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中南财政考研 于 2020-4-3 16:36 编辑
复试分数线及复试比例
1.在达到国家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的基础上,学院(中心)以招生计划数(计算时必须先扣除推免生招生计划数,即学院(中心)已录取的2019年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所占用的招生计划数不再纳入统考硕士生复试人数的计算基数)为基数,按照招生计划数乘以120%—130%的比例的方式确定复试人数;在此范围内各招生单位全日制学硕和专硕的复试比例可以一致,也可各自确定比例,但全日制学硕各专业和专硕各专业的复试比例须一致;并依据初试总成绩从高到低划定复试分数线。全国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对复试比例有明文规定的,可执行国家教指委文件要求。
2.各学院(中心)应按《2019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章程》的招生专业分别公布招生计划数和复试名单。
3.同一招生单位同一专业的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划定公布相同的分数线,不得擅自突破或自行解释国家统一政策,确保与教育部、学校相关文件要求保持一致。
4.除成绩要求之外,招生单位还可以根据培养需要提出进入复试的其他学术要求,但不得出台歧视性或者其他有违公平的规定。
5.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复试分数线由各学院(中心)依据招生计划自行划定。
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学校划定的复试分数线为:
少数民族骨干计划和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与非专项计划硕士研究生同时参加复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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