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及重庆大学《关于印发重庆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录取工作办法的通知》重大校发〔2023〕40 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学院实际,特制订本细则。 一、选拔原则 在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指导下,按照“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综合考生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在学校下达学院招生计划和分学科(专业学位类别)招生计划限额内,依据考生综合成绩择优进行选拔。 二、组织形式和职责 1、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 杜春兰 李和平 副组长: 葛毛毛 成 员: 陈蔚 李云燕 龙灏 卢峰 毛华松 覃琳 谭少华 王中德 王正 翁季 谢辉 邢忠 2、综合考核专家组 按照学科及专业学位类别分别组建若干综合考核专家组,负责组织实施对考生学术水平考核和外语能力测试。每个专家组由至少 5 名经验丰富、学术水平高、公道正派的研究生导师组成,其中至少1 名专家对考生外语能力进行测试。 3、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专家组 由从事学生思政工作教师、招生工作人员和研究生导师组成。负责对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进行考核评价。 三、招生计划 2023年我院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人数共计200 名 (不含专项计划): ① 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60名,其中建筑学25名(含已招收推免生12名)、城乡规划学23名(含已招收推免生11名)、风景园林学12名(含已招收推免生6名); ② 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140,其中建筑学71名(含已招收推免生11名)、城市规划53名(含已招收推免生23名)、风景园林16名(含已招收推免生8名)。 四、复试方式及时间 1、复试分组及方式 复试前,由学院按照“三随机”管理方式,临时从专家库中抽取专家组建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专家组、综合考核专家组,临时对考生进行复试分组。 复试采取现场复试的方式。复试形式为专业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由“专业笔试+综合面试+英语口语测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四部分组成。 “专业笔试”突出对考生专业知识的考核,为3小时专业试题测试,需准备必要的书写与绘图工具。 面试中“综合面试”与“英语口语测评”组合进行,由综合考核专家组对考生逐一单独面试完成,包括自我陈述和专家提问两个部分,时间原则上不少于20分钟。考生自我陈述内容时间不超过5分钟;面试演示文件为Power Point2003以上版本,内容包括个人概况、本科课程概述及个人成绩、发表论文、参与研究、各类获奖、 社会实践、研究生阶段的计划及研究方向等。英语口语测评为英语口语对话。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由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专家组逐一与考生进行面谈,直接了解考生思想政治情况和现实表现,小组各成员分别独立给出书面考核评语及是否通过考核的建议。 2、复试时间 本次复试时间为2023年4月6日~2023年4月8日。 五、复试流程安排 1、复试资格审查: 学院对部分学科进行了二次划线,请初试成绩符合对应学科最终划定分数线的考生,4月6日上午8:30---11:30,至重庆大学B区建筑城规学院111办公室,准备以下材料进行资格审查: (1)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 (2)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应届本科生提供学生证原件),证书信息应与初试网报系统中填写的信息一致; (3)考生大学期间的成绩单(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交由所在学校教务部门提供并加盖公章的成绩单,往届生须提交加盖有毕业学校档案馆或档案所在单位公章的成绩单复印件,如无法提供须出具相关证明材料及书面情况说明); (4)研究计划书(请在http://yz.cqu.edu.cn/news/2023-03/1925.html下载); (5)反映考生自身能力与水平的相关证明材料; (6)学籍学历认证报告(仅针对准考证载明须进行学籍学历认证的考生); (7)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应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8)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专项计划的考生应提交本人的《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登记表》; (9)应届本科国防生须提交本科所在学校选培办提供的证明材料; (10)符合加分政策的考生应提供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出具的《重庆大学 2023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初试加分证明》原件; (11)《重庆大学 2023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诚信复试承诺书》; 通过复试资格审查的考生名单在学院网站上公布;资格审查未通过,不准予参加复试。对提供虚假信息或材料获得复试资格或被录取,一经核实,将取消其复试录取资格、入学资格直至取消学籍、学历学位且责任由申请考生自负。 2、收费 根据学校财务管理相关规定,请复试资格审核通过的考生,至学院204办公室提交150元/每生的复试费。 3、复试考核【具体分组名单、笔试/面试教室等考试信息资格审查时详见学院信息公告】 4月7日: 9:00~12:00城乡规划学科专业笔试 B区二综合楼各教室; 9:00~18:00 建筑学科/风景园林学科综合面试/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B区二综合楼各教室; 4月8日: 9:00~12:00建筑学科/风景园林学科,专业笔试 B二综各教室; 9:00~18:00城乡规划综合面试/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B二综各教室; 4月12日:统计汇总考生成绩,学院网站公布综合成绩 六、成绩计算及拟录取 1、成绩计算(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结果、加试成绩分为“通过”和“不通过”两类,不计入复试成绩。 (1)复试成绩满分按100分计,为复试环节各项考核成绩之和(其中专业笔试50分,综合面试40分,英语口语测评10分) (2)综合成绩为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按以下权重相加,分专业及类别排序。 综合成绩=初试总成绩/5×50% + 复试总成绩×50% 2、拟录取 在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指导下,按照“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综合考生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在学校下达学院招生计划和分学科(专业学位类别)招生计划限额内,依据考生综合成绩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在复试考生综合成绩排序中,若综合成绩相同,则以复试成绩较高者优先;若复试成绩相同,则以复试面试成绩较高者优先。 考生复试成绩出现以下情况,不予录取。 (1)复试笔试成绩低于30分,面试成绩低于24分; (2)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结果为“不通过”; (3)同等学力加试科目成绩低于60分。 七、信息公开公示 复试结束后,学院通过官网公示综合成绩,公示时间不少于 3个工作日。 学院2023年硕士招生复试录取领导小组在成绩公示期内接受考生申诉,申诉电话023-65126327、023-65120702,对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形成复议决定。若考生对学院复议决定仍有异议,由招生复试录取领导小组报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复议。 未尽事宜遵照《重庆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录取工作方案》相关规定执行。 重庆大学建筑城规学院 2023年3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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