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中有关加分政策的规定: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现役退役,达到报考条件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经考生本人申请,我校招生办公室审核,以下报考我校的一志愿考生拟符合教育部规定的加分政策(享受“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加分考生,如未在教育部本年度提供名单内,将取消加分。),现予以公示: 若对以上考生的加分情况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通过电话或邮箱向我校招生办公室反映,反映要有事实依据,否则不予受理。 公示期:2023年3月11日-3月14日 电话:010-62989427 邮箱:yanzhao@bsu.edu.c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