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华东师范大学音乐学院2024年继续通过推荐免试方式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以下简称推免生接收工作),具体办法如下: 一、报名条件及要求 符合下列条件要求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以下简称“推免生”)可报名参加推免生接收报名。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纪守法,品德良好; 3.能够获得本科就读学校推荐免试资格; 4.学习成绩优异,有较强的创新意识、研究潜质和专业能力;大学英语四级(CET-4)不低于425分;或雅思(IELTS)不低于5分。 5.身体健康状况符合体检要求(详见《华东师范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以下简称“招生简章”);
二、预报名与正式报名 推免生报名前请务必查阅我校《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学科目录》(以下简称“招生学科目录”),研读我校招生简章。 上传的材料包括: (1)申请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和《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至学信网下载) (2)填写完整的《华东师范大学2024年推免生预报名申请表》(系统自动生成); (3)个人陈述及其他材料(合并为一份PDF文件,小于10MB)。其中其他材料可以包括本科学习成绩单、外语能力证明、获奖证明及其他能反映研究能力和创新潜质等的材料。请考生依据个人实际情况上传。 2.我院推免预报名系统开放截止时间为2023年9月21日23点59分。 3.参加我院2023年优秀大学生夏令营活动并获得优秀营员者,如报名我校2024年接收推荐免试,也须通过预报名系统进行预报名。 4.所有报名我校的推免生,在本人获得推免资格后,均务必在教育部推免系统中正式报名(填写志愿),并在规定时间内接收并确认院系的复试及待录取通知。
三、复试 1. 复试名单确定 我院接收推免生实行差额复试,择优录取。学院推免工作小组将组织审核申请者申请材料、加强综合考核,并根据学院各专业(方向)招生计划,按照一定面试比例确定面试名单并通知申请者,面试人数跟录取人数比例一般不超过2:1。 2.复试形式及相关要求 复试形式:现场复试。 申请者在收到我院复试通知后,应按规定的时间参加学院的接收推免生复试,未按时参加复试者视为自动放弃。 请考生务必保持通讯畅通,并随时关注预报名系统中的审核状态和院系复试的通知。 3. 复试内容与成绩计算 复试内容包括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专业实践能力、专业理论知识、中英文综合能力考核。 复试成绩总分为100分。复试成绩60分及以上为合格,低于60分为不合格。
艺术学:专业理论知识70%;专业实践能力20%;中英文综合能力考核10% 音乐:专业实践能力70%;专业理论知识20%;中英文综合能力考核10% (备注:视唱练耳方向在专业理论知识部分含听音测试) 附:专业实践能力考试要求 艺术学(学术型硕士):自选声乐或器乐作品一首。 音乐(专业硕士) [1]钢琴表演与教学方向 (1)一首技巧性练习曲 (2)一首复调作品 (3)一首古典奏鸣曲快板乐章 [2]声乐表演与教学方向 (1)美声:演唱外国歌剧咏叹调和中外艺术歌曲共4首。 要求:三种不同语言的外国歌剧咏叹调和艺术歌曲作品3首(用原文演唱)及 1 首中国声乐作品。 (2)民声:演唱不同风格的中国作品4首。 要求:不同作曲家的创作歌曲、艺术歌曲、歌剧选曲、民歌改编作品各一首。 [3]器乐表演与教学方向 (1)管乐:自选奏鸣曲一首、协奏曲(第一乐章或第二、三乐章)或大型乐曲一首。 (2)打击乐:马林巴:赋格(选自巴赫六首无伴奏小提琴组曲其中的一首);小军鼓:练习曲一首(选自德里克留斯12首练习曲其中的一首);定音鼓:练习曲一首(选自德里克留斯定音鼓练习曲其中的一首)。 (3)弦乐及竖琴:巴赫无伴奏组曲一至两个乐章;大型协奏曲第一乐章(含华彩)或第二、三乐章。 [4]合唱指挥方向 (1)指挥以下两首作品:a)《雨后彩虹》; b)《怒吼吧!黄河》 (2)乐器演奏(1首,乐器不限); (3)声乐演唱(1首,唱法不限) [5]视唱练耳方向 (1)视唱:单声部视唱1首、双声部视唱1首(弹奏高声部,演唱低声部) (2)弹唱:带钢琴伴奏视唱作品1首(演唱旋律声部,弹奏钢琴伴奏) (3)钢琴演奏1首(自选) [6]作曲方向 (1)作曲(笔试) (2)个人作品阐述(考生须提供3部个人创作音乐总谱或音频,考试评委会指定考生对其中一至二部作品进行创作阐述) (3)器乐演奏1首(建议首选钢琴,曲目自选) [7]音乐教育方向 (1)表演主项 (2)表演副项 (3)随乐指挥(曲目自选) (4)教材分析与模拟教学
注:①专业实践能力考核需自带钢琴伴奏。 ②音乐教育方向表演主项为乐器演奏,表演副项须为声乐演唱;表演主项为声乐演唱,表演副项须为乐器演奏。(表演主项和副项均为一首作品,乐器种类不限) ③音乐教育方向“随乐指挥”具体要求:选择一首合唱或合奏作品,时长不超过3分钟,自备音乐。 ④音乐教育方向“教材分析与模拟教学”具体要求:根据提供的教材内容进行分析并做模拟教学,时长不超过10分钟,可使用多媒体和电脑等教学辅助设备。
4. 复试时间: 复试时间拟定于2023年9月27日-9月28日,具体时间以学院通知为准。
四、拟录取名单确定 对复试合格的推免生,我院将根据推免招生计划(见招生学科目录),按照复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依次拟录取,并由院系在研招网推免生系统中办理确认手续。其完整流程如下:推免生填报志愿→招生院系发出复试通知→考生系统回复确认→招生院系发出拟录取通知→考生回复确认。考生在系统中确认拟录取后不得更改。 特别提醒:如果在规定时间内未到教育部推免系统中填报我校志愿,或者未在我校招生院系规定时间内至该系统回复确认拟录取的,将视为放弃我校拟录取资格,我校将依次递补拟录取考生。
五、学制、学费、奖助及住宿
六、其他说明 2.复试过程将对考生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成绩不计入复试总成绩,但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3.申请人必须保证提交材料真实、准确。如提交材料不真实或不准确,我校将视情况依规作出取消拟录取资格等处理。 4.拟录取的推免生若在2024年9月1日前未获得本科毕业证书,则其录取资格无效;拟录取的推免生若自报考我校至研究生入学报到前违法违纪受到处分,则将按相关规定处理。拟录取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否则将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5.考生应自觉树立遵章守纪、诚实考试的意识。复试期间自觉遵守《诚信复试承诺书》,在学校复试工作结束前不得对外透露或传播复试试题内容等有关情况。对在研究生考试招生中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考生、考试工作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处理。对在校生,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理;构成违法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其中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6.以上通知如与上级、上位文件要求相冲突的,以上级、上位文件为准;如上级文件有最新要求的,以最新要求为准。
七、信息公开与社会监督 我校按规定对推免生接收办法(本“办法”)、招生计划、拟录取名单等信息予以公开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如有异议或申诉,可联系音乐学院办公室 监督电话:021-54345437 联系人:王老师
八、学院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21-54345442 联系人:孙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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