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我校2019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接收专业及名额 我校全日制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的专业(有工作年限要求的除外)均可接收推荐免试生。各专业拟接收推免生人数原则上不超过本专业招生计划的50%。
二、基本条件 1.获得推荐免试资格的2019届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毕业生,且本科所学专业与申请专业相同或相近。 2.本科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有科研潜力和创新意识,身心健康,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时间安排 1.即日起至9月13日24时前,预计可获得推免资格的推免生,可登录我校推免生预报名系统中
2.9月15日前,在研究生院网站上公布初审合格名单。
3.9月20日,初审合格的推免生到所申请学院报到,报到时须携带以下材料(我校选拔并报考我校的推免生只需在网上填报,不用再提交纸质申请材料): (1)《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个人申请表》(见附件); (2)加盖学校教务处公章的本科阶段成绩单; (3)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426分或涉外专业六级考试426分以上成绩单复印件,或相当英语水平的其他等级证书复印件。
4.9月20-21日,各学院组织复试,具体时间以学院安排为准。 复试包括专业课笔试及综合面试,满分均为100分,60分及格。复试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跨一级学科申请,可根据所申请学院要求,参加所申请一级学科的综合考试。
5.9月26日前,确定拟录取名单并在研究生院网站上公示。
6.9月28日16时前,拟录取推免生须登录研招网推免服务系统中 研招网推免服务系统预计9月28日0:00时开通,如有变动,填报时间及后续确认时间自动顺延。
7.9月29日16时前,拟录取推免生须在推免服务系统中确认接受我校复试通知和待录取通知。 未获得推免资格以及逾期未确认的考生将取消拟录取资格,由该专业候补拟录取的推免生按复试成绩高低顺次递补。凡在推免服务系统中已确认接受其他学校拟录取资格的推免生,视为自动放弃我校拟录取资格。时间安排如有变动,以正式通知为准。
四、其他 1.推免生必须确保提供信息材料真实、准确,若发现申请人弄虚作假,将取消拟录取资格。
2.正式录取前,我校将对推免生的拟录取资格进行复审,通过者方可被录取,未通过者将被取消拟录取资格,由学生所在学校本科教务部门按本科学籍管理规定办理相应手续。具体包括: (1)完成本科培养方案规定的所有课程及实践环节(含毕业论文或实习)的学分要求; (2)毕业论文或实习成绩应在“良好”以上; (3)获得拟录取资格后,本科必修、限选及公选课程不得出现因不及格而重修的情况; (4)自获得拟录取资格至资格复审之日未受过任何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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