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师范大学2020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办法 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是研究生多元招生录取机制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加强拔尖创新人才选拔,推动高校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重要举措,是激励在校本科生勤奋学习、勇于创新、全面发展的有效手段。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函〔2019〕6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0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司函〔2019〕105号)及教育部推免工作相关文件要求,为做好我校2020年推免研究生接收工作,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接收专业 (一)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硕士生”)的专业 具体专业信息参见《东北师范大学2020年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专业目录》。 (二)接收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直博生”)的专业 马克思主义理论、世界史、数学、统计学、化学、物理学、教育学、生物学、生态学、草学、地理学、环境科学与工程学科可接收直博生。具体专业信息参见《东北师范大学2020年直博生招生专业目录》。 二、申请条件 (一)推免硕士生申请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4.具有教育部批准推免资格的高校的优秀应届本科生。 5.获得所在学校的推免名额。 6.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和较强的创新意识。 上述6点为基本申请条件,各招生学院(部)可结合自身学科专业实际,在此基础上提出更高要求。 (二)直博生申请条件 在满足“推免硕士生申请条件”前6点基础上,须符合接收直博生的学院(部)提出的其他申请条件,详见《东北师范大学2020年直博生招生专业目录》。 三、申请、复试、接收程序 (一)预报名 2019年9月28日之前,申请者可登陆“东北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管理系统”完成推免预报名。详情请见《东北师范大学2020年接收校内外推荐免试研究生预通知》。 (二)正式报名 1.2019年9月28日(含)之后,获得推免名额的申请者可登陆“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s://yz.chsi.com.cn/tm)填报专业志愿。 2.我校各招生学院(部)将在“推免服务系统”中对申请者进行筛选,并通过系统向符合条件的申请者发送复试通知,考生须在24小时内回复是否参加复试,否则视为自动放弃。 3.我校将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对复试合格同意录取的申请者发放待录取通知,考生须在24小时内确认待录取,否则视为自动放弃被接收资格。 (三)复试 1.我校各招生学院(部)将对申请者进行审核,择优选拔并通知部分申请者参加复试。 2.具体复试时间及细则由各招生学院(部)自定。 3.申请者按各招生学院(部)要求的时间参加复试,复试报到时需携带: (1)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和正反面复印件。 (2)所在高校教务部门颁发、完整注册后的学生证原件和复印件(明确学生信息和注册情况)。 (3)学校教务处出具的加盖公章的本科成绩单1份。 (4)外语水平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如国家英语四、六级、TOEFL、IELTS等。 (5)各类获奖证书和已取得的科研成果(含专利、公开发表的学术性论文、专著等)的清单和复印件。 (6)申请直博生还须提交专家推荐信和个人陈述: a.申请学科或相近学科的两名正高职称专家推荐信,推荐信应对申请人思想品德、道德修养、科学作风、治学态度、外语水平、知识结构、科研能力、工作成果、培养潜力及综合素质作出简要评价; b.个人陈述,包括研究计划、学术背景、研究经历、申请理由、参与的科研项目简介及自己在其中的贡献(需要举证)等。 (四)接收 1.我校将在10月18日前完成全部推免生接收工作。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研究生院将在网上公示拟录取考生信息,公示无异议且通过省级教育考试机构审核后,申请者正式获得我校推免生录取资格。 2.我校不再向接收的推免生发放纸质接收函。 3.已被我校同意接收的推免生,如因个人原因放弃录取资格,我校不予出具任何证明和手续。 4.我校将于2020年6月发放录取通知书。 四、学费及奖助 1.推免硕士生 硕士学费标准及学制请见《东北师范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奖助办法请见《东北师范大学研究生奖助学金改革方案》。 2.直博生 直博生学费总额为3万元/人;基本学制为5年,最短修业年限3年,最长修业年限6年。 学校提供丰厚的奖助学金,具体奖助办法请见《东北师范大学研究生奖助学金改革方案》。直博生入学后即享受博士生待遇,且可获得1万元/生的专项奖学金。 五、其他事项 1.以虚假信息或材料获得我校推免复试或录取资格者,无论何时,一经查实,即取消其推免复试或录取资格。 2.已被招生单位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3.已被我校确定接收的推免生,如在后续的学习过程中发生学术不端行为或受到所在高校处分,或入学(新生报到之日)前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均将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4.具体接收相关事宜,请咨询接收学院(部)。 5.联系方式: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咨询电话:0431-85099608。 各招生学院(部)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东北师范大学研究生院 2019年9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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