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研招生新规出台,鼓励人才公平竞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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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456 | 回复0 | 2021-5-6 09:51:4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教育部于2013年9月10日下发了《2014年全国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甘源老师对招生新规做出解读,与去年的政策进行比对,有若干明显的变化。具体变化为以下三条:
一、取消公费读研的规定正式出台
  “国家对所有纳入国家计划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均安排定额拨款,所有纳入国家计划的全日制研究生都要缴纳学费,并建立多元奖助体系,提高研究生待遇水平。”
  二、报考考生年龄将不受限制
  新招生计划中取消了报考者 “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的规定。
  三、本校推免留校生不得超过计划人数的50%
  对推免生的留校数量做出书面限制,规定不得高于教育部下达的留校限额,总数量不得超过本单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50%,各专业必须留出一定比例招生计划用于招收统考考生。
  这三点变化对完善我国硕士研究生的学科培养体系,推进入学考试改革有很大促进作用。尤其是对优秀硕士研究生在校期间的生活、科研提供了科学化经济保障。考生年龄限制的取消,满足大龄考生对研究生学习、生活的追求,为所有渴望深造的人群提供了一个公平的竞争环境。可以预见,未来我国人才市场的整体学历会进一步提高,高等教育普及化的趋势更加明显。
  除此之外,甘源老师提醒广大考生,在《2014年全国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中删去了“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要突出基本理论的考查,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要突出实践能力的考查,试题要有一定的区分度,难易程度要适当”等规定,他表示,“学术硕士与专业硕士考察区别的减少,缩小学术硕士与专业硕士之间所谓含金量的差异,社会对专业硕士会更加认可,但是‘试题难易程度要适当’这一要求的删除,也可能导致专业硕士命题难度的加大。因此,这一变化对专业硕士发展的影响还是要一分为二的来看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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