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对外经贸考研 于 2023-10-24 15:49 编辑
各位相关考生: 根据《关于发布2024年接收推免生及本科直博生拟录取结果的通知》内容及我校推免生接收情况,发布递补录取名单。 (公示期为自发布之日起十个工作日) 递补录取的考生须在9月30日上午9:00前完成研招网“推免服务系统”报名(按拟录取专业报名)并按照我校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接收复试通知及“待录取”通知等环节的网上操作,接收“待录取”通知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9月30日中午12:00,逾期未确认者视作自动放弃我校拟录取资格,后果由考生自负。推免生的录取以在中国研招网推免服务系统考生和招生单位双方确认“待录取”为准。 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等部门的相关文件规定,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如考生在全国推免服务系统中已接收其他高校“待录取”通知,视为自动放弃我校拟录取资格、递补录取资格。 考生在我校推免系统所填报的本人基本信息、学习背景、成绩排名信息等须与全国推免服务系统中信息一致。若申请人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在任何阶段一经发现,我校有权取消其被我校接收推免录取资格,并通报申请人所在学校。若入学后发现,取消学籍。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负。 联系电话:010-6449215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