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招信息] 2019年非全日制MBA、MPA复试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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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791 | 回复0 | 2024-1-13 13:47:0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根据教育部《2019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和学校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现就2019年非全日制MBA、MPA复试录取工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充分发挥复试的选拔作用,综合考生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选拔综合素质优秀的考生,充分体现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
二、组织形式
为加强和规范非全日制MBA、MPA复试与录取工作,经济与管理学院成立了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纪检监督小组和复试专家小组,确保复试录取工作的公平与公正。
1.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李耀平
副组长:王益锋
成员:谢永平、赵文平、施宏伟、李雄军、董 明
秘书:张 鹏、黄藏红
2.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纪检监督小组
组长:樊稳
成员:黄梅娟、刘 静
监督电话:029-81891033
监督邮箱:7711zhj@163.com
3.复试专家小组由多名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的导师组成,具体负责综合面试工作。
三、复试条件
1.第一志愿考生成绩达到2019年国家A线(总分170、英语42、管理综合84),可参加复试。
2.接受校外考生调剂。申请调剂的考生需为初试参加管理类联考的考生,初试成绩达到2019年国家A线要求,符合国家规定的MBA、MPA报考要求。
有意向的调剂考生须登录中国研招网yz.chsi.com.cn通过调剂服务系统提交调剂申请,审核后择优通知考生参加复试。
四、复试工作流程及复试内容
1.复试工作流程:
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公示—录取
2.复试内容:
复试包括思想政治考核笔试和综合面试。
综合面试:由外语水平测试、专业知识测试、综合素质测试、职业能力测试组成。
五、复试工作时间表
日期
时间
项目
地点
3月28日
9:30-10:00
资格审查
北校区西大楼I区311
3月28日
10:30-11:30
思想政治考核笔试
北校区西大楼I区304.305
3月28日
13:30-18:00
综合面试
北校区西大楼I区三层
1.2019年复试笔试、面试都在北校区西大楼北楼三楼举行。
2.综合面试具体分组详见现场公布。
3.MBA教育中心、MPA教育中心通过在网站发布复试通知或电话通知的方式告知考生。
4.考生凭身份证、准考证参加笔试、面试。  
5.参加思想政治考核笔试时,考生须严格考试纪律,考场张贴《考场规则》,监考人员填写《考场情况记录表》。考生不得携带规定用品之外的物品进入考场,手机关机且一律放置在考场前排指定位置。  
6.考生务必按时参加复试,如不按时参加视为放弃资格。
六、资格审查
参加复试的所有考生必须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要求携带以下材料:
1.准考证原件1份,准考证丢失的,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自行下载;
2. 贴有个人照片的简历1份;
3. 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1份(身份证在A4纸同一面双面复印);
4. 最后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5. 大学期间成绩单原件1份,往届生也可提供档案中成绩单复印件(须加盖档案管理单位红章)。
6.未通过教育部学历验证的考生须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复印件1份,以国外学历学位报名的考生,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证书。
以上材料需A4复印,并按顺序装订,于复试当天资格审查时提交。
七、思想政治考核及心理测评
1.思想政治考核(笔试)。考试内容为十九大报告及2019年政府工作报告两部分内容,考试形式采取开卷考试,可以携带纸质复习资料(限本人使用),但不允许携带、使用手机及电脑等电子设备。思想政治考核限时60分钟,满分60分,考核不通过者不予录取。
2.心理测试。按照学校2019年研究生招生复试要求,所有复试考生都须进行心理测试,测评结果作为复试参考。心理测试采取网上在线答题的方式,测评具体要求及安排以学校统一安排为准。
八、综合面试内容及要求
综合面试:包括外语听力与口语能力测试、综合能力测试(考生在题库中随机抽取)、专家提问。综合面试着重考查考生的领导潜力、人际沟通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团队合作能力及职业素养等。综合面试成绩满分240分。
九、体检
所有复试考生须参加体检,体检由校医院统一集中组织实施,错过集中体检者可以自行前往校医院或二甲以上医院体检,体检项目需与我校集中体检项目相同,且体检报告须4月10日前交到学院。体检时间、地点及体检项目要求以学校统一安排为准。
十、公示
全部复试结束后7日内通过MBA教育中心网站、MPA教育中心网站公示复试结果,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
十一、政审
复试结束确定拟录取名单后,学院向考生所在单位函调本人现实表现材料,全面审查拟录取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
政审内容包括考生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工作态度、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
十二、录取
1.录取类别和学习方式
录取类别为定向就业,考生、考生工作单位须与学校签订定向培养协议,考生户口、人事档案不转入学校,学校不负责就业派遣。
学习方式为非全日制。
2.录取办法
根据考生的总成绩(满分600分)排名,由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总成绩=初试成绩+综合面试成绩+思想政治考核成绩,其中初试成绩(满分300分)占50%,综合面试成绩(满分240分)占40%,思想政治考核成绩(满分60分)占10%。
3.复试结束后,调剂考生如果符合录取条件,考生将收到学校通过中国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发出的“待录取通知”,考生必须在8小时内登录系统进行确认。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确认的考生被视为自动放弃,学校将取消录取资格。已在调剂服务系统中同意待录取的考生,我校不再进行解锁。
4.凡有以下情况的不予录取:
(1)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
(2)不参加复试;
(3)思想政治考核或综合面试成绩不及格(达不到各项满分的60%);
(4)未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
(5)政审不合格;
(6)未按时提交签字盖章的定向培养协议书;
(7)以往有考试违规、违纪记录的考生。
十三、联系方式
电话:029-88202797
地址:西安市太白南路2号西安电子科技大学北校区西大楼I区(北楼)310室。
以上办法,如与教育部、学校、研究生院有关办法、原则不符,则自行作废,并严格按照上级文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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