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招信息] 南京工业大学法学院 2021年招收推荐免试研究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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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436 | 回复0 | 2024-2-1 15:24:5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欢迎全国各大院校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申请我院2021年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为保证推免工作有序规范进行,特制定本章程。
一、接收推免生的基本条件
1、申请人应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
2、申请人身体健康状况应符合教育部和我校规定的体检标准;
3、申请人必须是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且本科期间学习成绩优秀,专业成绩或综合成绩名列本专业前茅;
4、申请人须被推荐高校列入推免生名单(占用申请者本校的推免指标);
5、申请人在本科学习期间未受过任何处罚或处分。
凡符合上述条件的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均可申请我校推荐免试研究生。  
二、接收推免生的资助与奖励政策  
1、“校长特别奖学金”(30000元/人):来自42所一流大学建设高校、在我校就读且大学期间学分综合排名在同年级、同专业前3%的毕业生(2011学院放宽至5%)且录取类别为非定向的全日制推免生。
2、新生优秀奖学金一等奖(12000元/人):其他录取类别为非定向的全日制推免生(包括学术型和专业学位),入学后第一学年可获得(与校长特别奖学金不兼得)。
三、接收推免生的申请材料:
凡经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申请报考南京工业大学2021年推免生的优秀应届本科生,需在复试时向我校提供以下申请材料:
1、本人学生证、身份证复印件;
2、国家级外语考试成绩或合格证书复印件一份;
3、有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科研成果或获奖证书者,提供复印件一份;
4、本科学习成绩单电子版、纸质版各一份,纸质版要求加盖所在学校教务处公章(红章原件);
材料整理及提交方式:所提供材料均采用A4纸大小(成绩单可按所在学校格式),申请材料均需在复试报到时递交学院研究生秘书,一经收到,恕不退还。
四、接收工作安排  
1、申请人须通过教育部“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对我校相关专业提出申请。
2、我校将及时审核申请信息,并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向符合条件的考生发复试及待录取通知。
3、复试录取基本要求:
复试考察学生德、智、体、能、勤等多方面的综合素质,着重考察学生科研创新潜力,对学科的认识、学科知识的综合应用能力,考生知识背景和心理素质等。复试形式为面试。复试内容包括外语水平测试、专业素质及能力考核两个部分,总成绩为100分。复试时间为2020年10月15日前,采用分批集中方式,具体时间由学院与报考学生协商。
4、凡通过复试,被我校接收的考生,由学校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发布待录取通知,考生收到待录取通知后,须在24小时内通过“推免服务系统”确认录取,否则视为放弃。
5、录取信息公示与公开。凡被我校拟录取的推免生名单须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http://gra.njtech.edu.cn)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考生对公示名单如有疑问,学校研招办将协同纪委办公室及时调查处理投诉和举报,并按国家相关文件精神执行。
五、其他说明
1、申请人必须保证全部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一经发现申请人提交的材料内容不真实或不准确,我校将取消录取资格。
2、推免生复试期间不安排体格检查,体检工作统一放在转年统考考生复试期间进行。
3、已被接收的推荐免试生不得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在入学报到时未获得本科毕业证书者,学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4、咨询及申诉渠道:
南京工业大学法学院电话:025-58139620,
南京工业大学研招办电话:025-58139194,
南京工业大学纪委举报电话:025-58139069。
招生专业
学院名
专业代
专业名
法学院
030101
法学理论
030103
宪法学与行政法学
030104
刑法学
030105
民商法学
030106
诉讼法学
120401
行政管理
南京工业大学法学院
2020年9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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