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重庆市有关文件精神,按照《关于做好重庆大学2024年推免研究生招生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学院实际情况,制定我院2024年推免研究生招生录取实施细则。 一、选拔原则 推免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依据复试考核成绩择优录取、宁缺毋滥。 二、组织形式 (一)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学院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院研究生推免招生工作。 组 长:谢开贵 胡建林 副组长:张淮清 张 谦 成 员:李 辉 周念成 郝 建 孙鹏菊 张占龙 卢伟国 李显东 肖冬萍 秘 书:邹 琳 王中香 (二)推免研究生考核小组 学院成立若干推免研究生考核小组,其中硕士推免考核小组专家成员不少于5人,直博生推免考核小组专家成员不少于7人。推免研究生考核小组在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开展推免研究生招生工作。 三、招生计划 2024年我院计划招收推免硕士研究生220名,直博生20名,实际推免研究生拟录取人数和名单以“全国推免生服务系统”最后确认的结果为准。 四、推免研究生接收条件 (一)思想政治品德合格,身心健康,遵纪守法,诚实守信,无任何学术不端行为和违法违纪行为; (二)本科学习成绩优秀,且获得所在学校的推荐免试资格。 五、推免研究生考核复试安排 (一)复试资格审查所需材料 1.所在院校开具的推荐免试资格以及成绩排名证明扫描件(本院学生可不提供); 2.身份证及学生证扫描件; 3.英语等级证书扫描件; 4.其他证明材料扫描件,如各类获奖荣誉、发表的学术论文、出版物或其它学术、科研成果、社会实践鉴定等。 注:①以上所有证明材料合并成一份带目录的PDF格式文件,按“本科院校名称+学生姓名-报考导师.pdf”命名。 ②对提供虚假信息或材料的,一经核实,将取消其复试资格、录取资格、入学资格直至取消学籍、学历学位,所有责任由考生自负。 (二)复试费 推免复试费按150元/人收取,缴纳方式另行通知。 (三)复试内容及时间安排 1. 复试以综合面试为主,主要考核考生的专业知识、创新研究能力、综合素质能力(包含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等)、英语水平以及从教潜质(限“国优计划”)等。 2. 复试全程录音录像。 3. 具体复试安排联系报考导师或课题组咨询,复试截止时间为2023年10月20日。 (四)体检安排 按照学校相关文件要求,体检工作安排在拟录取后进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六、成绩计算与拟录取 (一)成绩计算 复试成绩满分按100分计,四舍五入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复试成绩=专业基础知识成绩*50%+英语成绩*20%+综合能力成绩*30%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从教潜质(限“国优计划”)考核结果分为“合格”与“不合格”两类,不计入复试成绩。 (二)拟录取 1. 学院结合考生申请材料、思想政治表现、复试成绩等,本着先申请先审核的原则,依据复试成绩择优选拔,额满为止。 注:直博生均以导师团队的形式招收。 2. 对从教潜质考核不合格但其他考核均合格,或考核均合格但因招生计划限额不能拟录取为“国优计划”研究生的考生,可参与其他计划相应专业面试考核综合成绩排序,在招生计划限额内择优拟录取为推免硕士研究生。 (三)考生复试成绩出现以下任一情况者,不予录取: 1. 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结果为“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 复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3. 专业基础知识、英语、综合能力单项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4. 从教潜质考核“不合格”,不予录取为国优计划; 5. 其他不符合国家和学校研究生招生管理规定者。 七、推免研究生奖助学金政策 (一)国家奖助学金 按照《重庆大学国拨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重大校发〔2020〕154号)执行。 (二)推免奖学金 按照《重庆大学推免研究生奖学金实施办法(暂行)》(重大校发〔2020〕145号)执行。 (三)困难补贴及助学贷款 对家庭经济困难的研究生,可按照相关文件规定申请困难补贴及助学贷款。 (四)其他奖助金 具体名额和金额根据学校相关文件执行。 八、信息公开公示 (一)成绩及拟录取名单公示 拟录取名单经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由学校统一公示10个工作日。拟录取名单经公示无异议后上报教育部。 (二)复试监督与申诉 1.所有参与推免研究生招生的工作人员都要认真负责,严守工作纪律,切实维护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对违反招生纪律并造成严重后果者,将严肃查处。 2.考生如对复试成绩有异议,可在复试成绩公布5日内向学院推免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申诉。若申诉问题调查属实,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将责成推免研究生考核小组复议;若考生对复议结果仍有异议,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复议。 申诉电话:023-65111935 九、其他事项 (一)夏令营营员执行2023年电气工程学院“电气之光”学术夏令营公布政策。 (二)其他专项按照学校相关文件执行。 (三)其他未尽事宜,遵照《关于做好重庆大学2024年推免研究生招生工作的通知》相关规定执行。 (四)本细则由电气工程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请参加推免研究生复试的考生加入按要求加入以下QQ群,加群时请备注姓名+学校(校内备注学号) 校外推免生工作QQ群:740720819 校内推免生工作QQ群:740615188
重庆大学电气工程学院 二〇二三年九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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