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函〔2019〕6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0〕4号)和上海市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本市和我校疫情防控实际情况,在确保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学性的基础上,根据《上海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办法》,制订2020年材料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办法。 一、工作原则 严格执行招生政策和规定,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科学选拔的原则,采用多样化的考核方式方法,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选拔,确保质量、宁缺毋滥;要加强对考生的全面考查和综合评价,加强诚信考核,强化考生的诚信意识。复试过程要政策透明、程序规范、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在复试录取过程中,切实做到以人为本,尊重考生,服务考生。 二、组织管理 学院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本院研究生复试、录取的各项工作,并对复试结果负责。每个复试小组一般不少于 5 人。复试过程中,复试小组成员须现场独立评分,做好文字记录,并全程录音录像。 学院与考生逐一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确保考生提交的材料真实,复试过程诚信;要采取灵活有效的方式加强对复试过程的监管,严防复试弄虚作假、徇私舞弊。 三、复试以及复试名单确定 复试分数线:在不低于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的基础上,根据本学科及专业特点和统考招生计划、报考生源等情况确定各专业复试分数线。达到我院复试分数线的考生全部参加复试,择优录取。 各专业复试分数线详见 四、招生名额(根据复试情况可能会有微调) 专业名称 | 名额(包括推免生) | 高分子化学与物理 | 37 | 微电子学与固体电子学(1-5方向) | 23 | 微电子学与固体电子学(6-10方向) | 16 | 冶金工程 | 20 | 材料学(一) | 23 | 材料学(二) | 75 | 材料加工工程(一) | 65 | 材料加工工程(二) | 70 | 材料物理与化学 | 44 | 电子信息 | 10 | 材料与化工(一) | 7 | 材料与化工(二) | 16 | 材料与化工(三) | 11 | 材料与化工(四) | 2 | 材料与化工(五) | 4 |
五、复试时间、地点、形式 复试采取网络远程视频的形式进行,复试平台为“Zoom”远程会议系统,具体相关操作流程及要求请参见http://yjszs.shu.edu.cn/info/1004/5193.htm,学生需提前进行平台测试。 1、高分子化学与物理 咨询电话:021-66138063申诉受理:刘引烽(021-66137127) 复试内容:总分300分,其中英语口语、听力100分;专业面试200分。 复试时间安排:5月15日 2、冶金工程、材料加工工程(二)、材料与化工(三) 咨询电话:021-66136581,021-66131615 复试内容:总分300分,其中英语面试、听力100分;专业面试200分。 复试时间安排: 冶金工程、材料与化工(三):5月17日-5月19日 材料加工工程(二):5月20日-5月30日 3、材料物理与化学、材料学(一)、微电子学与固体电子学(1-5方向)、材料与化工(二)、电子信息: 咨询电话:021-66132031 复试内容:总分300分,其中外语面试满分100分,专业面试满分100分,综合素质面试满分100分。 复试时间安排:5月14日-5月15日 4、材料学(二)、材料与化工(五): 咨询电话:021-56331537,021-56338586 复试内容:复试总分300分,其中外语面试满分100分,专业面试满分100分,综合素质面试满分100分。 复试时间安排: 材料学(二):5月17日-5月18日 材料与化工(五):5月15日 5、材料加工工程(一)、材料与化工(一): 咨询电话:021-66136581 复试内容:总分300分,其中专业应用技能面试100分;英语面试100分;专业面试100分。 复试时间安排:5月19日 6、微电子学与固体电子学(6-10方向)、材料与化工(四): 咨询电话:021-56333362 复试内容:总分300分,其中专业课面试100分;英语口语听力100分;综合素质面试100分。 复试时间安排:5月15日 六、资格审查与复试材料提交 1、资格审查相关材料提交请参见上海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发布的《上海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复试资格审查通知》。 2、复试材料: 1)《2020年上海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考生诚信复试承诺书》(签字扫描件或清晰照片版) 2)参加过2019年上海大学材料学院夏令营的学生请提供相关证书 3)本科成绩单 4)往届生需提供学位证书。(仅高分子化学与物理专业方向需要) 5)由于2020年学院部分专业扩招名额,报考电子信息专业的考生,还需上传相关内容的图片或PDF版,模板如下: 由于2020年电子信息专业扩招名额(微电子专项),本人(愿意或者不愿意)到微电子专项攻读研究生。 学生签名: 日期: 备注:不上传者视为不愿意。 |
请5月11日前,登录上海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系统(网址:http://202.121.199.142/Other/ZS/)提交。登录名为考生本人准考证号,密码为考生身份证号。 七、复试内容与成绩计算、录取规则 1.复试过程中,每位考生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 20 分钟,如遇特殊情况,经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审议可对考生组织多次复试。 2.研究生复试内容属于国家机密级。复试过程禁止录音、录像和录屏,禁止将相关信息泄露或公布;复试全程只允许考生一人在面试房间,禁止他人进出。若有违反,视同作弊。 3.同等学力考生除上述复试外还需加试 2 门所报考专业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课程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加试方式为笔试(满分150分);同等学力考生加试课程的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但不合格者(90分以下)不予录取。 4.考生总成绩排名=初试成绩×50%+复试成绩×50% 5.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思想政治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复试成绩不合格者(180 分以下)不予录取;同等学力加试两门课程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6.已录取的推免生不再参加此次复试。 7.定向就业的考生须在录取前与学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招生单位不承担责任。 八、调剂信息 高分子化学与物理、微电子学与固体电子学、冶金工程、材料学(一)、材料加工工程(二)、材料物理与化学、电子信息、材料与化工专业可能有部分调剂名额。 九、招生体检与复查 新生入学时统一进行体检,由学校医院组织。体检不合格者,按有关规定执行。 学校严格按照相关规定,严肃查处复试违规违纪行为,对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入学后 3 个月内,学校按照 《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 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十、信息公开 复试录取工作投诉、申诉和监督联系方式:021-66136261 学院联系电话:021-66136261 电子信箱:clyjs@oa.shu.edu.cn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2020年5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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