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专业招生计划
二、复试办法 (一)复试基本原则 复试是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用于考查考生的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等,是硕士研究生录取的必要环节,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基本原则如下: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符合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2.综合考虑考生的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加强对考生大学阶段学习成绩、毕业论文、科研成果、工作业绩以及相关技能等方面的考察。 3.同一专业学位类别(或领域)的全日制和非全日制考生执行相同的复试标准和分数线。 4.第一志愿考生和调剂考生分批复试,分开排序。 (二)复试资格审核 复试前将加强对考生的身份复核,对考生提供的材料进行严格资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复试前,考生须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确保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履行诚信复试承诺。若发现考生提交的材料不真实、考生不符合复试资格或违反复试相关纪律要求,将取消该考生的复试资格或录取资格,如其已取得入学资格或学籍,将按照《教育行政处罚暂行实施办法》第十四条规定,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 资格审核具体材料要求详见学校通知:《宁波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考生须知》(https://graduate.nbu.edu.cn/info/1073/19410.htm)。请考生按照通知要求准备材料并于资格审核要求时间内交至宁波大学西区邵逸夫图书馆楼407办公室吴老师处。 (三)复试要求与复试比例 1. 一般实行差额复试。第一志愿合格生源不足的专业可组织开展调剂工作。调剂考生请关注后续调剂公告。 2. 120203旅游管理全日制学术学位硕士、125400旅游管理(MTA)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第一志愿按实际上线人数进行复试。 3. 调剂复试差额一般不低于150%。 (四)复试形式与内容 1.所有专业均采用线下现场复试。 2.复试一般采用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笔试一般为专业知识测试(含同等学力加试)。面试一般包括专业与综合面试、外语口语与听力测试、思想政治面试等。学术学位重点考核考生对学科知识的掌握与运用情况以及其学术创新潜力。专业学位重点考核考生的综合实践素质、运用专业知识分析解决实际问题能力以及职业发展潜力。 3.通过对考生大学学习成绩单、毕业论文、科研成果等补充材料的审核,加强对考生既往学业、一贯表现、科研能力、综合素质和思想品德等情况的全面考查。 4.每个考生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其中外语口语及听力测试不少于5分钟。 5.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时须加试2门不同于初试科目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需单独计分。旅游管理(MTA)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6.符合国家加分政策的考生可在学校分数线公布后的3个工作日内向我院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7.所有拟录取考生自行前往二级甲等(含)以上医院进行体检,并将体检报告原件(须有体检结论)于复试成绩公布后一周内提交给学院。(请务必使用EMS邮寄:浙江省宁波市江北区风华路616号,宁波大学西区邵逸夫图书馆楼407办公室吴老师,0574-87605986。) (五)成绩计算办法 1. 复试成绩=专业课笔试成绩×0.25+专业面试成绩×0.5+外语口语及听力测试成绩×0.25 2. 综合成绩计算: (1)综合成绩(初试满分为500)=(初试成绩/5)×0.6 + 复试成绩×0.4 (2)综合成绩(初试满分为300)=(初试成绩/3)×0.6 + 复试成绩×0.4 3. 所有复试成绩和综合成绩计算均至小数点后2位(四舍五入)。
三、录取办法 (一)在德智体美劳诸方面全面考察衡量考生的前提下,根据相关专业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志愿、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对考生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综合考查、加权计分后,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拟录取名单。一志愿考生和调剂考生分开排序,先确定第一志愿考生拟录取名单,再确定调剂考生拟录取名单。全日制和非全日制考生应分开排序。2名及以上考生综合成绩相同时,按复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拟录取名单。若综合成绩和复试成绩均相同时,则按初试英语科目成绩从高到低确定拟录取名单。 (二)同等学力加试、思想政治面试、体检中有一项不合格者不予录取;若出现复试成绩低于60分(满分为100分)者,不予录取。 (三)若有拟录取考生放弃或者有追加名额,则按该专业复试考生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补录取,但当时已被其他招生单位在调剂系统内待录取的则不予录取。 (四)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仅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报考定向就业类别的考生在拟录取前必须签订定向就业协议书。
四、咨询及申诉渠道 学院信息公开网址:http://lhxy.nbu.edu.cn/index.jsp 学院咨询电话:吴老师 0574-87605986 学院申诉电话:史老师 0574-87602939
五、其他 其他未尽事宜和要求,严格按照上级部门和我校有关文件执行。
六、复试时间安排 | | | | | | | | | 宁波大学西区邵逸夫图书馆楼407办公室吴老师 联系电话:0574-87605986 | | | | | | | | | | | 面试考场:宁波大学西区邵逸夫图书馆楼310室
候考室:宁波大学西区邵逸夫图书馆楼413室 | | | |
宁波大学昂热大学联合学院 2024年 3 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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