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院2024年推免生接收工作实施方案 一、日程安排 (一)报到及资格审核 1、时间 2023年9月25日8:00-8:30 2、地点 长清湖校区法学院明德楼311 3、考生在复试报到时需交验以下书面材料 (2)历年在校学习成绩单原件,并加盖推荐院校教务处公章; (3)《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原件; (4)(选交)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成绩单及其他获奖证书、本人代表性学术论文、出版物或原创性工作成果等的原件及复印件。 (二)复试 1、复试时间 2023年9月25日上午8:30—11:30 2、地点 长清胡校区法学院明德楼405会议室 (三)体检 1、时间 2023年9月26日上午8:30—10:00 2、地点 千佛山校区(历下区文化东路88号)校医院 3、注意事项 (1)考生提前打印体检表; (2)查体前一日清淡饮食,查体当日需禁食水4小时以上,孕期不能进行胸部X线检查者,请查体时出具孕检证明。 (3)一年内X光检查底片携带。 二、考核方式与内容 1、复试方式与内容 复试全程录音录像。 (1)面试:专业面试成绩满分100分,以60分为合格,不合格者不予录取。每生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15分钟;基本内容如下: ①大学阶段学习情况(考生本人须在面试时向复试小组出具成绩单); ②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对本学科专业发展动态的了解情况,利用所学理论分析和解决问题能力,创新精神及综合素质和能力等; ③实践(实验)能力考核,主要测试实验和操作技能,或社会实践方面取得成绩及表现出的能力。 (2)外语听说能力测试:满分50分,以30分为合格,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3)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主要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内容应当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心理健康情况等方面。 (4)体检:身体健康状况应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规定的体检标准。 2、复试加分 复试小组凭有效证明材料的原件(另附2份复印件)在0-20分之间加分,同级事项可重复加分,但最多不得超过20分。 (1)以第一作者身份,公开发表法学专业学术论文者,视刊物级别分别加分。其中,在核心期刊发表论文者加5分;在一般期刊发表论文者加2分;在报纸发表不少于1000字论文者加1分; (2)获省级以上荣誉者加5分; (3)通过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者加7分; (4)获国家奖学金者加6分。 三、录取 1、成绩计算办法 复试考核成绩=2×综合面试成绩(满分100分)+外语听说能力成绩(满分50分) 2、拟录取名单按招生专业目录所列专业,根据复试合格考生的复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 3、综合面试成绩、外语听说能力成绩、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素质考核、体检等任何一项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四、相关工作制度 1.监督制度 为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坚持客观、公平、公正,学院对复试工作进行全过程检查监督,对违反招生录取规定、招生纪律及弄虚作假的专业和个人,按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对在复试中发现违纪和作弊的考生,取消其复试、录取资格。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 监督投诉电话:0531-86181271 2.回避制度 有直系亲属或者利害关系人报考相关专业的工作人员须回避。 3.信息公示制度 坚持招生复试信息公开,确保复试录取透明。复试工作结束后,及时公示专业复试成绩。 我院将在公示栏及时公布本单位复试录取办法和实施细则、复试和拟录取名单、破格复试、咨询和申诉渠道等复试录取信息。拟录取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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