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招信息] 法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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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361 | 回复0 | 2023-10-23 13:23:3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法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安排

一、报到及资格审核

1.时间:2023年3月31日9:00-16:00

2.地点:长清湖校区法学院明德楼405

3.提交材料

(1)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除携带准考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外,还应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打印件;自学考试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还应出具自考成绩单打印件。

(2)往届本科毕业生除携带准考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外,还应提供本科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因毕业时间早而不能在线验证的,需提供教育部《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3)同等学力考生除携带准考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外,还应提供专科毕业证或本科结业证,并提交复印件。

(4)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考生除携带应(往)届毕业生所需材料的同时,还需提供《应征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复印件。

(5)在境外获得学历的考生除携带准考证、身份证外,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个人简历、学习成绩单、研究计划、所获奖励、发表论文等补充材料,可以审核现场提交。

二、复试

除调剂专业采用远程复试方式外,其他专业都采用现场复试方式。

1.复试方式与内容

(1)笔试:包含专业课、政治理论、同等学力加试。

专业课:考试时间2小时,满分150分,以90分为合格。

时  间:2023年4月1日 8:00--10:00

地  点:长清湖校区文渊楼C座117室

(2)面试:专业面试成绩满分100分,以60分为合格,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基本内容如下:

①大学阶段学习情况;

②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对本学科专业发展动态的了解情况,利用所学理论分析和解决问题能力,创新精神及综合素质和能力等;

③实践能力、专业技能考核,主要测试实验操作、社会实践、专业素质等方面取得成绩及表现出的能力。

(3)外语听说能力测试:满分50分,以30分为合格,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4)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主要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内容应当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

2、面试时间及地点:


专业名称
面试时间
面试地点
候考地点

本单

位各

专业

复试

时间

地点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
4月1日10:30

法学院明德楼401室

法学院明德楼319室


民商法学
4月1日10:30

法学院明德楼403室

诉讼法学
4月1日10:30

法学院明德楼403室

宪法学与行政法学
4月1日10:30

法学院明德楼405室

法律史
4月1日14:00

法学院明德楼403室

法律(法学)
4月1日14:00

法学院明德楼401室

法律(非法学)
4月1日14:00

法学院明德楼405室

英语听说能力测试
法学硕士
4月1日14:00
(面试结束后)

法学院明德楼321室

法学院明德楼319室

法律硕士
4月1日16:00
(面试结束后)

法学院明德楼321室

法学院明德楼319室


3、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时间及地点:

专业名称
时间
地点
法学硕士
4月1日14:30
(英语听说能力测试后)

法学院明德楼323室

法律硕士
4月1日16:30
(英语听说能力测试后)

法学院明德楼323室


4、复试加分

复试小组凭有效证明材料的原件(另附2份复印件)在0-20分之间加分,同级事项可重复加分,但最多不得超过20分。

(1)以第一作者身份,公开发表法学专业学术论文者,视刊物级别分别加分。其中,在核心期刊发表论文者加5分;在一般期刊发表论文者加2分;在报纸发表不少于1000字论文者加1分;

(2)获省级以上荣誉者加5分;

(3)通过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者加7分;

(4)获国家奖学金者加6分。

5、复试分数计算

复试成绩总分为外语听说能力、专业笔试、综合面试成绩成绩之和。

具体计算公式为:复试成绩=专业笔试成绩+2*综合面试成绩+外语听说能力成绩+附加分。

6、复试成绩公布方式

复试全部结束后在法学院公告栏向全体考生公布复试成绩。

、调剂

    调剂条件及程序、接收调剂专业,详见《山东师范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调剂公告》。

、录取

(一)总成绩核算方式

招生考试总成绩=初试总分+复试成绩(专业笔试成绩+2×综合面试成绩+外语听说能力成绩)。

(二)拟录取名单确定

拟录取名单按招生专业目录所列招生计划,根据复试合格考生的招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如总成绩相同,依次比较初试成绩、复试综合面试成绩。。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外语听说成绩、加试成绩、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素质考核、体检等任何一项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申诉

法学院高度重视研究生招生工作,始终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考核、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强化复试环节在硕士研究生招生中的重要作用,严把入口质量关,坚持客观、公平、公正,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

监督投诉电话:0531-86181285

监督投诉邮箱:3424028645@qq.com



                                                                                                                                    山东师范大学法学院

                                                                                                                                                 2023年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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