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党的教育方针,确保研究生招生考试工作平稳有序进行,根据教育部、云南省、学校有关通知精神,现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管理 学院成立化学科学与工程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整个招生过程进行管理、指导,同时成立院级监察小组,对招生选拔进行监察督导,并负责受理考生申诉及相关问题调查处理。 二、复试分数线 符合复试要求的考生可登录云南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管理系统,通过复试资格查询模块下载复试通知书,确认复试资格。根据云南大学研究生院2023年公布的复试分数线,化学科学与工程学院一志愿进入复试的考生初试成绩要求如下: 三、复试录取工作实施 (一)根据学校要求,化学科学与工程学院2023年采用线下现场复试的方式于2023年3月25日至3月31日,进行各专业一志愿上线考生的复试工作。学院复试专家组采用现场集中方式对考生进行现场复试考核。考生需严格遵守云南大学研究生招生复试考场规则中的各项规定。(附件1) (二)本阶段参加我院2023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复试的一志愿上线考生请按《云南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办法》中的资格审核要求在复试前准备好复试资格审查材料的原件和配套纸质复印件,并按照学校要求缴纳复试费,未缴纳复试费者不得参加复试。在面试开始前30分钟,办理报道手续,由候考官老师对纸质资格审查材料进行核验,通过审核方能参加复试。获得复试资格后,将纸质审核材料在报道现场交给相关复试组的侯考官老师留存备案。《云南大学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政治思想情况考查表》和《诚信复试承诺书》需提交原件。 复试资格审查材料包含:初试准考证、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考生提交学生证或学籍证明材料)、《云南大学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政治思想情况考查表》(附件2,需上交原件)、复试通知书、诚信复试承诺书(附件3,需上交原件)、符合教育部规定的加分项目材料(仅享受加分政策考生)、本科(专科)期间成绩单、英语四、六级考试合格成绩单、科研成果、在校期间荣誉证书、其它能代表个人素质能力的证明材料等相关材料。 复试资格审查材料的详细要求,复试通知的打印方法,请查阅“云南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办法”。 (http://www.grs.ynu.edu.cn/info/1008/4289.htm) 三、通过资格审查的同学按照各个专业点的要求参加复试。具体分组复试时间地点安排及联系QQ群如下: 一志愿复试时间 | | | | 第一组:无机化学+物理化学,
3月25日上午9:00 | | | | 第二组:分析化学, 3月26日,上午8:30
3月26日,下午13:30 | | | | 第三组:生物与医药, 3月26日,上午8:30
3月26日,下午14:00 | | | | | | | | 第五组:有机化学, 3月31日,上午8:30
3月31日,下午14:00 | | | |
考生复试顺序由各复试小组安排,具体复试时间请考生自行及时关注各个复试组的QQ群。 (四)本次复试只进行口试,不进行笔试,复试成绩满分为100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其中外语成绩占20%(含口语水平和听力测试水平、专业英语),专业能力和综合素质成绩占80%。复试成绩不合格者(<60分)不予录取。综合成绩由折算后的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构成。参加复试的考生,初试成绩进行百分制折算后占60%,复试成绩占40%。对成绩达到学校要求的考生,我院按学校规定进行录取。具体计算办法为: 综合成绩(保留2位小数)=初试总成绩/5×60%+复试总成绩×40% (五)相关说明 本院成立监察小组,对复试过程进行监察督导。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一经查实将取消其硕士研究生录取资格。 1.申请者提供的材料与事实不符,存在造假行为。 2.本科培养期间,受到纪律处分或思想政治品德考核未通过。 3.复试后不得将复试考试过程及考试内容以任何形式对外透露,否则一经查实即按舞弊处理,取消复试成绩、上报教育部并计入个人诚信档案。 4.不符合选拔规定的体检标准。 特别提醒:考生本人持身份证原件,复试通知书,经云南大学公安处工作人员核对后即可进入学校进行复试,其他人员不得入校。 云南大学化学科学与工程学院 2023年3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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