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教育学基础综合”(科目代码625 )考试大纲 Ⅰ、考试性质 《教育学基础综合》考试是为我校招收教育学学科的硕士研究生而设置的具有选拔性质的入学考试科目,其目的是公平、有效地测试考生掌握教育学学科大学本科阶段专业基础知识、基本理论、基本方法的水平和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评价的标准是高等学校教育学学科优秀本科毕业生所能达到的及格及及格以上水平,以利于择优选拔,确保招生质量。 Ⅱ、考查目标 考试涵盖当代教育学、高等教育学、高等教育管理学、高等教育史、教育技术学等教育学学科的基础课程。 考生必须系统掌握这些学科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方法,能够运用所学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方法分析、判断和解决有关理论问题和实际问题。具体的目标主要包括以下三个方面: 1、准确识记考试涵盖学科的基础知识。 2、正确理解考试涵盖学科的基本概念和基本理论。 3、能够运用考试涵盖学科的基本理论分析、判断和解答教育领域的相关理论与实践问题。 Ⅲ、考试形式 一、试卷满分及考试时间 本试卷满分为300分,考试时间为180分钟。 二、答题方式 答题方式为闭卷、笔试。 Ⅳ、考查内容 1、基础概念。教育、高等教育、教育学、高等教育学、课程、教学、学习、德育等概念的含义,教育学的研究对象,教育学的学科特点。 2、历史发展。中国及世界教育、高等教育的产生与发展阶段、主要特征、发展趋势。特别是大学的起源与产生途径,古代的高等教育,中世纪的高等教育,近现代高等教育,当代高等教育的特点、类型、经验与理论成果。 3、基本原理。教育本质与教育目的、教育结构与教育功能。特别是我国关于教育本质问题的主要观点,高等教育与大学的关系,高等教育与社会发展的关系,教育目的的层次结构,确立教育目的的依据,全面发展教育的组成部分,全面发展教育各组成部分之间的关系,以及高等教育目标体系的构建等。 4、教师与学生。师生关系的特点与类型,良好师生关系的标准,建立良好师生关系的途径与方法,当前大学师生关系的特点与问题。 5、学习理论。学习理论的一般原理、学习的心理条件、知识与技能的学习、学生的学习差异。 6、课程理论。课程理论的发展、课程结构、课程设计的理论与实践。 7、教学与教学理论。哲学取向的教学理论、行为主义的教学理论、认知教学理论、情感教学理论、教学效率与教学策略的研究等。 8、德育原理。道德教育的问题、方式、发展模式等。 9、教育评价。教育评价的一般理论、教育评价的常见方式、学生评价、教师评价、学校办学水平评价。 10、教育制度。学制的概念与要素,学制确立的依据,各级学校系统,各类学校系统,中国高等教育的体制与结构问题,中国高考制度的沿革和现实问题。 11、教育政策。高等教育政策的制定、实施、评价的基本观点。 12、高等教育法治建设、规划发展、高等教育评估基本知识。 13、高等教育改革的动因、原则、内容、趋势、中国高等教育改革的历程。 14、洪堡、蔡元培、张伯苓、梅贻琦等著名高等教育家及其高等教育思想。 15、新中国高等教育的经验与问题,如20世纪50年代院系调整、20世纪70年代恢复高考,20世纪90年代院校合并与调整,高校大扩招的背景及影响。 16、当前我国高等教育热点问题的原因分析与基于教育理论的对策建议。 17、教育技术基本理论、教学设计与绩效技术、知识科学与工程、教育信息工程、教育与科技战略基本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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