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查询方式 注:查询方式三需提供准考证号,忘记准考证号的考生请选择查询方式一或查询方式二。 二、成绩复查 各科目考试成绩已经过反复查对,一般不存在试题漏改及结分登分有误等情况。考生如对成绩有疑义,可提出成绩复查申请,具体通知如下: 1.每人限查一门,申请时间:2月3日-6日,逾期不再受理。 2.申请办法为系统提交结合电子邮箱发送材料。 3.复查不查评卷宽严标准,不重新评阅答卷,只核对卷面有无漏批、错批或结登分有无差错;复查结果只向考生提供所复查科目成绩总分。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考生答卷按照国家秘密级事项管理,我部门组织专门人员进行复查,考生不得查阅答卷。 5.复查结果由研招办于2月10日前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上公布。
宁波大学研招办 2018年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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