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招信息] 华侨大学2019年接收推免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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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896 | 回复0 | 2024-2-6 14:39:2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根据教育部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简称:推免生)工作有关管理办法的要求,为做好我校2019年推免生招生录取工作,特制定本章程。
一、招生专业
凡按规定可接受应届本科毕业生报考的学科(类别)、专业(领域)均可接收推免生,具体专业请见华侨大学2019年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或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中公布的推免生招生专业目录。
二、报考条件
(一)具有坚定的社会主义理想信念,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德良好,诚实守信,学风端正,身心健康;
(二)具有推荐免试授权高校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并获得所在学校的推荐免试资格;
(三)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有较好的专业素养,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有较高的培养潜质;
(四)符合申请学院和专业提出的其他要求。
三、报考流程
(一)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开通前(9月22日开通注册,9月28日开通报名)
有意申请我校推免生的考生,请提前联系招生学院(联系方式请见:http://yjszs.hqu.edu.cn/lxfs.htm)并按学院要求提交相关申请材料,由学院通知审核通过的考生参加考核,考核通过的考生获得本科学校的推免资格后在“推免服务系统”开通的第一天(9月28日)之内完成对我校的申请;在收到考生申请后,我校将在12小时之内通过系统补充发送复试通知;考生在接到我校发出的复试通知后,须在12小时内接受复试通知,否则我校将取消相应考生的录取资格;考生接受我校的复试通知后,我校将在12小时之内通过系统补充发送待录取通知;考生在接到我校发出的待录取通知后,须在12小时内接受待录取通知,否则我校将取消相应考生的录取资格。考生接受我校发出的待录取通知后,录取状态方能最终达成。
(二)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开通后
1.网上申请
获得推荐免试资格的考生于有效时间内,登录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补充个人信息并注册,按网上要求和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完成网上报名。
2.审核
各招生学院依据推免生网上报名信息进行审查,在12小时内确定拟同意复试名单并通过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向有关考生发送复试通知。考生在接到我校发出的复试通知后,须在12小时内接受复试通知,否则我校将取消相应考生的复试资格。
3.复试
确认参加复试的考生根据我校相关学院的安排及要求前来我校参加考核及面试。考核及面试时间为9月28日-10月22日(具体时间和要求请以各学院通知为准)。
4.录取
坚持贯彻公开、公平、公正和宁缺毋滥的录取原则,根据申请者的考核及面试成绩,结合申请材料和素质考核的结果,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各学院确定拟录取名单后,将在12小时之内通过系统发送待录取通知;申请者在接到我校发出的待录取通知后,须在12小时内接受待录取通知,否则我校将取消相应申请者的录取资格。申请者接受我校发出的待录取通知后,录取状态方能最终达成。
四、奖助政策
凡是被我校接收的推免生,入学后都可享受不低于二等奖优秀新生奖学金(每人1万)和第一学年普通学业奖学金(每人0.5万),并全额享受国家助学金,此外被接收的推免生在大四期间均可提前选修硕士阶段的课程。我校研究生奖助体系详见华侨大学研究生学费与奖助体系一览表(点击查看)。
五、其他事项
(一)推免生必须确保提供的信息和材料真实、准确。若发现申请人有弄虚作假行为,我校将取消其报名、复试、录取资格或学籍。
(二)根据教育部要求,已被招生单位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三)我校已录取的推免生应遵纪守法,认真完成学业。在入学(9月1日前)时未获得毕业证书者,学校将按有关要求取消其推免生录取资格。
(四)其它未尽事宜请参见我校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华侨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电话:0595-22692539,22692540
地址: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城华北路269号华侨大学杨思椿楼404室
email:534357411@qq.com,传真:0595-22690922
各学院研究生招生咨询方式请见:http://yjszs.hqu.edu.cn/lxfs.htm
七、本章程由华侨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华侨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二O一八年九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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