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录取原则 学院结合下达的推免生招生计划,根据考生总成绩排序,确定拟录取名单,报送研究生院审核。研究生院审核并统一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确定录取名单。 夏令营考核和常规考核总成绩未达60分者,不予录取。考生如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我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1)考生提供的材料与事实不符,存在舞弊现象的; (2)考生未获得本科学校的推荐资格的; (3)考生在本科第四学年学习期间有不及格科目的; (4)在毕业时未获得本科毕业证书或学士学位证书的; (5)患有严重疾病隐瞒不报的; (6)发生影响录取的其他事项。 二、录取流程及要求 (一)录取工作安排 所有经过我校夏令营考核和常规考核,获得拟录取和递补资格的推免生请参照如下录取工作安排及时完成信息注册、报名和确认复试及待录取通知的相关手续。 2021年接收推免生录取相关工作安排表 时间 | | | | 推免生在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中基本信息注册、完成缴费 | | | 在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中报考我校并确认我校发出的复试通知 | | | | | | 在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中报考我校、确认我校复试通知、待录取通知 | |
(二)录取确认 10月9日-10月10日,所有获得本科学校推荐资格的考生在“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完成注册、缴费。 10月12日0:00开始(10月11日24:00),所有获得我校推免生拟录取资格的考生须向我校投递志愿,院系和专业等志愿信息须与在我校公示通过的信息一致;并在我校相关招生学院通知的截止时间前,完成我校后续发出的复试通知确认。逾期投递志愿或投递错误志愿,视为主动放弃我校录取资格。学校将及时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向投递正确志愿的考生发出复试通知。在规定时间内未完成复试通知确认,视为主动放弃我校录取资格,学校将撤销其复试通知,并安排递补。 10月12日,学校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向已完成复试通知确认的考生发出待录取通知。考生须在待录取通知的有效期内完成确认。待录取有效期内未完成确认,视为主动放弃我校录取资格。 考生完成确认待录取通知,即办理完成我校2021年接收推免生的录取手续。 10月12日,我校将根据之前拟录取考生放弃情况,安排递补。递补的拟录取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志愿投递、复试通知确认和待录取通知确认。 递补考生可自愿于10月12日向我校投递志愿。我校会视情况决定是否发出复试通知。考生如不能被我校递补录取,可联系我校撤销已确认的复试通知。 三、监督和公示 (一)我校接收推免生工作严格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对于违规招生行为一经查实,严肃处理,并追究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二)接收推免生工作过程由学校纪委、监察处和北京教育考试院实施监督,并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学校纪委、监察处研究生招生专用监督电话为:010-62289024。北京教育考试院监督电话:010-82837456。 (三)我校接收推免生的相关通知均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http://gs.cufe.edu.cn)中公布,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咨询邮箱为:yzb2020@cufe.edu.cn。 特此通知。 中央财经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20年10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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