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招信息] 2018年医学工程与转化医学研究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名单及复试录取工作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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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369 | 回复0 | 2023-7-21 14:05:3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根据教育部和天津大学有关招生录取文件精神,结合我院今年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现将2018年医学工程与转化医学研究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和调剂工作安排如下。
一、工作原则
1、坚持复试的科学性。采用综合性、多元化的考察方式和方法,积极探索高层次专业人才选拔规律,使拔尖创新人才能够脱颖而出。
2、全面考查,有所侧重。在德智体能等各方面全面衡量的基础上,注重对专业能力和综合素质的考核,注重对思想政治素质和身心健康状况的考核。
3、成绩量化。专业能力和综合素质考核都有量化结果。
4、复试工作要坚持公开公正公平原则。复试过程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操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
5、以人为本、服务考生。提高服务意识,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
二、复试工作
(一)复试分数线
医工院2018年全日制硕士研究生计划招收29人,已招收推免生9人,复试分数线要求:政治50分,英语50分,专业课180分,总分310分。
(二)资格审查
所有列入学科、专业复试名单的考生,均须通过硕士招生管理系统网上交费平台及时缴费,复试费标准为90元。完成缴费后,考生可适时在网上下载打印《复试资格审查合格单》,并持《复试资格审查合格单》及准考证、身份证原件、毕业证原件(应届本科生持学生证)进行资格审查。参加复试前,考生将加盖好印戳(资格审查现场盖戳)的《复试资格审查合格单》交学院研究生教务老师或复试小组秘书审验。
综合面试环节由学院收取或审验成绩单原件(往届生若无原件需复印件加盖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公章,应届生加盖所在学校教务部门公章);复试后,学院负责收回《复试资格审查合格单》,并再次核验考生身份信息。
特别提示:
1、身份证如果丢失,需由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证明,并于证明上贴本人照片并骑缝加盖公章。
2、学生证如果丢失,需所在学校学籍管理部门出具证明,并于证明上贴本人照片并骑缝加盖公章。
3、缴费后因各种原因不能参加复试者,已支付的复试费不退。已经缴纳复试费的考生,参加校内调剂复试不必重复缴费。
4、如需领取复试费发票,请于4月24日—25日,到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卫津路校区第9教学楼104室)领取。
5、研究生院仅负责对上线考生进行资格审查,是否可参加复试详见各报考学院网上通知。
6、复试结束后,凡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一律不予录取。
(三)复试内容
复试内容包括专业能力考核、综合素质考核两部分。专业能力考核包括外语听说能力测试和专业课笔试;综合素质考核包括实验能力测试和综合面试。
1、专业能力考核:
(1)外语听说能力测试采用面试方式,内容包括公共外语和专业外语。
(2)专业课笔试主要测试学生专业素质和专业能力,考试时间为60分钟,笔试科目为医学科学与工程基础。
2、综合素质考核:
(1)实验能力测试考生实验和动手操作技能,采用面试的方式进行。
(2)综合面试由参加复试的老师直接提问。考核内容应涉及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考生的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考核,考生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考核,考生对报考专业发展动态了解以及在本专业发展潜力考核;考生的科研和社会工作能力、实践经历考核,考生的事业心、责任感、协作性和心理素质以及举止礼仪和表达能力考核等。
每位考生的面试时间20分钟,面试成绩由每位复试小组成员独立给出分数,然后取算术平均值得出。
(四)复试规则
复试成绩总分200,其中专业能力考核80分,综合素质考核120分。专业能力考核成绩包括外语听说能力测试15分、专业课笔试65分;综合素质考核成绩包括实验(实践)能力测试30分、综合面试90分。
考生复试成绩包括专业能力考核、综合素质考核两部分成绩之和,其复试成绩低于120分视为复试成绩不合格。
录取规则
1、贯彻对考生进行德智体能全面衡量的精神,坚持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对参加复试合格的考生先录取报考第一志愿考生,再录取调剂考生。
2、录取时按照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进行名次排序,若总成绩相同,按照复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
考生总成绩计算公式为:
考生总成绩=(初试总成绩÷2.5×60% +复试总成绩×40%
3、凡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一律不予录取。
4、没有参加复试或者复试总成绩不合格的考生将不予录取。
、时间安排
有关资格审查、体检安排详见天津大学研究生招生网通知。
复试具体安排如下:
参加范围
时间
地点
相关要求
专业知识测试
资格审查合格考生
3月17日上午
10:00-11:00
另行通知
凭身份证、准考证、资格审查合格单参加笔试
外语能力、实验测试及面试
资格审查合格考生
3月19日下午
13:30-17:00
另行通知
凭身份证、准考证、资格审查合格单参加笔试
其他事宜
1、本办法中未尽事宜,均按照《天津大学201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进行。
2、请全体考生务必保证所留通讯方式畅通,以便将相关信息及时通知到本人,否则后果自负。
3、有关调剂信息请随时关注天津大学研究生招生网(http://yzb.tju.edu.cn)关于医工院相关调剂通知。
4、咨询及申诉渠道:天津大学医工院教务办公室  022-83612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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