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考试招生是国家选拔高层次专门人才的重要途径,复试是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为贯彻落实教育部《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视频会议》坚持“稳字当头、稳中求进”的工作总要求,确保疫情防控阶段研究生复试工作的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学性,稳妥做好2022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原则和要求 1.坚持“三个确保”的原则。一是确保安全性,严格落实疫情防控要求,切实保障考生和涉考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二是确保公平性,无论采取何种复试方式,都必须严格复试组织管理,坚决维护国家教育考试公平公正。三是确保科学性,严格复试考核标准,坚持全面衡量、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确保招生质量。稳妥做好今年研考复试工作,坚决杜绝因组织考试而引发疫情传播。 2.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加强自约自律机制建设,抵制不正之风干扰,维护学术道德规范。 3.坚持全面考查,科学选拔的原则。加强对学生的全面考查和综合评价,既要注重学业知识考核,也要加强对考生专业能力素质和科研创新潜质的考查,既要注重学生的考试成绩,也要注重学生的一贯表现。积极探索对具有特殊学术专长和突出创新能力人才的选拔机制。 二、加强组织领导,落实主体责任 4.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部署和领导全校组织开展研究生复试工作,成立巡视检查、指导咨询、技术支持、复试突发事件应急管理领导小组等工作组,包括招生考试、疫情防控、宣传、后勤保障等相关部门,对全校研究生复试工作指导、把关和督察。强化扁平化指挥体系,启动快速响应处置机制。抓住应急突发事件处理的“黄金时间”,一旦发生重大突发事件,要迅速启动多部门会商机制,快速妥善处置,重大情况要第一时间报告当地党委政府和教育部。对于招考过程中发生的违纪违规行为,要第一时间按照相关政策规定严肃处理;对考生和社会质疑,要及时做好解疑释惑工作。对复试工作中出现的负面舆论要第一时间跟踪处理并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确保安全、稳定。 5.招生院系是研究生复试工作主体,主要负责同志是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研究生复试工作要亲自把关、亲自协调、亲自督查。要提高政治站位,统筹做好疫情防控期间本单位的研究生复试工作,认真研究制定本单位复试工作办法,成立巡视检查、指导咨询、技术支持、复试专家、应急处理等小组,细化远程复试工作流程、调度管理、监督指导机制。 三、科学制定复试工作方案 6.精准划定复试分数线。各招生院系根据招生名额和生源情况,在学校复试基本分数线基础上,确定各专业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不得出台歧视性和其他有违公平的规定。 7.合理制定复试工作办法。根据上海市疫情防控要求和我校实际情况,我校研究生复试原则上采取远程复试,同一学科专业采用同一种复试方式。各院系要综合考虑生源情况、招生计划、学科专业特点和复试考核工作需要等,制定科学合理的复试工作办法并公开发布,确保复试安排的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学性。 8.科学设计复试内容和考核方式。各院系要结合学科专业特点和培养特色,精心设计复试内容和考核方式。通过大学学习成绩单、毕业论文(设计)、科研成果、专家推荐信等补充材料,加强对考生既往学业、一贯表现、科研能力、综合素质和思想品德等情况的全面考查。远程复试应尽可能采用综合、开放性的能力型试题。 四、充分做好复试准备工作 9.院系按学科专业组建复试小组,遴选复试专家。各学院可以按照一级学科或者二级学科组成一个或者多个平行复试小组,应选派5位责任心强、为人公正、教学科研经验丰富、学术水平高、外语交流能力强的硕士生导师和1位助理组成,组长由正高级职称教师担任。 10.科学建立复试考核试题库。各院系应根据学科特点组织专家组建立试题库,应尽可能将原线下复试考核专业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的测试转化为客观性、综合性、开放性的能力型考核试题。随机抽题考核。试题及答案在启用前均属国家机密级材料。 11.加强对复试专家和工作人员的培训演练。为提高复试专家成员运用新技术、新手段科学规范选拔人才的能力,实行两级培训制。研究生院培训院系复试工作小组人员,学院对本院复试专家和工作人员进行软件使用、复试流程、复试规范等培训和流程演练。 12.准确全面排摸考生情况,组织模拟演练。加强对考生参加远程复试工作的指导,向考生详细介绍有关软件平台使用办法、复试流程和相关要求等,在复试前组织考生进行全流程的模拟演练。对达不到复试环境要求的考生做好兜底服务指导。 13.高度重视并科学制定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全面梳理复试环节,主动排查、精准识别其中的每一个风险点,制定风险隐患台账,完善考试期间发生自然灾害、突发公共事件、信息系统故障等事件的应急处置预案。 五、严格规范进行复试 14.全面考查考生复试提交材料。通知所有复试考生提前通过学校的招生信息管理系统提交大学学习成绩单、毕业论文、科研成果、专家推荐信等补充材料,专家推荐信通过系统由专家独立填写推荐。院系提前组织复试专家组对考生既往学业和科研能力等进行考查评判。 15.严格审查考生资格。考前,要采取“两识别”(人脸识别、人证识别)、“四比对”(报考库、学籍学历库、人口信息库、诚信档案库数据比对)等技术措施,加强对考生的身份审核,助理须对考生本人、身份证照片和学信网报考照片进行再次对照核实,严防“替考”。 16.严格规范过程管理。落实“随机确定复试顺序”“随机确定复试组组成人员”“随机抽取复试试题”的“三随机”工作机制。按院系复试工作方案,完成学术背景、科研能力、专业基础能力、综合能力、外语听力口语交流能力等方面的考核与评价。 17.规范和科学进行评分。由组长、考官、助理组成的面试小组对考生进行面试。复试专家在复试记录表上做好复试记录和评价,考生面试结束后,进行独立评分。为保证客观性,如有必要可以回看复试录音录像。 18.参加“管理类联考”考生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由学校统一命制开放性、综合性试题,学院组织线上考核及评分。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由学院在综合面试中考核。 六.加强指导咨询和政策宣传 19.学校和院系综合运用各类媒体做好相关政策的宣传解读,及时公布复试工作方案的内容和相关要求,特别是复试方式、流程、环境要求等,让考生充分知晓。各院系要畅通考生联系咨询通道,安排专人受理考生咨询,加强对远程复试的指导,详细介绍有关平台软件使用办法,及时答疑解惑。 七.应急预案 20.各院系要提前做好突发情况下的应急处置准备。院系要结合复试规模和形式,提前对于远程复试可能出现的问题做好工作预案,确保复试工作顺利完成,招生录取公平公正,无舆情和投诉。 八.严肃复试纪律,落实问责机制 21.严肃考风考纪。对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按教育部相关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并计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入学后3个月内,学校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 22.严肃工作纪律。复试专家和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保密和招生相关规定,对违规违纪行为,发现一起、严查一起,一律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绝不姑息。造成严重后果和恶劣影响的,将按规定对有关责任人员进行追责问责,构成违法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各学院根据学科特点和人才培养要求制定招生复试方案和复试工作办法,报研究生院审核后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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