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华北电力大学(保定)2021 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及录取工作办法》,结合我系的实际情况,制定华北电力大学(保定)动力工程系202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实施细则。
一、复试的基本要求
我系复试采取差额形式,根据2021年报考考生的初试成绩和生源情况,经我系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决定,报考我系各专业的202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分数线为:
二、复试前考生需提交的资格审查材料要求
1.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一份扫描件(正反面);
2.2021 年硕士研究生考试初试《准考证》;
3.《政审表》(点击下载,需填写完整并有单位盖章);
4.《个人陈述》(点击下载,签字需手写);
5.《大学成绩单》原件或复印件(复印件须由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提供并加盖公章);
6.应届生学籍审核材料: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学信网《教育部学籍在线
验证报告》(有效期至少延长至 2021 年 5 月);
7.往届生学历审核材料: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有效期至少延长至 2021 年 5 月)或书面学历认证报告;
8.取得国外学历的考生学历审核材料: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
历学位认证书;
9.拟定向就业的考生须出具单位《定向培养证明》(点击下载);
10.同等学力考生还需出具补修本科 6 门主干专业课程的成绩单原件及复
印件、全国大学英语四级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
11.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还需提交本人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报考 2021 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研究生考生登记表》原件及复印件;
12.“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还需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退出现役证》原件及复印件;
13. 考生已签字的《诚信复试承诺书》见附件1:华北电力大学(保定)2021年硕士研究生诚信复试承诺书;
14. 请提供1名参加复试时能联系上考生的紧急联系人(包括姓名、手机号、与本人关系)。
注意事项:
1.以上资格审查材料请在Word文档中按顺序插入扫描件,填好后转成一个PDF文件。文件命名格式:复试编号+真实姓名+报考专业+联系方式,以附件形式发送到附件2中的指定邮箱。邮件主题命名格式:复试编号+姓名+资格审查材料+本人手机号。收到文件后,我系将回复邮件,提示各位考生已收到。
2.收取资格审查材料截止时间:2021年3月25日中午12:00,我系审核材料时以考生截止时间前发送的最后一次发送邮件为准。请妥善保管所有资格审查材料原件,以备核查。
3.资格审查资料原件线上报到时当场核验,对于未按时参加资格审查、报到的考生,视为放弃复试资格。对于没有达到规定或提供与报考材料学历不符、年限不符等虚假信息的考生将按照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4.未提交材料或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得参加线上报到和复试,规定时间前不发送材料者将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
三、复试内容与形式
2021年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采取远程网络在线复试方式开展,具体复试内容包括:
1.专业课笔试,满分120分。形式为网络远程开卷考核,笔试时间2小时。考核内容详见相应专业的复试大纲。
2.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满分30分。形式为网络远程面试。由面试小组考察考查考生的日常英语听力和口语表达能力。
3.综合面试,满分100分。形式为网络远程面试。由面试小组考察考生对本专业知识的掌握情况及相关知识技能、科研能力、特长兴趣、心理素质、思想状况等。
四、复试过程
(一)网络环境测试、线上报到
复试考生应当按照我系联网调试安排提前配置网络复试环境,并于3月27日上午,分专业分时段进入指定的视频会议室进行线上报到和网络环境测试(具体时间段、会议号另行通知)。
线上测试和报到时,考生应按照我系考务人员的指导,完成身份检验、网络环境测试及设备调试。
线上报到环节,无特殊原因未按照考务人员通知时间到场的,迟到20分钟以上或报到过程中未经考务工作人员同意擅自操作复试终端设备退出报到考场的视为放弃复试资格。
(二)复试时间安排
笔试时间:3月27日14:30-15:00为准备期,考生陆续入场,待全部考生核验身份、检查考试环境完毕后于15:00宣布开考。笔试详细办法见附件3。
笔试时长:专业课笔试自考试正式开始起,120分钟。
面试时间:3月28日,面试分组、发送考场号(视频会议号)等事项将由考务秘书一对一通知,请考生随时关注。面试详细办法见附件4。
五、成绩使用和录取办法
1.成绩使用
⑴初试总成绩和复试总成绩相加,得出入学考试总成绩。即:
入学考试总成绩=初试总成绩+复试总成绩。
⑵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及体检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⑶复试总成绩低于150分的不予录取(其中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复试总成绩低于130分的不予录取),综合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视为复试成绩不合格不予录取。
⑷考生必须参加所有复试内容,任何一项不参加者视为复试成绩不合格不予录取。
2.录取办法
(1)考生入学考试总成绩是录取的重要依据。复试合格的,根据专业招生计划,按照入学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入学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按照初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2)同一专业,全日制与非全日制按照各自计划分别排序录取。
(3)对于有调剂考生的专业,一志愿考生与调剂考生分别排序,先录取一志愿考生,再录取调剂考生,调剂考生按批次依次录取。
(4)对于“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参照上述原则单独录取。
(5)对于“少数民族骨干计划”考生,按照入学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录取汉族考生人数不超过该计划录取总数的 10%。
(6)单独考试、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及其他定向就业考生录取前,须与学校签订定向就业协议。
3.体检
考生体检工作在拟录取后组织,具体要求后期通知。
六、违规处理
考生应诚信应试,对在考试过程中,违反诚信、规范应试相关规定者,无论何时,一经发现,将取消考试成绩或录取资格,触犯法律的,按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七、咨询方式
上班时间咨询电话:0312-7522243
八、本复试实施细则的最终解释权归华北电力大学(保定)动力工程系。
华北电力大学(保定)动力工程系
2021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