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矿业大学是教育部直属的全国重点高校,先后进入国家“211工程”“985优势学科创新平台项目”和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行列。学校为全国首批具有博士和硕士授予权的高校之一,为国家批准设立研究生院的56所高校之一。学校作为当今全国唯一以矿业命名的特色鲜明高水平大学,已经形成了以工科为主、以矿业为特色,理工文管法经教艺等多学科协调发展的学科专业体系和多科性大学的办学格局。学校现有2个国家“双一流”建设学科、1个一级学科国家重点学科,8个二级学科国家重点学科,1个国家重点(培育)学科;6个江苏省优势学科、7个江苏省重点学科;18个一级学科博士点,2个专业学位博士点。工程学、地球科学、材料科学、化学、数学、环境与生态学、计算机科学和社会科学总论8个学科进入ESI世界前1%,其中工程学进入前1‰。学校拥有5个国家级科研平台,33个省部级科研平台,1个国家大学科技园,在深圳、北京、新疆等地分别设立深圳研究院、能源资源战略发展研究院和西部能源研究院。 为做好我校2023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工作,确保推免工作规范有序、公平公正,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一、招收学科及人数 除工商管理硕士(代码为[125100])、公共管理硕士(代码为[125200])、工程管理硕士中的工程管理(代码为[125601])和项目管理(代码为[125602])、体育硕士中的竞赛组织专业(代码为[045203])不招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外,我校其他各专业均可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详情请参见我校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最终招生总人数以国家正式下达的招生计划文件为准,拟招收推免生和直博生人数以推免生系统确认的录取人数为准)。 二、申请人基本条件 1.申请人须是具有推荐免试资格高校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并获得所在学校推免资格。 2.申请人本科阶段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品德良好,遵纪守法,无任何处罚或处分记录。 3.身心健康,体检合格。 三、网上报名 说明:准备参加我校“本硕博”推荐免试研究生的学生,不用在“推免招生系统”预报名;准备参加我校“直博”推荐免试研究生的本校学生,不用在“推免招生系统”预报名。 2.凡有意报考中国矿业大学研究生的推免生,需提供以下材料: (1)本人学生证、身份证复印件; (2)国家级外语考试成绩单一份; (3)《思想政治考察表》、《中国矿业大学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考生基本情况表》和《中国矿业大学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复试登记表》(在学校推免招生系统内完成报名后自动生成); (4)本科学习成绩单一份,要求加盖所在学校教务处公章(红章原件); (5)有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科研成果或获奖证书者,提供复印件一份; (6)学院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上述电子申请材料请按照编号顺序装订成册,在院系规定的截止日期之前,直接寄(发)送所报考的学院研究生管理办公室,材料不予退还,逾期不再接受申请。 3.根据教育部具体安排,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s://yz.chsi.com.cn/tm,简称“推免服务系统”)开通后,考生须按相关要求进行信息注册、上传照片、网上缴费,并在“推免服务系统”内填报志愿等。 四、接收程序及办法 1.复试通知发送。学校对考生申请信息分批次审核,及时遴选,并通过学校“推免招生系统”或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向符合条件的考生发送复试通知。择优选拔,额满为止,所有复试工作在2022年10月15日前结束。 2.考生参加复试。确认参加我校复试的申请人,需及时了解申请学院的复试方案,并按学院相关要求按时参加复试。 3.复试形式。具体复试内容、形式及具体时间由各招生学院自行确定。 4.录取名单确定。各学院根据招生计划、复试成绩等择优确定待录取名单,学校将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发出待录取通知,考生收到待录取通知后,须在学院规定的时间内通过“推免服务系统”确认录取,否则视为放弃。待录取考生名单经公示无异议后列入正式录取名单,被正式录取的考生不得参加统考。 五、有关奖助政策 1.学校奖助政策 学业奖学金:推免的直博生学业奖学金按博士研究生身份参与评选,推免的本硕博、硕博连读学生第一学年学业奖学金按硕士研究生身份参与评选。评定按照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特别优秀的推免生可以同时申请国家奖学金。 助学金:所有推免生均可以享受国家助学金,博士生每生每年15000元,硕士生每生每年6000元。 2.学院奖助政策 请咨询相关学院。 六、信息公开 1.我校将通过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主动公开招收推免生简章、推免生招生目录、复试办法、拟录取名单等全部信息,同时按教育部要求在“推免服务系统”公示公开。 2.拟录取的推免生名单将在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考生对公示名单如有疑问,研究生院协同校有关部门及时调查处理投诉和举报。 七、其他 1.申请人必须保证所提交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一旦发现申请人提交的信息不真实或不准确,我校将不予录取或取消录取资格。 2.我校确定接收的推免生,在入学报到时未获得本科毕业证书者,学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3.我校确定接收的推免生均须参加体检,我校按照国家规定的体检标准进行组织,具体时间详见研究生院网站。 4.信息公开、咨询、监督与申诉渠道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咨询电话:0516-83590333 研究生院微信公众号:cumtyjs 监察处: 监督电话:0516-835902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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