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师范大学2021年单独考试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报考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4.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学历后连续工作4年以上,毕业时间在2017年9月1日以前。 5.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6.具有与报考专业相关丰富的实际工作经验。 7.党校学历不允许报考。 二、招生专业 参见《东北师范大学2021年单独考试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附件1),仅招收英语语种考生。 三、学习方式、学制及学费标准 1.学习方式为全日制。 四、申请及审核 单独考试考生须提交《报考东北师范大学2021年单独考试硕士研究生申请书》(附件2,以下简称《申请书》)及资格审查材料,于 2020 年 10 月 11 日(以快递公司收寄时间为准)前寄送至教务处(通讯地址、办公地点及联系方式见《申请书》),审核通过后方可报名。 以下材料均使用A4纸打印或复印,按序号顺序排放: 1.《申请书》(附件2)。 2.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 3.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国(境)外学历者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复印件。 4.本科成绩单1份,可从本科毕业学校开具原件或从个人档案中复印并加盖档案保管部门公章。 5.两位专家填写的《报考东北师范大学2021年单独考试硕士研究生专家推荐信》(附件3),推荐人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6.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证明材料复印件。 以上材料不存入个人档案,不提供查询,复印件均不返还。 五、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 1.网上报名 (1)考生接到审核通过通知后方可报名,报名截止日期为 2020 年 10 月 28 日,逾期无法补报。报名期间,系统将于每天09:00-22:00开放。 (2)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s://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考生编号、密码以及网上报名填写的各类信息是考生查询考试信息、下载打印准考证等事项的重要依据,请妥善留存。 (3)报考单位和报名点均选择“东北师范大学”,报考类别选择“定向就业”,报考专业须与《申请书》(附件2)填写专业一致,否则报名信息无效。 (4)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以下简称学信网,网址:https://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须在2020年11月5日前将如下材料寄送至我校,否则不予准考。 ● 获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学历者提供学信网下载的《教育部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原件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复印件; ● 姓名或证件号码变更的考生提供公安机关出具的身份证明。 寄送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南关区人民大街5268号东北师范大学行政办公楼322室研究生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邮编:130024,电话:0431-85099608。 (6)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如实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网上确认 网上报名成功并在线支付报名费的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核对并确认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网上确认时间暂定为2020年11月初,请考生届时关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相关通知,网上确认具体时间、程序及要求以网报公告为准。 六、考试 考试分为初试和复试两个阶段进行。 1.初试 (1)初试时间为 2020 年 12 月 26 日 至 27 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具体考试时间以《准考证》为准。 (2)初试地点在东北师范大学本部校区,具体考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3)2020 年 12 月 19 日至 28 日,考生自行登录研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考试科目代码、名称等其他考试信息及要求以《准考证》为准。考生须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务必按照有关规定使用和妥善保管。 2.复试 复试时间在2021年3月底或4月,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复试地点由各招生院部指定。 3.考试科目详见专业目录,有特殊要求的专业在“备注”一栏标明。 七、录取 1.按照教育部有关招生录取政策规定,各招生院部根据本单位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拟录取名单将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统一公示。 3.参加单独考试的考生,只能被录取为回原单位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录取考生应签订三方(东北师范大学、工作单位和个人)定向培养合同。在学期间不调转工资关系、人事档案及户口,不参评各类奖助学金。毕业后回原单位工作。 八、其他 2.请考生密切关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和我校研究生院网站、相关招生院部网站发布的研究生招生相关通知公告,知悉相关招考信息。如有其他问题,可通过以下方式进行咨询: (1)研究生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相关招生院部咨询方式参见专业目录。 东北师范大学研究生院 2020年9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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