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接收调剂的专业 上海外国语大学国际关系与公共事务学院(以下简称“国关学院”)公共管理硕士(专业代码:125200,培养方式为非全日制定向就业,以下简称“MPA”) 2023年接受校外调剂。 二、调剂工作时间 2022年4月6日(研招网调剂系统开放)开始,额满为止,最晚于2023年4月30日前完成调剂录取工作。 三、调剂工作要求 1.第一志愿报考的专业必须是专业学位硕士的1251 工商管理、1252 公共管理、1253 会计、1254 旅游管理、1255 图书情报、1256 工程管理、0257 审计专业任一种。 2.初试第一科目必须为199管理类联考能力综合,第二科目为204英语二、202俄语、203日语以及法语、德语、西班牙语、阿拉伯语、意大利语、葡萄牙语、朝鲜语中任一门。 3.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上海市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即满足如下成绩要求: 四、调剂工作流程 1、上海外国语大学2023年MPA招生调剂工作均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进行。 2、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每次开放持续时间不低于12个小时。 调剂时将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遴选进入复试;不以考生提交调剂志愿的时间先后顺序等非学业水平标准作为遴选依据。 3、考生调剂志愿锁定时间由国关学院设定,最长不超过36小时。 锁定时间到达后,如未明确受理意见,锁定解除,考生可继续填报其他志愿。 4、国关学院将根据实际复试录取情况,及时向校研究生院报送复试录取相关数据,并通过调剂服务系统及时、准确发布计划余额信息及接收考生调剂申请的初试成绩等基本要求。 5、国关学院将积极利用调剂系统在线留言功能、咨询电话、公众号、电子邮箱等渠道为考生调剂提供保障。 6、所有调剂考生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调剂服务系统进行调剂。未在调剂服务系统进行的调剂均属无效。 五、调剂复试 1、国关学院将根据MPA的特点确定调剂复试安排,并在复试前向调剂考生公布。调剂批次的具体复试安排将参照《上海外国语大学2023年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MPA)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办法》进行; 调剂复试形式为线下考试,内容为:(1)思想政治理论考试(开卷笔试);(2)公共管理综合能力面试(3)英语自我介绍与专业英语考查面试;调剂环节的各批次复试流程均相同。 2、根据教育部文件要求,将对调剂考生进行报考资格的审查;审查由国关学院组织进行。 3、调剂复试成绩中,思想政治理论考试满分为50分,公共管理综合能力面试满分为200分,英语自我介绍与专业英语考查面试满分为50分。最终考生的总成绩计算公式为(四舍五入取两位小数):初试成绩(满分300分)*50%+复试成绩(满分300分)*50%; 最终将按照招生名额以总成绩降序排列,同时综合衡量考生的思想政治表现、综合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4、复试成绩不合格者(即180分以下),不予录取。 5、政审或思想政治考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6、调剂复试结束后,国关学院及其MPA教育中心会将复试结果及时通知考生,并做好未通过复试的考生的解释工作。 六、调剂录取 调剂录取工作必须在调剂服务系统中进行,否则无效; 调剂拟录取名单由学校统一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未经公示的考生,一律不得录取。 七、培养方式与收费 上海外国语大学公共管理硕士(专业代码125200,MPA)专业2023级学费为8.5万元(大写人民币捌万伍仟元整); 培养方式为非全日制定向就业,考生录取后将与国关学院签署定向就业培养协议。 八、监督和复议 调剂工作是研究生招生工作的一个重要环节,实行回避制度、监督制度、巡视制度、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国关学院及其MPA教育中心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及上海外国语大学研究生院相关文件精神,切实维护调剂工作的公平公正,对徇私舞弊的工作人员追究责任。 为及时处理复试中出现的争议,在公布相关信息时,保证考生申诉、监督渠道的畅通,国关学院MPA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对MPA考生的调剂结果负责。 当参加调剂复试未被录取的考生提出质疑时,国关学院及其MPA教育中心负责向考生做出必要的解释。 上海外国语大学国际关系与公共事务学院MPA教育中心 通讯地址:上海市虹口区大连西路550号6号楼709室 邮编:200083 联系电话:021-35372627 电子邮箱:mpa@shisu.edu.cn 上海外国语大学研究生院招生与综合办公室 通讯地址:上海市松江区文翔路1550行政楼236室 邮编:200083 联系电话:021-67701997 电子邮箱:shisuyzb@vip.126.com 上海外国语大学纪委办公室/监察处 通讯地址:上海市松江区文翔路1550号上海外国语大学纪委办公室/监察处 邮编:201620 举报电话:021-67708053 举报邮箱:jiwei@shisu.edu.cn 上海外国语大学国际关系与公共事务学院 上海外国语大学MPA教育中心 2023年3月14日
注意事项 1.根据上级部门要求,为避免重复录取,我校将通过调剂系统上传一志愿拟录取考生名单,上传后,考生将被锁定,无法再填报调剂志愿,我校不予解锁。 2.一志愿报考类别为“非定向就业”的考生若申请调剂至我校非全日制MPA且被拟录取的,录取时我校将统一修改考生的录取类别为“定向就业”,考生应按后续通知要求提交定向就业单位等信息,并在规定时间内签署定向就业协议。 3.已被我校拟录取的考生,如在“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中申请调剂其他学校且被拟录取,我校将无法录取,超过规定时间,将视为考生自愿放弃我校录取资格。由此造成考生不能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4.未在规定时间内通过调剂系统确认接受我校调剂“复试通知”的考生,视为自愿放弃我校调剂复试资格。未在规定时间内通过调剂系统确认接受我校调剂“待录取通知”的考生,视为自愿放弃我校待录取资格。 5.已在调剂系统中确认接受我校“待录取通知”的考生,我校不予解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