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招信息] 山东师范大学外国语学院 202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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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498 | 回复0 | 2024-2-17 10:47:4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党的教育方针,根据教育部《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函〔2020〕8号)、《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关于做好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1〕2号)和《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关于做好202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鲁招考〔2021〕35号)、《山东师范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文件精神要求,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组织领导
(一)组织成立复试工作小组。学院成立由院长为组长的复试工作小组,成员包括党委书记、分管院长、学位点负责人等。复试工作小组组长对本单位复试工作全面负责,根据学校有关规定研究确定本单位的复试方案、复试小组成员名单、复试工作安排、考生调剂等复试录取有关事项;组织开展网上远程复试、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体检等复试录取工作;指导督查复试小组工作,审核各专业拟录取名单并签署意见。建立健全复试工作人员进入场所体温检测制度、复试场所卫生清洁消毒制度、疫情防控教育培训制度等。
复试工作小组要对全部复试工作人员进行疫情防控、政策、业务、技术、纪律等方面的培训,使其明确防控注意事项、工作纪律、工作程序、评判规则和评判标准。
(二)组织成立复试小组。成立以学位点负责人为组长的复试小组,组长对本学位点复试工作全面负责,不少于5人,由本学位点指导教师以及相关学科副教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教师组成,在学院研究生复试工作小组领导下确定本专业的复试具体内容、流程、评分标准和程序;做好复试场所清洁消毒和复试成绩评定工作,写出复试评语,根据招生计划提出拟录取名单。
复试期间疫情防控工作在学院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按照《山东师范大学突发新冠肺炎疫情应急处理办法》《山东师范大学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应急预案》(山东师大校字〔2020〕12 号)相关内容执行。
二、工作要求
(一)安全性。严格落实疫情防控要求,把师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做好健康检测、场地安排、卫生消毒、模拟预演等工作,切实保障考生和涉考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二)公平性。加强组织管理,严格审查考生资格,严格复试过程规范管理,严肃考风考纪;加强复试录取环节监督,坚持客观、公平、公正,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
(三)科学性。针对不同学科专业特点,精心设计复试内容,确保考核科学有效。严格复试考核标准,坚持全面衡量、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确保招生质量。
三、复试

(一)考生进入复试的基本条件

1.复试成绩要求
考生成绩达到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A类考生基本要求。
2.复试比例
根据教育部和学校要求,复试应采取差额形式,我院今年要求的差额比例为120%。

(二)考生复试资格审核

1.复试资格

(1)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需出具准考证、身份证和《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自学考试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还应出具自考成绩单。

(2)往届本科毕业生除出具准考证、身份证外,还应提供本科毕业证书原件照片、《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因毕业时间早而不能在线验证的,需提供教育部《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3)同等学力考生除出具准考证、身份证外,还应提供专科毕业证或本科结业证原件或照片。

(4)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考生出具应(往)届毕业生所需材料外,还需出具应征《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5)在境外获得学历的考生需出具准考证、身份证、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或照片。

所有考生还需提供个人简历、学习成绩、研究计划、所获奖励、发表论文等补充材料,各种审核材料除现场复试考生外都需要通过网上提交。

2.加分资格

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三)复试形式

我院所有专业均实行网上远程复试,具体复试系统操作要求、使用说明、注意事项等另见学校提供的操作手册。
(四)复试费用

根据《山东省物价局、山东省财政厅关于调整我省研究生招生考试收费标准的复函》(鲁价费函〔2009〕87号)规定,非艺术类复试考生需交纳复试费180元。考生在网上报到时通过系统缴费,缴费成功后才能正式进入在线复试程序。

(五)复试内容

1.专业课:满分100分,以60分为合格。各专业根据招生专业目录已公布参考书目命制题库,考生随机抽取、即时回答。该项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2.综合面试:
主要内容有:
(1)大学阶段学习情况;
(2)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对本学科专业发展动态的了解情况,利用所学理论分析和解决问题能力,创新精神及综合素质和能力等;
综合面试成绩满分100分,以60分为合格。复试小组应对每位考生的作答情况进行现场记录由全体老师打分。
3.外语听说能力测试:满分30分,以18分为合格。该项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复试内容均采用线上问答形式,考生进入线上考场一次性完成,每生预计用时25分钟。

4.同等学力加试:同等学力考生需加试两门大学本科主干课程。每科加试时间一般为1小时,满分100分,以60分为合格,加试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根据招生单位根据招生专业目录已公布科目名称和参考书目命题,网络复试的考生随机抽取、现场作答,完成后将答题纸拍照上传。


(六)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主要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内容应当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心理健康情况等方面。由各招生单位党委(党支部)负责,采用审查考生自评材料、档案材料、单位鉴定意见和面试的方式。考核结果以合格、不合格计。(只审查材料、不面试)

(七)体检

考生身体健康状况应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规定的体检标准。体检工作由校医院承担,学院组织考生入学后在规定时间内到校医院体检。体检时各学院要安排专人进行考生信息核对,以防作假。

