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科学规范、公平公正的做好我院2024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工作,按照教育部和学校有关推免工作文件精神和要求,并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一、组织领导 学院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和监督巡查小组。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院的接收推免生工作并具体组织实施。监督巡查小组负责对推免工作进行全过程监督和巡视检查。 二、接收推免生计划 招收专业和人数如下: 注:上表为计划推免人数,最终推免生人数以实际录取数为准。 三、申请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德优良,在校期间没有受过任何纪律处分。 2.获得本科就读学校的推免生资格。 3.刻苦学习,勤于思考,有创新意识和科研潜力,学习成绩优秀,专业成绩和综合成绩均名列本专业前列。 4.有较强的独立调查研究、综合分析问题、解决问题能力。 5.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同等条件下优先: (1)公开发表高水平学术论文或公开出版学术专著; (2)参加社会实践并写出具有重要价值的调查报告; (3)参加专业领域全国学术活动并获奖; (4)作为学校优秀学生派出国外、境外知名大学学习 1 年以上。 四、申请材料 考生需交验以下申请材料: (1)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正反面)、学生证; (2)历年学习成绩单(须加盖本科就读学校教务部门公章); (3)国家英语四、六级考试成绩,或TOEFL、GRE成绩等体现自身英语水平的证明; (4)二级甲等以上医院体检证明; (5)各类获奖证书; (6)能体现自身学术水平的代表性学术论文、出版物或原创性科研成果等。 以上材料(1)至(4)为必须提供项,(5)(6)不作为必须提供材料,供复试专家组参考。上述所有材料一经提交恕不退还,考生须以原件扫描件形式,将上述材料在2023年9月28日17:00前发送至学院邮箱:2427309546@qq.com。体检报告可单独提交,最迟2023年10月10日前提交。 所有申请材料请按顺序扫描至一个PDF文件中,文件命名方式为:申请专业+姓名+本科学校+2024推免。 因所有开放日学员前期已提供了相关材料,本次无须提交上述申请材料。 申请考生须确保提交的材料真实可靠,材料原件于入学复查时再进行核对,一经发现材料有弄虚作假等情况,取消录取资格。已入学的,取消学籍。 报名参加复试的考生(含开放日学员),请于2023年9月28日17:00点前同步扫描下方二维码填写问卷。 五、选拔考核 教育部“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简称“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是推免工作统一的信息备案公开平台和网上报考录取系统。推免生资格审核确认、报考、录取以及备案公开等相关工作均须通过“推免服务系统”进行。已经参加和通过我院开放日活动考核的考生也要通过此系统进行报名。 (一)考生注册及缴费 2023年9月26日左右(具体时间见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网站),开通已审核通过推免生的注册、网上支付功能。获得本科毕业学校推免生资格考生登录中国研招网的“推免服务系统”完善个人信息、网上缴费。 (二)考生报名、学院发送复试通知及录取 2023年9月29日00:00,“推免服务系统”开通推免生报考、确认复试及待录取通知功能。 1.所有拟报考我院2024年推免生的同学必须在2023年9月29日上午12:00前通过中国研招网“推免服务系统”进行报名。我院2023年开放日活动学员报考我院2024年推免生的同学也必须在2023年9月29日12:00前通过中国研招网“推免服务系统”进行报考。 2.我院将在2023年9月29日12:00开始,通过中国研招网“推免服务系统”,按照给定推免指标并按照开放日考核成绩从高到低分批向开放日活动学员发出复试通知,收到复试通知的考生须在学院发出复试通知后1小时内接受复试通知,否则视为放弃。随后,学院将根据开放日活动成绩通过“推免服务系统”陆续向接受复试的考生发出“待录取”通知,考生须在1小时内接收“待录取”通知,否则学院将视为放弃并取消其“待录取”资格。 3.我院将根据推免指标和开放日学员的录取情况于2023年9月29日下午18:00前决定是否向开放日学员之外的同学发放复试通知。若有意向报考我院的考生可加入QQ群709715433咨询。 4.接受“待录取”通知的考生视为同意将我校作为其唯一录取学校,名单经公示无异议后列入学校2024年硕士研究生拟录取名单,进入拟录取环节。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的全国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 六、学费及奖助体系 (一)学费 实际收费标准以学校财务部网站“收费公示”栏目公布的“2024年各专业收费标准与相关收费项目及标准”内容为准。 (二)奖助体系 学校研究生奖助体系包括国家奖学金、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学年评优、专项奖学金、“三助”助学金和特困补助等。各类奖助学金评选办法可在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党委研究生工作部网站查询(链接:http://ygb.zuel.edu.cn/145/list.htm)。 七、其他事宜 (一)考生必须符合申请条件,保证所提交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一旦发现考生提交的信息不真实或不准确,我院将不予录取或取消录取资格。 (二)已被接收的推荐免试生无须再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否则将取消推免生资格。 (三)推免生注册、报名、网上缴费及拟录取工作全部在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进行,不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现场确认。 (四)我院确定接收的推免生,在入学报到时未获得本科毕业证书者,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五)其他未尽事宜,以研究生院招生办官网通知为准。 八、联系方式 推免信息发布网站为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新闻与文化传播学院官网,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研究生招生网。 (一)新闻与文化传播学院 电话:027-88386393 学院官网:http://xwcb.zuel.edu.cn/ 复试咨询通知QQ群:709715433 (二)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电话:027-88386706 研究生招生网网址:http://yzb.znel.edu.cn 邮箱:yjszsb@znufe.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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