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并按照重庆大学研究生院发《重庆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录取工作办法》的要求和我院实际,制定本细则。 一、选拔原则和培养目标 1、选拔原则 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在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下,坚持对考生全面考核,实现保证质量、按需招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择优录取、宁缺毋滥。 2、培养目标 1)具备较高的政治觉悟、道德修养和法制观念,具有服务社会的历史使命感和社会责任感,具有一定的创新思维和开拓能力; 2)掌握相应学科较坚实的基础理论和较系统的专业知识,了解本学科理论研究和工程技术发展的基本态势; 3)具有良好的专业素养,以及进行科学研究、分析和解决问题、参与工程实践的实际能力; 二、组织形式和职责 1、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蒲清平、何强 副组长:阳春、高微 成 员:时文歆、陈猷鹏、卢培利、李宏、宋福忠、吴正松、杨永川 秘 书:王岳川、郝梦冰 2、综合考核专家组 按照专业分别组建若干综合考核专家组,每个专家组由5名老师组成,负责组织实施对考生学术水平考核和外语能力测试。 3、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组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专家组由思政工作教师、招生工作人员和研究生导师组成,与综合考核专家组合并一同开展复试,但两组专家各自履行考核职责,不相互参与评分和评价。 三、招生计划 此次复试招生计划总数为221人,拟录取推免研究生50人,本次实际计划招收171人,其中学术型研究生72人,专业型研究生99人。分为环境科学与工程、生态学、资源与环境、土木水利四个专业,其中环境科学与工程分为环境科学、环境工程方向和环境市政方向。 四、复试方式及时间 我院将于2023年3月29-30日开展复试工作。复试采取现场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根据“三随机”原则,按专业进行分组开展复试。 五、复试流程安排 1、复试资格审查 考生于3月29日9:00至11:30到环境与生态学院(重庆大学B区)环境馆220室提交审查材料。审查的材料包括: (1)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提交正反面复印件; (2)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应届本科生提供学生证原件及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证书信息应与初试网报系统中填写的信息一致,提交原件对应复印件; (3)考生大学期间的成绩单(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交由所在学校教务部门提供并加盖公章的成绩单,往届生须提交加盖有毕业学校档案馆或档案所在单位公章的成绩单复印件,如无法提供须出具相关证明材料及书面情况说明); (4)研究计划书; (5)反映考生自身能力与水平的相关证明材料; (6)学籍学历认证报告(仅针对准考证载明须进行学籍学 历认证的考生); (7)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应提交本人《入 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8)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专项计划的考生应提交 本人的《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登记表》; (9)应届本科国防生须提交本科所在学校选培办提供的证明材料; (10)符合加分政策的考生应提供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出具的《重庆大学2023年初试加分证明》原件; (11)《诚信复试承诺书》。 规定时间内未交齐审查材料,或审查材料不符合要求的均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我院将于3月29日于学院官网公布资格审查通过考生名单,公布网址:http://huanjing.cqu.edu.cn/。 2、收费 根据学校财务管理相关规定,按照150元/每生的标准现场收取复试费。我院复试期间不再收取其他任何费用。请考生勿向任何机构和个人打款,谨防上当受骗。 3、复试考核 初试成绩符合《重庆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合格基本分数线》和二次划线且第一志愿报考我院考生,通过资格审查后方可参加复试。 复试分为专业笔试和面试。专业笔试时间为2023年3月29日15:00至16:00,具体地点另行通知。笔试内容见下表: | | | 生态恢复与生态工程综合(含恢复生态学、生态工程学和生态监测相关专业知识) | | 环境科学与工程综合(固废处理处置与资源化、环境监测相关专业知识) | | 给排水工程(包括水质工程学、给排水管网、建筑给排水等相关专业知识) | | 环境科学与工程综合(固废处理处置与资源化、环境监测相关专业知识) | | 给排水工程(包括水质工程学、给排水管网、建筑给排水等相关专业知识) |
面试内容包括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合格考查)、英语水平面试(满分100分)和专业水平(含专业基础与专业综合)面试(满分100分)。每名考生面试时间原则不少于20分钟。面试将于2023年3月30日上午开始,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对同等学力考生(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2023年9月1日)或2年以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在复试时加试与报考学科相关且不同于初试科目的本科专业两门主干课程,面试时间不少于20分钟。加试成绩分为合格和不合格,不计入考试总成绩计算范畴。 六、成绩计算及拟录取 1、成绩计算及公示 按照以下计算公式计算考试总成绩(成绩四舍五入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考试总成绩=标准初试成绩×50%+复试成绩×50% 其中:标准初试成绩=初试总成绩÷5 复试成绩=专业笔试成绩×40%+专业水平面试成绩×40%+英语水平面试成绩×20%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合格考查 按照教育部和学校的要求,复试工作结束后,在学院网站公示所有考生的入学考试成绩。公示网址:http://huanjing.cqu.edu.cn/。预计公示时间不晚于4月4日,公示3个工作日。 2、录取工作 (1)录取原则: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在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下,坚持对考生全面考核,实现保证质量、按需招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择优录取、宁缺毋滥。 (2)录取顺序:以考试总成绩分专业排名进行排序,由高到低进行差额选拔录取。当出现总成绩分数相同情况时,按如下顺序分数高者优先的原则录取:①初试总成绩;②初试统考科目总成绩 (3)以下情况之一者,不予录取: 1)报考资格审查不合格; 2)复试成绩不合格者: ①复试任一分项成绩低于60分; ②同等学力加试面试成绩不合格; ③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合格; 3)体检结果不合格者; 4)其他不符合国家和学校研究生招生管理规定者。 (4)拟录取名单公示 由重庆大学研究生院确定拟录取名单。 (5)复试录取后,学院将按教育部规定对录取考生进行思想政治和道德品质、专业素质、健康状况等全面复查,对弄虚作假和不合格者,一经核实将取消入学资格直至取消学籍和学历学位,责任由考生自负。 七、信息公开公示 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在成绩结果公布5日内接受考生申诉,经调查属实的申诉问题由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核查并给出复议结果,若考生对复议结果还有异议,由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报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复议。 投诉电话:023-65126160(学院研究生办公室);邮箱:hjyjs2019@163.com。 未尽事宜遵照《重庆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录取工作办法》相关规定执行。 本细则由学院研究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环境与生态学院 2023年3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