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根据《2017年天津市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须知》,选择南开大学考点的考生,提交网报信息后,应在网上报名截止日期(10月31日)前,通过“网上支付”缴纳报考费,得到交费成功信息后,方可持报名号在规定时间确认网报信息,否则报名无效,不予现场确认。请考生务必于网上报名期间在网上支付报考费,现场确认期间,一律不接受现场补交费。
(1)“招生单位”、“报考点”及“考试方式”三项为报考关键信息,考生提交信息生成报名号后,此三项信息都不允许再修改(不论是否已支付报考费);因涉及报考费金额,考生一旦提交缴费申请,无论缴费是否成功,报考专业均不可再改为报考费收费标准不同的专业(即收费标准为110元/人的专业和收费标准为170元/人的专业之间不可互相修改)。 考生未按要求,错选报考点、报考单位、考试方式及错报收费标准不同的专业的,已支付的报考费不退(考生若要正确报名,须在网上报名截止时间10月31日22:00前,重新报名、重新缴费,逾期不再补报)。 (2)考生未按规定时间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的,不退报考费。 (3)已报名考生未参加考试的,不退报考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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