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接收2024年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工作,加强科学选拔,规范工作程序,保证公平公正,根据学校有关推免生工作精神,结合我法律硕士教育中心(以下简称“中心”)实际,制定本工作细则。 一、组织领导 中心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和监督巡查小组。领导小组全面负责中心的接受推免生工作并具体组织实施。监督巡查小组负责对推免工作进行全过程的监督和巡视检查。 二、申请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德优良,在校期间没有受过任何纪律处分。 (二)获得本科就读学校的推免生资格。 (三)刻苦学习,勤于思考,有创新意识和科研潜力,学习成绩优秀,专业成绩和综合成绩均名列本专业前列。 (四)有较强的独立调查研究、综合分析问题、解决问题能力。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同等条件下优先: 1、公开发表高水平学术论文或公开出版学术专著; 2、参加社会实践并写出具有重要价值的调查报告; 3、参加专业领域全国学术活动并获奖; 4、作为学校优秀学生派出国外、境外知名大学学习1年以上。 三、计划人数及接收专业 (一)法律(非法学)30人,学制3年 (二)法律(法学)40人。除申请法律硕士(涉外律师)和法律硕士(国际仲裁)研究生培养项目以外,学制2年。 申报法律(非法学)和法律(法学)的同学均可申请法律硕士(涉外律师)和法律硕士(国际仲裁)研究生培养项目之一,学制均为3年。申请人需承诺一旦被项目拟录取或录取,不会退出申请项目,否则视为放弃录取资格。 以上为各专业拟接受推免生参考人数,实际录取以考核后最终录取人数为准。鉴于往年实际情况,开放日优秀同学有放弃的情况,请各位有意向考生根据自己意向报考,我中心将择优录取。 四、申请材料提交 (一)申请考生提交以下申请材料 1、有效居民身份证(正反面)、学生证; 2、历年学习成绩单(须加盖本科就读学校教务部门公章); 3、国家英语四、六级考试成绩,或TOEFL、GRE成绩等体现自身英语水平的证明; 4、二级甲等以上医院体检证明; 5、各类获奖证书; 6、能体现自身学术水平的代表性学术论文、出版物或原创性科研成果等。 7、申报法律硕士(涉外律师)和法律硕士(国际仲裁)研究生培养项目的同学,需另外提交相应项目申请表1份,申请表见附件1--2。 (二)提交材料相关要求 1、报名考生将以上材料以原件扫描件依次编辑到一个PDF文档中(请按照所需提交材料顺序),于2023年9月30日上午12:00前发送至邮箱263615481@qq.com,逾期不再接收材料。此邮箱仅用于接收报名材料,不回复相关问题。 网上报名程序和发送相关电子版材料到指定邮箱,缺一不可,否则报名不予受理。 2、邮件主题、文件名称格式均为:所报专业-姓名-本科学校-涉外律师或国际仲裁(未申报不填)。 3、参加过中心校园开放日活动的考生已提交过相关材料,此次只需提交二级甲等以上医院的体检证明。 4、如在9月30日不能提交体检证明,最迟需在10月10日前提交。邮件主题、文件名称格式均为:开放日或推免体检报告-所报专业-姓名-涉外律师或国际仲裁(未申报不填)。 5、如确定来参加复试的考生,还需在资格审查时提交上述所有材料,请按照以上顺序将材料装订成册,并在首页右上角注明:报考专业-姓名-联系方式。一经提交恕不退还, 6、申请考生须确保提交的材料真实可靠,材料原件于入学复查时再进行核对,一经发现材料有弄虚作假等情况,取消录取资格,已入学的,取消学籍。 五、报名申请、复试考核、录取程序 教育部“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简称“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s://yz.chsi.com.cn/tm/)是推免工作统一的信息备案公开平台和网上报考录取系统。推免生资格审核确认、报考、录取以及备案公开等相关工作均须通过“推免服务系统”进行。 已参加中心研招校园开放日活动并获得优秀的考生也要通过此系统进行报名。 (一)考生注册及付费。2023年9月26日,开通已审核通过推免生的注册、网上支付功能。获得本科毕业学校推免生资格考生登录中国研招网的“推免服务系统”完善个人信息、网上缴费。 (二)考生报考、中心发出复试通知。 请务必注意以下时间点,并保持预留的通讯工具畅通。 中心收到考生报考信息后,于12:00后通过中国研招网“推免服务系统”陆续向已获得开放日考核优秀的同学发出复试通知(如未收到通知可电话咨询),考生须在中心规定的时间内(一般30分钟)接受复试通知。 中心收到考生的接受复试通知后及时给考生发出拟录取通知,考生须在中心规定的时间内(一般30分钟)接受待录取通知,否则视为放弃待录取。 2、其他具有推免资格的同学,也可申报我中心推荐免试研究生,报名截止时间为9月30日中午12:00。报名时间截止后,中心根据考生报名情况,审核报名材料,按照剩余计划数确定复试名单。中心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分批次向考生发出复试通知,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内(一般30分钟)接受复试通知,否则视为放弃复试资格。 (三)考生参加复试考核。同意参加中心复试的考生,通过中国研招网“推免服务系统”接收中心通知其复试的具体安排,考生须按时参加复试。 (四)复试考核 考核采取现场复试形式,复试突出对考生能力考查,注重一贯表现,强化对考生科研创新潜质和专业能力倾向的考核,注重考生在学期间的过程性评价。 包含笔试和面试,满分各为100分。笔试、面试具体考场安排在报到资格审查时可查询。 考核预计在10月8-9日进行,如有变动,会提前通知。 (五)确定拟录取名单。中心根据招生计划综合考评考生情况,按照最终复试成绩择优确定剩余计划的待录取名单,在复试结束后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向考生发出“待录取”通知。注重对学生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科学精神、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等方面的考查,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六)考生通过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确认同意待录取。考生收到中心待录取通知后,需在中心规定时间内(一般30分钟)在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确认同意待录取。逾期未确认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待录取资格,中心撤销该生待录取通知。 (七)网上公示拟录取名单。按期确认待录取的考生,视为同意将我校作为其唯一录取学校,进入拟录取环节。中心汇总同意待录取的考生名单,在中心网站公示拟录取名单并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八)录取工作。接受“待录取”通知的考生名单经公示无异议后列入学校2024年硕士研究生拟录取名单,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的全国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录取通知书寄送信息、档案和组织关系转接信息等请关注2024年5月学校研究生院网站通知。 注意:已参加中心研招校园开放日并获优秀学员的同学,无需参加接收推免考核,可在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直接接收为我校2024级硕士研究生。 六、培养、学费及奖助体系 七、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涉外律师)研究生培养项目、法律硕士专业学位(国际仲裁)研究生培养项目 八、其他事项 (一)考生必须保证所提交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一旦发现考生提交的信息不真实或不准确,我校将不予录取或取消录取资格。 (二)已被接收的推荐免试生无须再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否则将取消推免生资格。 (三)推免生注册、报名、网上缴费及拟录取工作全部在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进行,不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现场(网上)确认。 (四)我校确定接收的推免生,在入学报到时未获得本科毕业证书者,学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九、联系方式 (一)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律硕士教育中心 电话:027-88386072 (二)电话:027-88386706
法律硕士教育中心 2023年9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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