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大学是教育部直属国家重点大学,其前身为北洋大学,始建于1895年10月2日,是中国第一所现代大学,素以“实事求是”的校训、“严谨治学”的校风和“爱国奉献”的传统享誉海内外。1951年经国家院系调整定名为天津大学,是1959年中共中央首批确定的16所国家重点大学之一,是“211工程”、“985工程”首批重点建设的大学,全国首批“2011协同创新中心”14个牵头高校之一。 天津大学目前已成为一所师资力量雄厚、学科特色鲜明、教育质量和科研水平居于国内一流、在国际上有较大影响的高水平研究型大学。在学科建设上,形成了以工为主、理工结合,经、管、文、法、教育等多学科协调发展的学科布局。我校现有35个一级学科硕士点,27个一级学科博士点。一级国家重点学科7个(覆盖21个二级学科),分别是:光学工程、仪器科学与技术、材料科学与工程、建筑学、水利工程、化学工程与技术、管理科学与工程;二级国家重点学科8个,分别是:流体力学、机械设计及理论、动力机械及工程、电力系统及其自动化、微电子学与固体电子学、通信与信息系统、检测技术与自动化装置、结构工程;二级学科国家重点(培育)学科2个,分别是:一般力学与力学基础、技术经济及管理;天津市重点学科27个。目前,工学门类一级学科中,1/3为国家重点学科,工科优势地位非常明显。 一、招生计划 天津大学201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约为3750名,其中学术型硕士研究生约占2200名,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约占1550名。 我校按照学院下拨招生计划,各专业的招生人数由各学院在复试前根据生源情况、导师人数等综合确定(招生专业目录上公布的各学院计划招生人数是我校按照2014年招生计划制定的,2015年实际招生人数以国家当年下达给我校的招生计划为准)。 二、考试方式、报考条件 我校2015年初试考试方式:全国统一考试,管理类联考,应届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单独考试。 (一)全国统一考试报考条件:(考试方式码:21)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①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2015年9月1日前(下述均以此为准)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 ②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③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到2015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辅修过所报考专业本科阶段的全部主干课程。 ④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⑤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的人员。 ⑥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在境外获得的学历证书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资格审查阶段须提交认证报告。 (二)法律硕士(非法学)、法律硕士(法学)报考条件:(考试方式码:26) 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要求: 之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 3.报考法律硕士(法学)专业要求: 之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可以报考)。 (三)工商管理硕士(MBA)、公共管理硕士(MPA)、工程管理硕士(MEM)、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045101)报考条件:(考试方式码:25;教育管理除外) 1.符合(一)中的第1、2、3各项的要求。 2.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 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及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有5年及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及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四)会计硕士(MPAcc)报考条件:(考试方式码:25) 1.符合(一)中的第1、2、3各项的要求。 2.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 大学本科毕业后有1年或1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五)应届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 天津大学2015年各招生专业(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会计硕士、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除外)均可接收。(具体专业见我校2015年招生专业目录) (六)单独考试(考试方式码:23) 1.符合(一)中的第1、2、3各项的要求。 2.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学历后连续工作4年以上,业务优秀,已经发表过研究论文(技术报告)或者已经成为业务骨干,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定向就业本单位的在职人员; 或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工作2年以上,业务优秀,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定向就业本单位的在职人员。 