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我校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根据教育部《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3〕2号)等文件要求,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招生简章。 一、学习形式 2024年硕士生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全日制研究生是指符合国家研究生招生规定,通过研究生入学考试或者国家承认的其他入学方式,被具有实施研究生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或其他高等教育机构录取,在基本修业年限或者学校规定年限内,全脱产在校学习的研究生。非全日制研究生指符合国家研究生招生规定,通过研究生入学考试或者国家承认的其他入学方式,被具有实施研究生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或其他高等教育机构录取,在基本修业年限或者学校规定的修业年限内,在从事其他职业或者社会实践的同时,采取多种方式和灵活时间安排进行非脱产学习的研究生。 二、招生计划 2024年我校预计招收攻读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硕士学位研究生3200名左右(注:其中含推免生、“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具体指标以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计划为准),各学科、专业均面向全国招生。硕士研究生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种类型。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应当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我校非全日制硕士学位研究生只招收定向考生。 三、报考条件 (一)学术学位研究生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具体期限由招生单位规定)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我校录取当年入学报到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需达到我校要求的同等学力的条件。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我校的考生,需具有5门以上对应报考专业的本科主干课程合格成绩,考生须在复试资格审核阶段提供由本科院校教务部门出具的有效书面证明,全国大学生英语等级考试四级425分及以上和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二级及以上考试合格可作为主干课程之一予以替代认定。 (5)我校可招收同等学力考生的专业详见招生专业目录。 (6)已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专业学位研究生 1.报名参加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学术学位研究生报考条件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 2. 报名参加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学术学位研究生报考条件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获得法学第二学士学位的人员也可报考)。 3.报名参加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学术学位研究生报考条件第1、2、3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达到我校要求的同等学力的条件,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3)我校工商管理硕士(MBA)和公共管理硕士(MPA)只招收非全日制定向考生。 4.报名参加除法律(非法学)、法律(法学)、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外的其他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一)学术学位研究生的各项报考条件。 (三)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 符合免初试资格(如在部队荣立二等功以上退役人员等)的考生,应在国家规定的全国统考报名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报名。 (四)单独考试研究生 我校自2019年起不再招收单独考试研究生。 (五)国外或境外学历问题 凡在国外或境外大学或高等教育机构攻读正规课程所获学历证书,均须经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并在复试时出具书面认证材料原件,否则不予复试。 四、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参加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并在网上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同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逾期不再补办。 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报名,其中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也可选择教学点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报名;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报名。 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填报志愿并选择报考点。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应通过定期查阅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招生单位官方网站等方式,主动了解考试安排要求等事项,积极配合完成相关工作。 (一)网上报名:报考2024年硕士研究生(含推免生)一律采取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为2023年10月8日至10月25日,每天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3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推免生分别按照遴选单位和接收单位要求参加网上报名和复试。 2.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浏览报考须知,并按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每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3.注意事项 (1)考生要准确填写个人信息,务必认真校对姓名、身份证号码、学历证书号码等重要信息,通讯地址、联系电话必须详细、准确,且在2024年6月底前有效。对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规、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2)网上报名结束后,考生须记住网上报名生成的报名号、用户名和密码,报名登记表请考生妥善保存。报考具体办法可直接咨询各地市招生办。 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4)“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招生以考生报名时填报确认的信息为准,具体招生办法按教育部相关文件执行。 (5)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含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考生报名时应当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复试前须向招生单位提供《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进行复核。 (6)考生应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享受初试加分政策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未按规定申报的,不享受相应照顾或加分政策。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现场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7)考生应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8)已被招生单位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统考。 (9)考生应当按规定缴纳考费。 (二)网上确认要求 报考点网上确认要求,请查看所选报考点公布的网上确认须知。 五、报考资格审查 我校对考生网上填报的报名信息和现场确认材料进行全面审查,确定考生的考试资格。 考生填报的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准予考试。网上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我校将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报告(有效期6个月及以上),否则不准予考试。 六、初试 (一)考生应当在考前10天左右,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 (二)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三)初试日期和时间 初试时间为2023年12月23日至24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考试时间超过3小时或有使用画板等特殊要求的考试科目在12月25日进行(起始时间8:30,截止时间由招生单位确定,不超过14:30)。 (四)初试科目 12月23日上午 思想政治理论、管理类综合能力 12月23日下午 外国语 12月24日上午 业务课一 12月24日下午 业务课二 12月25日 考试时间超过3小时或有使用画板等特殊要求的考试科目 每科考试时间一般为3小时;安排在12月25日考试的特殊科目考试时间最长不超过6小时。详细考试时间、考试科目及有关要求等由考点和招生单位予以公布。 七、复试 (一)教育部发布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后(福建省属于一区范围),我校将结合生源和招生计划等情况,确定我校硕士研究生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我校或各学院将在网站上公布符合要求的参加复试人员名单。 (二)复试一般安排在2024年4月底前完成,复试办法将于复试前在我校研究生院和各学院网页上公布,考生根据各学院复试要求参加复试。 (三)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考生,需在复试资格审核阶段提供由本科院校教务部门出具的5门以上对应报考专业的本科主干课程合格成绩的有效书面证明;全国大学生英语等级考试四级425分及以上和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二级及以上考试合格需提供相应的证书;同等学力的考生除参加统一规定的复试外,须另加试2门专业课程,具体参见招生学院复试要求。 八、违规处理 对在研究生招生考试中违规或作弊的考生,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严肃处理。对在校生,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将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对弄虚作假者(含推免生),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相关单位将把考生在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的违规或作弊事实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并将考生的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记入考生人事档案,作为其今后升学和就业的重要参考依据。 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 九、学制 学制详见我校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十、学费 1.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费:(1)工商管理硕士(MBA)全程10万元;(2)公共管理硕士(MPA)全程6万元;(3)其他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15000元/学年•生。 2.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费:8000元/学年•生。 3.以上如有变化,以福建省最新政策和当年学校发布的收费标准为准。 十一、在校学习期间待遇 (一)奖助政策 1.国家奖学金20000元/人•年,奖励特别优秀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一、二、三等奖,分别为12000元/人•年、8000元/人•年、5000元/人•年,奖励优秀的全日制非定向硕士研究生;国家助学金6000元/人•年,针对全日制非定向硕士研究生发放;其余“三助”(助研、助教、助管)津贴按学校规定发放;“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奖助政策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2.学校开展优秀科研成果、优秀学位论文等评选活动,鼓励研究生参加高水平学术会议和到高水平大学、科研院所访学。同时,积极引入多种社会资金,对研究生的学习、生活进行奖励和资助。 以上奖励和资助如有变动,以当年文件为准实施。 (二)住宿安排。非全日制新生原则上不安排校内住宿。其他新生默认安排在所就读的校区(金山校区、旗山校区或安溪校区)入住。 十二、其他 (一)根据教育部招生有关规定,我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业务课考前辅导班,不提供历年真题复印和考试参考书目。 (二)报考类别为定向的考生须在拟录取前签订定向培养协议,非定向考生须在我校要求的时间内转入人事档案;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我校不承担责任。 (三)请考生严格按照我校公布的招生专业目录中的要求选报专业(未注明不招收同等学力考生的专业,可以招收同等学力考生)。 (四)本简章涉及的政策若与教育部公布的研究生招生政策有出入,以教育部公布的政策为准。 (五)招生目录中的拟招生人数为我校根据2023年招生情况进行调整后预计的2024年计划招生人数,仅供参考。各专业具体招生人数须等下达总招生人数并扣除实际录取推免硕士生数后,由我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重新分配。 (六)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上下店路15号 联系部门:福建农林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350002 联系人:郑老师 咨询电话:0591—83789215 本招生简章由福建农林大学研究生院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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