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云南大考研 于 2024-1-6 14:36 编辑
一、复试分数线及复试权重比例 以云南大学公布的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分数线为准。 复试权重:艺术学理论、美术学专业考生初试成绩占总成绩权重为70%,复试成绩占总成绩权重为30%;艺术硕士专业学位考生初试成绩占总成绩权重为60%,复试成绩占总成绩权重为40%。 二、复试录取工作实施 (一)复试资格及复试安排查询 考生可通过云南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管理系统查询复试资格,下载并打印复试通知书。获得复试资格的考生可通过系统内“复试安排查询”功能或我院网站公布的信息及时了解复试时间、地点安排以及相关要求和注意事项。 (二)缴纳复试费 根据《云南省物价局 云南省财政厅关于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费收费标准的通知》(云价收费〔2014〕112号文),对参加复试的考生收取复试费用,收费标准为两类:同等学力考生为180元/人,其他考生为100元/人,考生在缴费时须核对姓名、证件号码等重要信息,并按相应复试金额缴费。 考生需在参加复试前按照要求缴纳复试费,未缴纳费用者不得参加复试;已缴纳者如因本人原因未能参加复试,不予退费。复试费缴纳方法详见云南大学财务处拟定的《硕士研究生复试费的缴费指南》,详情请咨询0871-65032387。 (三)资格审查 考生应按要求提交以下材料:准考证、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考生提交学生证或学籍证明材料)、《云南大学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政治思想情况考查表》(附件1)、复试通知书、诚信复试承诺书(附件2)、符合教育部规定的加分项目材料(仅享受加分政策考生)以及资格审查要求中提到的其他相关材料。此外,还需提供本科(专科)期间成绩单、科研成果、在校期间荣誉证书、其他能代表个人素质能力的证明材料等相关材料。 资格审查所需材料请考生扫描制作成一个PDF文件,以报考专业名称+考生编号+姓名命名,3月28日前发送至艺术与设计学院研究生招生公共邮箱:ysysjxyyjszs@ynu.edu.cn。考生应对个人身份信息、提交材料真实性予以保证。在复试、录取审查过程中,一经查实有弄虚作假行为,取消录取资格,并通报所在学校或单位。 (四)复试方式、时间及要求 1.复试方式:线下现场复试 艺术学理论、美术学:面试 音乐硕士:笔试+专业实践能力测试+面试 美术硕士、艺术设计硕士:专业实践能力测试+面试 2.复试时间: 一志愿考生复试时间: 3月29日(星期三):艺术学理论(美术、设计方向)、美术学专业一志愿考生;艺术硕士(油画方向)一志愿考生。 3月30日(星期四):艺术学理论(音乐方向)、艺术硕士(声乐、中国画、书法、环境艺术设计、视觉传达)一志愿考生。 具体时间、地点安排及复试顺序将在复试群中公布。 3.复试准备 复试考生请提前30分钟到达复试地点。进入候考区请配合候考工作人员进行身份识别工作(出示身份证原件、纸质版的复试通知书、初试准考证与本人进行比对)并收取考生签字的《云南大学诚信复试承诺书》,并在签到表上签字确认。考生禁止携带任何与面试无关的物品,特别是手机等通讯、录像设备进入考场,物品均交由候考工作人员保管。 4.复试要求: 艺术学理论、美术学(面试): 1.考核时间:不少于20分钟,其中包括专业理论面试和英语水平能力测试。 2.材料准备:凡能证明考生专业能力的材料均可制作成PDF文件或者PPT,现场展示给考官;考生代表性作品请自行携带至考场展示。
MFA(音乐) 一、复试前准备工作 伴奏要求:现场钢琴伴奏(钢伴由考生自理)。 二、复试专业实践考核(面试) 1.作品考核要求: (1)美声唱法:演唱中外作品各一首(含一首歌剧咏叹调)。 (2)民族唱法:演唱一首中国歌剧或者中国艺术歌曲、一首传统民歌或改编民歌。 2.考核时间要求: 演唱总时长10—15分钟。 三、复试作品分析考核(笔试) 1.考核内容要求: 根据考题乐谱进行分析,画出曲式图,写出文字分析报告。 2.考核时间要求: 考试总时长120分钟。
MFA(美术) 一、复试前准备工作 1.作品要求:(复试时现场展示的作品可以与此项相同,也可以更换) 每位考生须提前提交代表自己真实水平的作品(十幅以上),PDF格式,文件名格式“姓名+专业方向+电话号码”。 作品提交截止时间:3月27日中午12:00。 2.考生携带代表性作品(五副以上)至复试现场展示。 注意:考生对个人提交展示材料真实性予以保证,在复试、录取审查过程中一经查实有弄虚作假行为,取消录取资格。 3.复试画材要求(考生自备):铅笔、碳铅、墨、素描画纸(四开)、宣纸(不小于四开)、毛笔等。 二、复试专业实践考核 1.考核时间要求:240分钟(4个小时)。 2.作品考核要求:现场造型能力、创作能力测试。 三、复试理论考核(面试) 1.考核内容包括专业理论面试和英语水平能力测试。 2.材料准备:凡能证明考生专业能力的材料均可制作成PDF文件或者PPT,提供复试现场展示。
MFA(艺术设计) 一、复试前准备工作 1.作品要求:(复试时展示的作品可以与此项相同,也可以更换) 每位考生需提交代表自己真实水平的作品集(PDF格式),文件名格式“姓名+专业方向+电话号码” 截止时间:3月27日中午12:00 注意:考生对提交材料真实性予以保证,在复试、录取审查过程中一经查实有弄虚作假行为,一律取消录取资格。 2.复试画材要求(考生自备):A2纸,快题设计所需画材 二、复试专业实践考核 1.考核时间要求:120分钟 2.作品考核要求:现场快题设计能力测试 三、复试理论考核(面试) 1.考核内容包括专业理论面试和英语水平能力测试。 2.材料准备:凡能证明考生专业能力的材料均可制作成PDF文件或者PPT提供复试现场展示,或者携带至现场展示。