3. 单独考试限集体报名,仅以对系统、行业、地区合作办学的形式招生,经相关学院推荐,研究生院审核方可报考。联系电话:27404743。 三、报名方式及时间 网上预报名时间:2014年9月25日至9月28日,每天9:00-22:00(预报名生成9位报名号后,表示网报成功) 正式报名时间:2014年10月10日至31日,每天9:00-22:00 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并在考生提交报名信息三天内反馈校验结果。考生可随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现场确认时将认证报告交报考点核验。 11月10日至14日到考生自己选择的报考点确认报名信息,并照相。逾期不再补办。 2.报考点选择要求: (1)参加全国统一考试的天津考生报名时报考点必须选择“天津大学”; ※外地考生报名时就近选择当地报考点。 ※天津大学应届本科生报考其他学校的考生请不要选择“天津大学”报考点,具体填报要求请查看网报中天津市关于报考点相关规定。 (2)报考管理类联考(MBA、MPA、MEM、MPAcc)、单独考试的考生,报名时报考点必须选择“天津大学”。 四、报考类别 1.定向就业: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须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毕业后回定向单位就业。定向考生在学期间人事档案、工资关系、户口等留在原单位。 2.非定向就业:所在招生单位推荐,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招生单位及所在地省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负责办理相关手续。 五、复试、调剂及录取 1.复试:凡是进入复试名单的考生均应参加复试及复试前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具体安排见网上通知。复试分数线由我校自行划定,复试时间一般在2015年3月中下旬,复试办法将于复试前在网页上公布,复试的笔试科目见2015年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复试笔试科目的考试大纲可查询我校网站(http://yzb.tju.edu.cn/xwzx/tkss_xw/)。复试时同等学力考生需加试两门大学本科主干课程(笔试)。 复试时参加我校统一组织的体检,体检医院为我校校医院或其他二级甲等以上医院,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修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体检不合格者我校不予录取。体检时间安排在考生复试期间,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2.调剂:报考我校且符合我校复试分数线而因报考专业已招满时,可根据教育部调剂规定调剂到校内生源不足的相近专业。符合教育部复试分数线要求而未被我校录取的考生可根据教育部调剂规定调剂到外校。 3.录取:我校将根据国家当年下达的招生计划,依据考生初试和复试的成绩,并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等,按照“按需招生、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录取。 4.参加我校201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夏令营,并取得相应结业证书、公示合格的考生可享受我校有关招生优惠政策。 六、奖助学金简介 我校按照国家和天津市的规定收取学费。20 15级全日制硕士研究生除下表所列类别外,暂定为8000元/生学年。我校按照国家和天津市的规定收取学费,参照2014级研究生收费标准,2015级全日制硕士研究生除下表所列类别外,暂定为8000元/生学年。 (如有变动,以天津市教委、发改委最终批复为准) 附表:特殊收费标准的研究生专业类别(暂定)
专业代码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1253会计硕士、0351法律硕士、0451教育硕士等专业为2015年新增专业,学费标准正上报审核,待收费标准出台后,我校第一时间在研招网上公布。 |
我校统筹政府投入、学校自筹经费、科研经费、社会捐助等资金,建立健全奖、助、勤、贷、补五位一体的奖励资助体系,提高研究生待遇水平。 奖励体系包括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专项奖学金、论文奖励、单项优秀学生奖等。国家奖学金用于奖励学业成绩特别优秀、科学研究成果显著、社会公益活动表现突出的全日制研究生,标准为每生每年20000元。学业奖学金最高可达每生每年9000元。 资助体系包括国家助学贷款、研究生助学金、助管基金、助教基金、助困基金、国际交流基金、专项助学金等。其中研究生助学金为每生6000元/年以及助研两部分组成,覆盖面可达100%。 适用对象为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取得正式学籍的全日制研究生(有固定工资收入的除外)。具体执行细则参见当年的校发文件。 招生过程中,如果上级部门出台新的政策,我校将做相应调整。 七、学制 1.我校学术型硕士研究生的学制如下:
学院名称 | | | | | | | MBA(1251)、MPA(1252)、MEM(1256)、MPAcc(1253) | | | | | | | | 法律(非法学)(035101)、法律(法学)(035102) | | | | | | | | 教育硕士(教育管理045101;现代教育技术045114) | | | | | | | | | | | | | | | | |
