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科学规范、公平公正地做好财政税务学院2024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工作,按照教育部和学校有关推免工作文件精神和要求,现结合学院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一、组织领导 学院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和监督巡视小组。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院的接收推免生工作并具体组织实施。监督巡视小组负责对推免工作进行全过程的监督和巡视检查。 二、招生计划 学院2024年拟接收推免的专业和人数如下: 序号 | 专业 | 拟接收人数 | 合计 | 1 | 020203财政学 | 16 | 66 | 2 | 0202Z2税收学 | 5 | 3 | 025300税务(专业学位) | 45 |
注:上表为各专业拟计划招生人数,最终招收推免生人数以实际录取数为准。 三、申请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德优良,在校期间没有受过任何纪律处分。 2.获得本科就读学校的推免生资格。 3.刻苦学习,勤于思考,有创新意识和科研潜力,学习成绩优秀,专业成绩和综合成绩均名列本专业前列。 4.有较强的独立调查研究、综合分析问题、解决问题能力。 5.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同等条件下优先: (1)公开发表高水平学术论文或公开出版学术专著; (2)参加社会实践并写出具有重要价值的调查报告; (3)参加专业领域全国学术活动并获奖; (4)作为学校优秀学生派出国外、境外知名大学学习1年以上。 四、申请材料 申请考生须于2023年9月28日下午18:00前向学院提交“二级甲等以上医院体检证明”和学生证,并将其扫描编辑到一个PDF文档,备注好“校园开放日-姓名-申请专业”,发送到邮箱chensanpan7332@163.com。 五、接收流程 教育部“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简称“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s://yz.chsi.com.cn/tm/)是推免工作统一的信息备案公开平台和网上报考录取系统。推免生资格审核确认、报考、录取以及备案公开等相关工作均须通过“推免服务系统”进行。已经参加我校夏令营或研招校园开放日的考生也要通过此系统进行报名。 考生注册及缴费 2023年9月26日,全国推免生系统开通,推免生注册、查询本人推免生资格及相关政策,填报个人资料信息,网上支付。 考生报名、学院发送“待录取”网上确认通知 2023年9月29日,“推免服务系统”开通推免生报考及待录取通知功能。 1.所有拟报考我院2024年研究生的同学必须在2023年9月29日中午12:00前通过中国研招网“推免服务系统”进行报名,获得财政税务学院第六届校园开放日优秀成绩的考生须按照拟录取的专业进行填报,切勿填写错误。 2.我院将在2023年9月29日中午12:00开始,从本届校园开放日获得优秀成绩的考生中根据排名次序,通过中国研招网“推免服务系统”分批向考生发出“待录取”通知,直到指标录满为止。考生须在30分钟内接受“待录取”通知,否则学院将视为放弃并取消其“待录取”资格。 【特别说明】:接受“待录取”通知的考生名单经公示无异议后列入学校2024年硕士研究生拟录取名单,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的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 六、学费及奖助体系 (一)学院2024级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费收费标准及学制如下: 类型 | 收费项目 | 计费单位 | 学费标准 | 学制 | 全日制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 | 财政学(020203) | 元/生·学年 | 8000 | 3年 | 税收学(0202Z2) | 元/生·学年 | 8000 | 3年 | 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 | 税务(025300) | 元/生·学年 | 30000 | 2年 |
(二)奖助体系 七、信息公示公开 八、其他事项 (一)考生必须保证所提交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一旦发现考生提交的信息不真实或不准确,学校、学院将不予录取或取消录取资格。 (二)已被接收的推荐免试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否则,将取消推免生资格。 (三)推免生注册、报名、网上缴费及拟录取工作全部在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进行,不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现场确认。 (四)已确定接收的推免生,在入学报到时未获得本科毕业证书者,学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五)请相关考生积极关注学院后续通知。 九、联系方式 1.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电话:027-88386706 2.中南财经政法大学财政税务学院 联系电话及联系人:027-88386486 杨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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