(五)复试名单确定 以学校公布的复试名单为准,已经接受其他学校待录取的考生,一律不再列入我院复试名单。 (六)复试内容及要求 1.包括专业综合知识、专业实践能力测试和外语听说能力测试,满分为100分,复试成绩不合格者(<60分)不予录取,其中专业综合知识和专业实践能力测试占80%,外语听说能力占20%;每位考生面试时间不少于20分钟。 2.考生诚信复试的有关要求:复试结束后考生不得将复试过程及考试内容以任何形式对外透露,否则一经查实即按舞弊处理,取消复试成绩、上报教育部并计入个人诚信档案。 (七)复试成绩计算 复试成绩满分为100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复试成绩不合格者(<60分)不予录取,其中外语成绩占20%(含外语口语水平测试和听力水平测试);艺术学理论和美术学专业素质和能力、综合素质和能力成绩占80%;艺术硕士实践能力测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40%。 音乐硕士的专业课笔试成绩分为“合格”和“不合格”,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音乐硕士的专业课笔试成绩分为“合格”和“不合格”,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八)综合成绩计算 综合成绩由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组成,满分为100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计算公式如下: 艺术学理论、美术学专业综合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初试成绩÷5)×70%+复试成绩×30% 艺术硕士综合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初试成绩÷5)×60%+复试成绩×40% “单独考试”“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综合成绩在本专业专项计划内单独排名。 (九)复试结果公布 复试工作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将复试结果报送研招办,由研招办审核后通过云南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管理系统予以公布。 (十)复试的监督和复议 1.实行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本学院复试过程的公平、公正和复试结果负责,严肃处理违纪、违规事件。 2.实行监督制度和巡视制度。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及研究生院对复试工作进行监督和巡视。 3.实行录像回溯制度,对于关键环节以及考生提出异议的问题重点进行抽查和检查。 4.实行信息公开制度。复试分数线、复试工作办法、复试结果等信息及时公布。 5.实行复议制度。保证投诉、申诉和监督渠道的畅通。对投诉和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责成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或复试工作小组进行复议。 三、体检 学校校医院在复试期间为考生提供体检服务,考生可按需选择,体检要求和流程以校医院届时公布的相关通知为准。未选择在校医院体检的考生,须在我校拟录取名单公示后,在规定时间内向拟录取学院提交近3个月内二甲及以上医院出具的体检报告,有关要求另行通知,体检相关要求以《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中第六十条为准,未达到体检要求的,取消录取资格。另外,考生视觉、听力等方面须符合艺术类专业相关要求。 四、录取 我院根据各专业招生计划、考生初试、复试成绩、综合成绩、思想品德考核情况以及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一)录取原则 1.对复试成绩合格的考生,按照其在报考专业或专业研究方向(对于按方向招生的专业)的综合成绩排名,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再录取调剂考生(含校内调剂考生)。若综合成绩相同,按照复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如有考生放弃录取资格,依次递补。 2.“单独考试”“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在专项计划内单独排名进行录取。 (二)信息公开 录取工作结束后将在云南大学研究生院主页公示拟录取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 (三)保留入学资格 拟录取的考生如有特殊情况,可向学校申请保留入学资格,推迟1年后再入学学习。保留入学资格考生须根据研究生院培养办有关要求进行相关申请,详见录取材料。 (四)其他 1.符合加分政策考生的加分情况以研招网后台下达的加分库为准,时间截至到报考专业复试结束之前。 2.对于不符合报考条件、调剂要求,违纪作弊或通过弄虚作假取得初试、复试或录取资格的考生,不论何时,一律取消其录取资格。 五、联系方式 电话:0871-65036629(学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 部门:云南大学艺术与设计学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 地址:云南省昆明市 云南大学东陆校区艺术与设计学院 北学楼6楼 六、申诉渠道 电话:0871-65036881 (学院纪检)
云南大学艺术与设计学院研究生办公室 2023年3月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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