除上表所列学院及专业外,其他学院的所有专业学制均为2.5年。新生入学后双向选择指导教师。 2.我校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学制与录取学院学术型硕士生一致。 八、其他事项 1.我校2015年招收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类别如下: 0251金融; 0256资产评估; 035101法律(非法学); 035102法律(法学); 045101教育管理; 045114现代教育技术; 0551翻译; 0851建筑学; 0852工程: 085201机械工程、085202光学工程、085203仪器仪表工程、085204材料工程、085206动力工程、085207电气工程、085208电子与通信工程、085209集成电路工程、085210控制工程、085211计算机技术、085212软件工程、085213建筑与土木工程、085214水利工程、085216化学工程、085223船舶与海洋工程、085229环境工程、085230生物医学工程、085234车辆工程、085235制药工程、085236工业工程、085237工业设计工程、085238生物工程、085240物流工程 0853城市规划; 0953风景园林; 1055药学; 1251工商管理; 1252公共管理; 1253会计; 1256工程管理; 1351艺术 2.报考我校建筑学院的考生请注意:考试科目“510景观规划设计、511艺术设计、513建筑设计”的考试时间为6小时,从上午8:30~下午2:30,中午不得离开考场;考试科目446城市规划设计、823绘画测试的考试时间为3小时。请考生自备绘图图纸、工具及午餐,详细情况以准考证及研招办网上通知为准。 3.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录取考生的户口迁移实行自愿原则。 4.根据教育部规定,我校2014年继续在西部12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建设兵团招收“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培养计划”硕士研究生。报考该计划的考生,必须在网上报名前征得所在省、自治区或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民教处(或高教处)同意,并获得《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研究生报考登记表》,“少数民族骨干计划”以报名时身份为准,不得更改。详细情况与当地教育主管部门联系。 5.本科阶段是国防生的考生无论是推免生或统考生,必须在网上报名前征得所属选培办的同意,并获得《国防生报考研究生审批表》,报名时在“现役军人码”栏中选择“国防生”身份。根据教育部、总政治部文件规定,被录取的国防生必须保留1~2年入学资格后方可入学。对故意隐瞒“国防生”身份的考生,我校一经查实后将不予录取,已录取的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6.现役军人报考硕士生,按解放军总政治部规定办理。 7.考生报名时应认真了解报名须知,如实填报相关内容,若发现考生填报虚假信息,后果自负。 考生本人对网上报名信息进行核对并确认,经考生确认的报名信息在考试、复试及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准予考试。 8.金融硕士 我校2015年在“025100金融硕士”专业学位类别只招收“中欧金融硕士项目”研究生,该项目为单独收费项目,详细情况请登录“管理与经济学部”网站查询(come.tju.edu.cn)。 9.管理科学与工程(保密管理方向) “120100管理科学与工程(保密管理方向)”研究生招生复试分数线由管理与经济学部单独划线。考生在登陆报考系统填报时,请在“备用信息1”字段中填写“保密管理方向”字样,所选科目从0109120100、0509120100、0809120100、0909120100四组题中任选一组。 10.软件工程硕士 我校2015年在“085212软件工程”专业学位类别将招收“大数据技术与应用”方向研究生(学习地点在天津大学校内)和“物联网工程与应用”方向研究生(学习地点在天津大学仁爱学院),名额以最终实际录取为准。请登录软件学院查询(scs.tju.edu.cn),或拨打软件学院招生咨询电话:022-27891278。 11.我校“机械工程学院”下设的工程热物理(080701)、热能工程(080702)、制冷及低温工程(080705)专业实行统一复试。 12.报考我校建筑工程学院岩土工程专业方向的考生,仍须按二级学科081401招生,报考建筑工程学院土木工程其他方向(结构工程、防灾减灾工程及防护工程、桥梁与隧道工程、工程技术与管理)的考生请选择081400土木工程。 附:研究生招生各单位及人员联系方式一览 各学院研究生招生管理工作人员电话
天津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电话:(022)27404743 27406405 传真:(022)27404743 研招办地址:天津市南开区卫津路92号 天津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300072 咨询及申诉渠道 天津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27404743 天津大学纪委办公室 27403794
序号 | | | 1
| 天津大学2015年MPA招生简章
| http://mpa.tju.edu.cn/show.php?id=370
| 2
| 天津大学2015年MBA招生简章
| http://mba.tju.edu.cn/controllerE?action=cn.news.newscount_update&FFID=-1&treetypeid=2&id=593&typeid=29
| 3
| 天津大学2015年MPAcc招生简章
| http://mpacc.cme.tju.edu.cn/StuRec/mList
| 4
| 天津大学2015年MEM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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