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5600 美术与书法 (上海美术学院) |
上海大学美术与书法为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硕士学位在一级学科下招生及培养。本学位点上海美术学院下设“海派美术传承与创新”、“国家重大历史题材创作”、“公共艺术与社会美育实践”和“书法艺术传承与创新”四个学术方向。
本学位点上海美术学院目前共有专任教师82人,博士生导师42人(含校外特聘专家)。学科学术带头人及骨干成员长期从事本领域的前沿研究,学术力量雄厚,在全国具有较大的影响。本学科学术梯队完整,学术氛围浓厚,科研条件良好,目前承担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和国家社科基金一般项目及省部级科研项目多项,并与海内外专家、学者建立了广泛的学术联系。
本学位点依托上海地域文化特色、对接国家与地方需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践行“深实博约、正德思行”育人理念,培养传承海派文脉、具有国际视野、全面发展的美术与书法创作研究的卓越人才。 |
学制:3 年 |
研究方向: |
01. 中国画
02. 油画
03. 版画、摄影
04. 壁画、岩彩画
05. 雕塑
06. 书法篆刻
07. 艺术管理 |
指导教师: |
白璎教授、陈红梅教授、蒋进军教授、蒋铁骊教授、罗小平教授、潘文艳教授、孙海垠教授、苏金成教授、唐楷之教授、吴鹏教授、夏阳教授、翟庆喜教授(以上姓名按首字母排序)等多名教授、特聘教授、副教授及博士讲师。 |
考试科目: |
1. 101思想政治理论
2. 204英语二
3. 712美术造型基础(01、02、03、04、05方向)
630书法篆刻理论(06方向)
641艺术理论(07方向)
4. 950美术专业基础(绘画)(01、02、03、04方向)
504美术专业基础(雕塑)(05方向)
862书法临摹与创作(06方向)
859中外美术史(07方向) |
复试科目: |
a.专业综合
b.专业面试
c.外语面试(英语) |
备注: |
1、本年度实际招生导师以复试公布的招生方向与导师名单为准。
2、以上方向均在上海美术学院培养。
3、报考研究方向为07 艺术管理的考生可在国家规定的全国各考点报名考试,报考其他研究方向的考生网报时须选择上海大学考点(报考点代码:3112),到上海大学考试。
4、专业报考咨询热线(工作日8:00-11:00, 13:00-16:00):(021)5651090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