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函〔2019〕6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0〕4号)和上海市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本市和我校疫情防控实际情况,在确保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学性的基础上,根据《上海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办法》,制订2020年我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办法。 一、工作原则 要严格执行招生政策和规定,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科学选拔的原则,采用多样化的考核方式方法,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选拔,确保质量、宁缺毋滥;要加强对考生的全面考查和综合评价,加强诚信考核,强化考生的诚信意识。复试过程要政策透明、程序规范、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在复试录取过程中,切实做到以人为本,尊重考生,服务考生。 二、组织管理: 为确保学院研究生招考工作科学规范、公平公正,根据学院学科特点、党政联席会充分讨论,特成立学院研究生招考工作领导小组,招考领导工作小组负责领导并监督、统筹、协调本学院各学科点的考试、招生及复试环节,并对我院的专业复试结果负责。 三、复试以及复试名单确定
专业名称 | 总分 | 单科(满分=100) | 单科(满分>100分) | 英语语言文学 | 355 | 52 | 78 | 外国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 | 355 | 52 | 78 | 日语语言文学 | 355 | 52 | 78 | 英语笔译 | 355 | 52 | 78 | 日语笔译 | 355 | 52 | 78 | 退役士兵专项 | 355 | 52 | 78 |
四、招生名额(包含推免人数)
专业 | 名额 | 英语语言文学 | 20 | 外国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 | 21 | 日语语言文学 | 7 | 英语笔译 | 64 | 日语笔译 | 22 |
五、复试形式、时间、考核办法 我院2020年研究生招生复试以网络远程复试【zoom平台】方式进行,复试时间为5月18日早上9点正式开始,考生根据学院通知的具体时间段提前十分钟做好准备。 提示:远程复试平台登录方式培训、登录时间段、注意事项后续由教务老师复试前通知到考生。 具体安排如下: 复试总分300分,各部分的成绩比例为:听力100分,口语100分,专业能力考核100分。三部分内容均通过考官和考生问答的方式进行,每部分分值由考官综合评判。复试过程中,每位考生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 六、资格审查与复试材料提交 资格审查相关材料提交请参见上海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发布的《上海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复试资格审查通知》。 我院要求提交复试材料: 1.《2020年上海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考生诚信复试承诺书》(签字扫描件或清晰照片版) 2.本人手持二代身份证照片。(要求:白色背景,确保身份证和人像清晰) 3.本科学习成绩单(疫情期间,不便返校盖章。成绩单可无盖章,盖章颜色可为黑色) 4.毕业论文(设计)摘要、科研成果、获奖证明及其他能反映研究能力和创新潜质的材料等。 以上材料(1-3为必交,4为非必交)请考生依据个人实际情况登录上海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系统(网址:http://202.121.199.142/Other/ZS/)提交。登录名为考生本人准考证号,密码为考生身份证号。材料提交截止时间5月10号。 七、复试内容与成绩计算、录取规则 1.按照本单位招生计划、复试录取规则、考生总成绩排名(=初试成绩×50%+复试成绩×50%)、思想政治和品德、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2.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思想政治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复试成绩不合格者(180分以下)不予录取;同等学力加试两门课程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3.复试结束后,我院将复试结果会及时通知考生,并做好未通过复试考生的解释工作。 4.已录取的推免生不再参加此次复试。 5.定向就业的考生须在录取前与学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我院不承担责任。 八、调剂信息 英语语言文学、外国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和英语笔译有少量调剂名额,具体调剂工作办法后续由学院网站通知。 九、招生体检 新生入学时统一进行体检,由学校医院组织。体检不合格者,按有关规定执行。 十、信息公开 为及时处理复试中出现的争议,在公布相关信息时,要保证考生申诉、监督渠道的畅通。当参加复试未被录取的考生提出质疑时,我院负责向考生做出必要的解释。 咨询及申诉电话:021-66133062-101(学硕), 021-66133062-102(专硕) 上海大学外国语学院 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日期:2020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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