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2024年研究生招生工作的有关规定和我校工作方案,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通过推荐免试方式接收全国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攻读研究生(含直博生),以下简称“推免生”,具体接收细则如下:
一
报考条件及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纪守法,品德良好;
3.能够获得本科就读学校推荐免试资格;
4.学习成绩优异,有较强的创新意识、研究潜质和专业能力;
5.身体健康状况符合体检要求(详见《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以下简称“招生简章”)。
二
预报名与正式报名
推免生报名前请务必查阅我校《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学科目录》(以下简称“招生学科目录”),研读我校招生简章。
2.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推免预报名系统开放截止时间为9月22日12:00。请有意申请者务必及时报名。
3.参加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2024年夏令营活动获得优秀营员并通过考核的同学,注意查收邮件,按照通知要求进行申请。
5.申请人必须保证提交的全部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若弄虚作假,一经发现,立即取消拟录取资格。
6.以上通知与教育部最新文件要求如有冲突,以教育部最新文件为准。
三
复试
1.复试时间
复试工作拟安排在9月26-27日,具体复试时间等安排以电子邮件通知为准,请注意查收邮件并保持通讯设备畅通。
2.复试名单确定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接收推免生实行差额复试,择优录取。推免工作小组将组织审核申请人的材料,考查考生综合素质和一贯表现,并根据本专业(方向)招生计划,按照一定复试比例确定复试名单并通知申请者,复试人数与录取人数比例一般不超过3:1。
3.复试相关要求
申请者在收到复试通知后,应按规定的时间参加我学院接收推免生复试,未按时参加复试者视为自动放弃。请考生务必保持通讯畅通,并随时关注预报名系统中的审核状态和院系复试的通知,以免错失机会。
4.复试形式及内容
包括专业基本知识和基本理论的应用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对问题的理解及表达能力、综合素质和外语能力。考查形式为上机考查和口试。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四
拟录取名单确定
对复试合格的考生,根据推免招生计划,按照复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依次录取(复试结束后公布参加复试考生的排序),并由我学院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推免生服务系统中办理确认手续,完整流程如下:
推免生填报志愿→招生院系发出复试通知→考生系统回复确认→招生院系发出拟录取通知→考生回复确认。考生在系统中确认拟录取后不得更改。
特别提醒:如果在规定时间内未到教育部推免系统中填报我校志愿,或者未在我校招生院系规定时间内至该系统回复确认拟录取的,将视为放弃我校拟录取资格,我学院将依次递补拟录取考生。
五
学制、学费、奖助及住宿
详见招生简章(链接)
https://yjszs.ecnu.edu.cn/system/yjszsxx_detail.asp?id=202309202011006314203311045。
六
其他说明
2.复试过程将对考生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成绩不计入复试总成绩,但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3.拟录取为直博生的推免生,请于2023年10月下旬-11月初关注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博士研究生招生”版块的相关报名通知,并按要求注册填写信息、提交(寄送)材料等。
4.申请人必须保证提交材料真实、准确。如提交材料不真实或不准确,我校将视情况依规作出取消拟录取资格等处理。
5.拟录取的推免生若在2024年9月1日前未获得本科毕业证书,则其录取资格无效;拟录取的推免生若自报考我校至研究生入学报到前违法违纪受到处分,则将按相关规定处理。拟录取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否则将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6.考生应自觉树立遵章守纪、诚实考试的意识。复试期间自觉遵守《诚信复试承诺书》,在学校复试工作结束前不得对外透露或传播复试试题内容等有关情况。对在研究生考试招生中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考生、考试工作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处理。对在校生,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理;构成违法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其中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7.以上通知如与上级、上位文件要求相冲突的,以上级、上位文件为准;如上级文件有最新要求的,以最新要求为准。
七
信息公开与社会监督
我校按规定对推免生接收办法(本“办法”)、招生计划、拟录取名单等信息予以公开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八
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
(学术学位)021-62233675 塔老师
(专业学位)021-62235021 彭老师
电子邮箱:
3材料等。4.申请人必须保证提交材料真实、准确。如提交材料不真实或不准确,我校将视情况依规作出取消拟录取资格等处理。5.拟录取的推免生若在2024年9月1日前未获得本科毕业证书,则其录取资格无效;拟录取的推免生若自报考我校至研究生入学报到前违法违纪受到处分,则将按相关规定处理。拟录取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否则将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6.考生应自觉树立遵章守纪、诚实考试的意识。复试期间自觉遵守《诚信复试承诺书》,在学校复试工作结束前不得对外透露或传播复试试题内容等有关情况。对在研究生考试招生中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考生、考试工作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处理。对在校生,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理;构成违法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其中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7.以上通知如与上级、上位文件要求相冲突的,以上级、上位文件为准;如上级文件有最新要求的,以最新要求为准。七、信息公开与社会监督我校按规定对推免生接收办法、招生计划、拟录取名单等信息予以公开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如有异议或申诉,可联系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电子信箱:yjszs@admin.ecnu.edu.cn;如有举报,可实名向学校监察办公室提出,电子信箱:jwjc@admin.ecnu.edu.cn。八、我院联系方式生命科学学院:http://life.ecnu.edu.cn/电话:021-54342604,电子信箱:jxu@bio.ecn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