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北大学2023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办法
为了使中北大学2023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顺利、有序、规范开展,依据教育部和山西省有关文件精神,并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接收原则 1、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确保质量。 2、公平、公正、公开。 二、招收学科、专业及计划 除有工作年限要求的专业外,中北大学其它全日制招考硕士研究生招生学科、专业均招收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具体的招收学科、专业等详见《中北大学2023年招收推荐免试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三、学制及奖助政策 学制为三年,除享有招考硕士研究生的奖助政策之外,免除三年学费,并提供10000元/学年的推免生补贴。各项奖助学金的资助评定办法见学生工作部(研究生工作部、武装部)(http://xsgzb.nuc.edu.cn/#tips)网站。 四、申请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且获得推荐免试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2、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精神和能力及良好的专业素养,具有培养潜质。 3、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剽窃他人成果等学术不端行为以及其它违法违纪处分记录。 4、本科毕业专业与申请硕士研究生专业相同或相近。 5、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 五、申请与考核程序 1、申请人须在国家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查看《中北大学2023年招收推荐免试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按教育部相关规定进行网上申请。 2、中北大学对申请人的资格进行初审,并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对符合条件者,发送复试通知。接到复试通知的申请人,须在规定时间内按照报考学院的要求办理复试手续,参加复试。 3、具体复试安排由学院自行确定,复试全程录音录像。 六、录取 1、各学院根据招生计划、申请人复试成绩、申请材料以及思想政治表现等情况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2、拟录取名单经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批准后,中北大学研究生招生工作办公室将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向拟录取人发送“待录取通知”,并公示拟录取名单。 3、申请人在“推免服务系统”收到“待录取通知”后,须在教育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确认,否则将不能被录取,由此而引发的一切后果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4、有下列情况者不予录取: (1)复试成绩不合格者。 (2)政审不合格者。 (3)不符合录取条件的其他情况。 七、其它事项 1、实行推免生工作复议制度。中北大学纪检、监察部门和研究生院在规定时限内接受推免生的各类投诉、申诉,对投诉、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组责成有关单位进行复议。复议结果将及时反馈给投诉人或申诉人。 2、申请者须保证所提交的申请材料真实、准确,对弄虚作假者,无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其复试或录取资格。 3、入学前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或受到处分者,将取消录取资格。 4、本办法如与教育部、山西省最新规定不符的,以教育部、山西省有关规定为准。 热忱欢迎全国各高校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通过推荐免试方式 攻读中北大学硕士学位研究生! 招生单位:中北大学 招生单位代码:10110 联系部门:中北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网址:http://grs.nuc.edu.cn E-mail:yzb@nuc.edu.cn 联系电话:(0351)3922165 传真:0351-3920345 通讯地址:山西省太原市学院路3号中北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邮编:0300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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