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侨大学是中央统战部直属,由中央统战部、教育部、福建省人民政府共同建设的普通高等学校。1960年经周恩来总理批准,学校创办于福建泉州,廖承志为首任校长。1983年被党中央确定为“国家重点扶植大学”。2006年厦门校区启用。2018年入选福建省“双一流”建设高校。 学校拥有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医学、管理学、艺术学等11个学科门类,形成文理渗透、理工结合、工管相济、协调发展的学科布局。现有一级学科博士点9个、一级学科硕士点25个,专业学位硕士点23个,博士后流动站5个;拥有国家和省部级重点学科41个,福建省高峰高原学科17个。工程学、化学2个学科进入ESI世界排名前5‰,材料科学、计算机科学2个学科居ESI前1%。 一、申请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学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四)具有推荐免试授权高校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并获得所在学校的推荐免试资格; (五)符合报考学院(研究院、中心,下同)和专业规定的条件,具体参见各学院接收推免生工作办法。 (六)教育部规定的其它条件。 二、招生类别及招生专业 (一)直博生 直博生是指从优秀的具备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资格的应届本科毕业生中选拔出来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的研究生。直博生学制为五年。 我校2023年仅在机械工程、材料科学与工程和化学工程与技术3个学科专业招收直博生。 (二)硕士生 凡按规定可接受应届本科毕业生报考的学科(类别)、专业(领域)均可接收推免生,具体专业请见《华侨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全日制)或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中公布的推免生招生专业目录。 三、申请流程 (一)网上报名 (二)资格审核 各招生学院依据推免生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资格审核,在12小时内确定拟同意复试名单并通过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向有关考生发送复试通知。考生在接到我校发出的复试通知后,须在12小时内接受复试通知,否则我校可取消相应考生的复试资格。 (三)复试 确认参加复试的考生根据我校相关学院的安排及要求参加考核,复试全部采用网络远程方式。具体复试事宜请以各招生学院通知为准。 (四)拟录取 学校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和宁缺毋滥的原则,根据申请者的复试成绩,结合申请材料和素质考核的结果,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各招生学院确定拟录取名单后,将在12小时之内通过系统发送待录取通知;申请者在接到我校发出的待录取通知后,须在12小时内接受待录取通知,否则我校可取消相应申请者的录取资格。申请者接受我校发出的待录取通知后,录取状态方能最终达成。 四、报考咨询 (一)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的报名、成绩查询、复试调剂录取等信息都会在华侨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站(点击链接)发布,请考生及时关注以获取与我校研究生招生相关的最新信息。 (二)华侨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联系方式: 办公电话:0592-6161276,0595-22692540; 电子邮箱:hdyzb@hqu.edu.cn; 通讯地址:(厦门校区)福建省厦门市集美区华侨大学行政主楼A611室,(泉州校区)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华侨大学杨思椿科学馆404室。 五、其他 (一)推免生必须确保提供的信息和材料真实、准确。若发现申请人有弄虚作假行为,我校将取消其报名、复试、录取资格或学籍。 (二)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已被招生单位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三)被我校录取的推免生应遵纪守法,认真完成学业。录取当年入学前未取得学士学位或本科毕业证书,或受到处分的,取消录取资格。 六、本简章由华侨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照《华侨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及教育部研究生招生有关规定执行。 二0二二年九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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