台门是否锁上;
4.保管好自己的钥匙,不能随意转借他人或交给他人保管;
5.不要随意留宿外来人员;
6.拒绝上门推销。
案例2:2013年1月4日,外语学院谢同学去ATM机取款,卡未拔出,过一分钟后想起来,回去同一ATM取款室,内有一男子正在取钱,并用身体挡住屏幕,取了较长时间后男子出来上前询问,男子称取出500元,是用自己的卡,并出示银行卡及500元钱。后经过调查该同学银行卡内被取走1000元现金,取钱的就是这名男子。
保卫处提示:怎样防止信用卡(存折)内存款被盗?
1.注意密码的保密,不请他人帮助记密码,设置密码应选择不易被破译的数字;
2.将银行卡和身份证分开存放;
3.一旦发现信用卡(存折)被盗或丢失,应立即向银行挂失,并及时补办。若发现存款被盗,应及时向学校保卫处报告或公安机关报案;
4.在取款机取款时切记将银行卡从取款机内取出。
案例3: 2015年3月31日晚,理学院桑某在操场跑步时,将书包放在操场的铁栅栏门口。跑完步后,发现书包内的钱包被盗。
案例4:2015年4月4日,阳明学院殷某在阅览室自习,钱包放在存包处,不确定门是否锁好。晚上8点发现钱包丢失。
案例5: 2015年4月21日9点,机械学院孙某离开教室,将华硕笔记本电脑放在教学楼的考研教室里。中午13点回到教室发现电脑不见了。电脑价值4800元。
案例6: 2015年5月6日,医学院王同学在餐厅二楼用餐时小米3手机遗失。
保卫处提示:公共场所怎样防盗?
运动场地、教室、图书馆、教学楼、餐厅等公共场所都是失窃案易发地点,请切记:
1.贵重物品不要离开自己的视线;
2.人离开时要随身携带贵重物品;
3.手机钱包等物品不要放在外衣口袋里;
4.不要用包在食堂占座位;
5.包要放入存包柜,存入物品后不要忘记上锁。
(二)防骗篇
案例7: 2015年3月5日早上7点50分,海洋学院芦某接到一个诈骗电话,对方声称有领导过来,现急需钱打点领导,因人多现金不方便,所以求助芦某帮忙往领导银行卡汇钱。芦某误认为对方是自己导师,向对方转账9000元。
保卫处提示:如何防止假冒的“导师、老师”借钱?
1.当不能辨别电话或短信的真假时,要跟相关单位或个人确认信息真伪,不要贸然汇款;
2.不要拨打短信中所留的电话;
3.不要用手机回拨陌生电话,最好找固定电话打回去;
4.对于一些根本无法鉴别的陌生电话或短信,可以不予理睬。
案例8:2015年4月14日,外语学院陆某在公寓楼下见到一自称从外地来宁大学习叫刘强的男子,由于刚来本地,未带身份证,无法办理银行卡,现在要转一笔钱,便向陆某借银行卡用。但男子称24小时后钱才能到陆某的账号内,便提出先从陆某卡中取现金,并留给陆某一个电话(13143440155)。陆某同意后,便来到中国建设银行ATM机取出现金给了男子,后陆某未收到钱且男子留下的电话不能接通,才明白自己被骗,损失价值1900元。
保卫处提示:怎样防止“以借为名”的被骗?
1.在校园及周边遇到需要帮助的人员时,尤其是自称香港澳门等地的人,请不要轻易相信这些人,更不要将自己的手机、银行卡、手提电脑等物品借其使用,以防受骗;
2.当有人向你借银行卡时,可以提醒他存一元钱去附近的任何一家银行开户,坚决不能透露自己的银行卡账户及密码;
3.有人向你借手机时,你可以帮他打,或者带他去公共电话亭;
4.当有人向你借现金时,你应该带他去救助中心或相关的职能部门,不要贸然掏出自己的钱;
5.若有人寻求救助,自己又把握不准时,可以向学校保卫处求助,让学校相关部门帮助那些确需帮助的人员。
案例9:2014年9月10日,一名30多岁男子进入国交学院于某的公寓内,自称所卖的学生上机卡是学校必须要买的,随后四名学生每人交200元进行购买。该名男子用同样的手段骗了大概有十几名新生。
保卫处提示:怎样防止上门推销的被骗?
不要轻信上门推销人员,他们常以打折、优惠、做勤工俭学为诱饵,利用人们贪图便宜的心理,实施诈骗。
案例10: 2015年5月17日,我校郝某在淘宝网购物成功后,接到自称支付宝中心维护工作人员男子的电话(13732173055):你购买的商品支付未成功,现将货款退回,请重新操作并购买。QQ:3065078860,昵称:订单处理中心。郝某加对方QQ联系,对方发来一个网址:http-//t.cn/R2ZNGs4要郝某进入操作。郝某信以为真,便点击网址按网上提示填入自己银行卡信息,密码及手机收到的验证码,后郝某发现自己银行卡内的4250元被骗走。
保卫处提示:怎样防止网络购物被骗?
