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山大考研 于 2024-4-2 16:07 编辑
各位考生: 为做好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根据学校、齐鲁医学院通知和学院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复试方式 根据学校相关要求,我院硕士生复试采用现场复试的方式进行。对因特殊情况、无法现场复试的考生,须由考生本人提出申请,报学院、学校审核,以确定合适的复试方式。 二、资格审查 复试前,学院将审查考生的身份和报考资格,对不符合相关规定者,不予复试。请考生于3月25日前登录研究生招生管理平台提交相关电子版材料。 资格审查材料包括: 1.有效居民身份证。 2.准考证。 3.个人简述。内容包括个人的思想状况、学习情况、获奖情况、科研情况、社会实践经历或工作业绩等,简述内容要真实准确,主要用于对考生进行全面考查。 4.本科阶段成绩单。 5.报考资格证明材料。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须提供能证明其应届生身份的证明,如标明学制的学生证、学校教务主管部门出具的学制证明、学信网下载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等。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须提供毕业证、学位证(无学位证的可不提供学位证)。持境外学历、学位证书报考的考生,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在录取当年入学前可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网络教育、境外教育本科学生,须提供能证明自学考试、网络教育或境外教育本科生身份的材料。 (4)以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考生,包括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国家承认学历的高职高专毕业生,须提供本科结业证或高职高专毕业证,以及近3年内须在正式出版的学术期刊(不含增刊)上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身份发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高水平或具有较高应用价值的科研论文1篇,或作为主要完成者(一般为前三位)取得较高学术水平或较高应用价值的其它科研成果1项。 (5)已获硕士或博士学位人员,须提供国家承认的硕士、博士学位证或相应的学位认证报告。 (6)在校研究生报考的,须按照以上要求提供相应报考资格证明材料,并须提供所在学校研究生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7)报名确认时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还须提供学历(学籍)认证报告。 (8)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还须提供《男性(女性)应征公民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以及能够证明先入学、后入伍的证明材料,如学籍认证报告等。 (9)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还须提供《2024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登记表》。 (10)享受加分或照顾政策的考生,还须提供能证明本人符合相应加分或照顾政策的证明。 6.《山东大学报考硕士研究生人员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 7.能反映自身科研水平、专业能力、实践能力的证明材料,如获奖证书、科研成果、社会实践、志愿服务、工作表现等材料。 考生须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弄虚作假者,无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三、复试程序 4.3月28日-4月3日期间,学院组织考生复试,具体时间安排见随后通知。考生复试时,须遵守《山东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考场规则》(附件),在山东大学研究生报考服务系统签署《山东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诚信复试承诺书》(附件,下载打印签字后上传)。 四、复试方案 (一)对应专业及代码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100301 | 口腔基础医学 | 100302 | 口腔临床医学 |
(二)复试方式 采用笔试、口试和操作考核三种形式。笔试成绩满分100分,口试成绩满分100分,操作考核成绩满分100分。复试成绩=(笔试成绩+口试成绩+操作考核成绩)÷3×95%+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成绩,满分100分。 (三)复试笔试科目 口腔基础医学专业:口腔组织病理学 口腔临床医学专业: 01方向口腔内科学 02方向口腔颌面外科学 03方向口腔正畸学 04方向口腔修复学 (四)复试面试内容 各专业内容的口试及操作考核。 (五)拟录取排名方法 根据考生报考志愿,分专业、分方向根据录取成绩从高到低排名录取。录取成绩= (初试成绩÷5)×50%+复试成绩×50%。 复试录取政策可能会根据报考情况和学校政策进行调整。如有调整,以复试前发布的最新通知为准。 (六)复试笔试科目参考书目详见山东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站《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一)对应专业及代码
(二)复试方式 采用笔试、口试和操作考核三种形式。笔试成绩满分100分,口试成绩满分100分,操作考核成绩满分100分。复试成绩=(笔试成绩+口试成绩+操作考核成绩)÷3×95%+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成绩,满分100分。 (三)复试笔试科目 考生可根据所选方向任选以下科目: 口腔颌面外科学 口腔内科学 口腔修复学 口腔正畸学 (四)复试面试内容 各专业内容的口试及操作考核。 (五)拟录取排名方法 根据考生报考志愿,按照专业方向根据录取成绩从高到低排名录取。录取成绩= (初试成绩÷5)×50%+复试成绩×50%。 复试录取政策可能会根据报考情况和学校政策进行调整。如有调整,以复试前发布的最新通知为准。 (六)复试笔试科目参考书目详见山东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站《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五、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1.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考核考生本人现实表现,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科学精神、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 2.拟录取名单确定后,学院将向考生所在单位函调人事档案(或档案审查意见)和本人现实表现等材料,全面考查其思想政治和品德情况。函调的考生现实表现材料需由考生本人档案或工作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印章。 3.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六、录取 1.学院将依照学校相关规定,根据本单位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情况、身心健康状况等确定拟录取名单。 2.硕士生录取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须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强军计划考生、非全日制考生只能录取为定向就业。考生因报考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招生单位不承担责任。 3.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对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未通过或未完成学历(学籍)审核的考生将无法录取。 4.体检工作安排在新生入学报到后进行。体检标准执行国家相关规定。 5.入学后3个月内,学院将按照教育部和我校的相关规定,对所有学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七、违规处理 对在研究生考试招生中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考生、考试工作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一律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及我校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构成违法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其中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八、联系方式 考生如有招生政策方面的问题,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联系电话:0531-88382971(曹老师、王老师)。 其他未尽事宜按照山东大学及山东大学齐鲁医学院有关文件执行。后续通知请各位考生随时关注学院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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