1.要选择正规经营的购物网站。一般来说,正规网站都标有网上销售经营许可证号码和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红盾标志,消费者可点击查询;
2.不要直接汇款。尽量使用第三方支付平台,如:支付宝、财付通等,不支持第三方支付平台的网站、网店都不要光顾;
3.支付密码与登录密码不要相同;
4.不要随便透露账户密码信息。几乎所有网购平台的客服人员都不会向用户索取个人信息,尤其是密码信息,是绝对不可能直接索取的。
案例11:2015年4月7日,阳明学院林某的QQ上有同学与其联系,要求帮忙给手机充值。林某给对方充了100元后,对方说不够需再充100元。充完200元后,对方又要求再充值300。此时,该生意识到自己被骗。
保卫处提示:如何防止因信息泄露被骗?
1.注意保护好自己的个人信息,不要轻易透露给陌生人;
2.提醒家长切勿相信陌生人打来的求救电话,应及时联系学校或公安机关核实真伪,不能给陌生人汇钱,防止被骗;
3.学生要经常跟家长联系,并且让家长储存班主任、辅导员和一个要好同学的电话号码,以备联系不到本人时可以通过其他方式取得联系,最好有学校接报警的电话(0574-87600110),通过组织来核实情况。
(三)交通安全篇
案例12:2016年4月1日,医学院学生骑电动车带人,骑车至锦绣活动中心附近时,因车速过快将阳明学院毛同学连自行车带人撞倒,然后骑车逃逸。
保卫处提示:
1.遵守交通法规和学校的规章,掌握基本交通安全知识;
2.忌在校园内骑快车,骑车带人等;
3.行走时注意力集中,不在道路上进行球类活动、使用滑板、旱冰鞋等滑行工具。;
4.根据学校规定:学生无特殊情况,未经学院同意、保卫处批准,不得在校驾驶机动车。
(四)消防安全篇
案例13:2011年2月19日早上6:00分左右,西校区5号宿舍楼505室发生火警。所幸发现及时、未酿成大灾。起火原因为该寝室学生使用烘鞋器时,发现烘鞋器变压器指示灯不亮,由于该生当时在玩电脑,以为没通电也没拔下插头就直接把烘鞋器变压器放进了柜子。第二天早上被烟呛醒,发现床下柜子已经起火。
保卫处提示:
提高消防安全意识,平时注意以下几点:
1.不乱拉乱接电线,不使用电炉、电热杯、热得快、电饭煲等大功率电器
2.不使用煤气炉、酒精炉、液化气炉等明火;
3.使用台灯、充电器、计算机等电器注意发热部位的散热;
4.室内无人时,关闭电器和电源开关;
5.不存放易燃易爆物品,不在宿舍内焚烧物品;
6.爱护消防设施,不随意移动灭火器材或损坏消防设备;
7.发现安全隐患及时向管理人员和有关部门报告等。
(五)防扒篇
案例14: 2014年4月9日,教师教育学院邓某将手机放在上衣口袋里,去农贸吃饭。回到寝室后发现手机不见了,手机已经关机。
案例15: 2015年3月9日,海洋学院钟同学在农贸东街里吃饭时,放在口袋里的Iphone6手机被扒。
保卫处提示:
在学校商业街购物、用餐以及乘坐公交车时,手机、钱包等物品尽量不要放在外衣口袋里,要妥善保管;另外,尽量不要乘坐非法营运车辆和无牌无证三轮车等。
以上是校园及周边发生过的案例,请同学们吸取前人的教训,加强自身安全防范意识,遵守校纪校规,平时多关注安全知识,牢记安全第一。
学校为方便师生报警求助,成立了校园110服务中心,校园110服务中心是保卫处为方便师生,提高服务效率和质量,提升工作品质而创立的一个服务性窗口,该窗口倡导One-stop service(一步到位)服务理念,以“窗口式”工作为特色,设立接报警、户政、办证、派出所执勤等四个工作窗口,提供政策咨询、户籍管理、证件办理、接报警等一站式服务。
服务中心以维护校园正常的教学秩序和生活秩序,保障师生员工的人身及财产安全,确保快速有效地处置各类报警案件及解决师生的各种应急求助问题为指导思想。不论你在安全、户籍、证件办理等方面遇到了什么困难,我们都会在第一时间帮助您解决。
欢迎加入宁大治保群QQ:224585476,你我共同努力,共创平安宁大!
校园110服务中心地址:校老行政楼一楼
校园110服务中心电话:0574-87609090(8:00-22:00)
24小时报警求助电话:0574-87600110或678110(移动虚拟短号)。
保卫处网址:http://bwc.nbu.edu.cn/
孔浦派出所报警电话:0574-87636325
庄市派出所报警电话:0574-86691192
校园110时刻准备着,竭诚为您服务!
宁波大学保卫处
江北公安分局孔浦派出所
镇海公安分局庄市派出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