(八)复试工作要求

1.学院做好复试期间的疫情防控工作,选择合适的场地,做好体温检测、消毒、通风等防护工作,保证复试工作人员的健康安全。
2.学院注重加强宣传咨询服务。针对疫情不利影响,通过QQ群及时宣传解读政策,推送有关信息,如复试时间、方式、流程安排等。做好复试考生的摸底工作,精准掌握考生复试设备、所在地点等信息,保持联系畅通。公布信访咨询渠道,认真对待来信来访,耐心做好相关政策答疑和申诉处理工作,切实保障考生的合法权益。
3.学院、各学位点加大投入保障,选派政治过硬、业务精通人员承担复试工作,复试场地和设备尽早安排并落实到位,以保障复试工作的顺利开展。
4.学院、各学位点在复试前须对远程系统进行测试,复试工作人员进行政策、业务、技术、纪律、安全保密等方面的培训,主要培训内容为:学习教育部、学校有关文件精神,熟悉本学院复试录取工作实施方案,熟悉复试工作人员基本行为规范等;明确复试工作纪律、工作内容和工作程序,掌握复试评分标准和评分规则,熟练操作远程复试系统。
5.学院按照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自命题管理规定、考务工作管理规定严格管理复试工作,复试试题及其评分参考在启用前属机密材料,各招生单位须按学校有关规定加强保密管理。违反规定的将对有关责任人员进行追责问责。
6.复试记录表、评分记录、打分表和考生作答情况要专人保管,任何人不得改动。除工作人员外,其他人不得进入复试场所。
7. 复试全程要录音录像,复试音像材料要由复试小组长、研究生招生部门负责人、纪律监督人员签字密封后妥善保存于学校保密室备查。
四、调剂
调剂工作是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重要环节,是满足考生志愿选择、保障考生权益的重要渠道。调剂考生应当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确定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不得简单以考生提交调剂志愿的时间先后顺序等非学业水平标准作为遴选依据。不得按单位、行业、地域、学校层次类别等限定生源范围,也不得设置其他歧视性条件。
(一)调剂时间:
(二)调剂要求:
1.调剂考生成绩须符合原报考专业和拟调剂专业的国家A区分数线;
2.符合拟调剂专业的报考条件,调剂非全日制专业的考生应为在职定向就业人员;
3.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
4.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原则上应相同;
5. 初试外国语科目必须为统考英语(外国语学院个别专业除外)。统考数学和英语的调剂规则是只能从高向低调剂,不能逆向调剂,例如:可以从英语一调至英语二,但不可从英语二调至英语一。
6.报考“大学生士兵专项”的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申请调剂到普通计划录取,其初试成绩须达到普通计划的复试基本要求。符合条件的,可按规定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报考普通计划的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可申请调剂到“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录取,其初试成绩须符合“大学生士兵专项”的复试基本要求。纳入“大学生士兵专项”招录的考生,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加分政策。
(三)调剂程序

1.调剂错误!未指定文件名。须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报名。

2.由接收调剂单位审核通过后加入备选库,再由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统一审核发放复试通知,考生需及时查看“复试通知”并确认。

3.所有调剂考生复试方式、复试内容、复试要求及安排均与该专业第一志愿考生相同,详细要求参见我校研究生院网站相关公告及通知。

4.调剂生复试后,研究生院将根据学院上报的复试及录取结果审核通过后,在调剂系统里给考生发送拟录取通知。被“拟录取”的考生须在24小时内网上接受拟录取通知,否则视为自动放弃。

五、录取
(一)总成绩核算方式
招生考试总成绩=初试成绩+复试成绩(专业课成绩+综合面试成绩+第二外语听说能力成绩)。
(二)总成绩排名方式
根据招生专业目录,考试总成绩按专业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如总成绩相同,依次比较初试成绩、复试综合面试成绩。
(三)拟录取名单确定
拟录取名单按招生计划,根据复试合格考生的招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先录取一志愿考生,调剂考生按照剩余计划从高分到低分排名录取。
专业课、政治理论、加试成绩、综合面试成绩、外语听说成绩、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素质考核、体检等任何一项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四)其他
1.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的本科生,未在入学前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
2.全日制非定向硕士研究生在拟录取后均须将人事档案、组织关系等材料转入我校。未按规定时间转入的,将被取消拟录取资格。
3.全日制定向硕士研究生在拟录取后可以不将人事档案、组织关系等材料转入我校,但需提交与定向单位签订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定向培养协议书。未按规定时间提交的,将被取消拟录取资格。
4.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原则上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其人事档案、组织关系等材料不转入我校,需提交定向就业单位出具的定向培养证明。未按规定时间提交的,将被取消拟录取资格。
5.指定专人负责复试相关档案材料保管。对录取的考生,要严格管理好档案材料,以免丢失。
六、相关工作制度
(一)责任追究制度
严格复试纪律,要求考生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如有发现弄虚作假取消录取资格并追究相关责任。对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研究生新生入学后3个月内,招生单位要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各复试小组要本着对学校、学院硕士招生工作负责、对每位考生负责的态度,做好复试录取各环节的工作,严禁在复试录取工作中“打招呼”“递条子”干扰影响录取公平,营私舞弊行为,一经发现学院将严肃追责。
(二)监督制度
学院将对各专业的复试录取政策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违反学校招生录取规定、招生纪律及弄虚作假的情况,按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对在复试中发现违纪和作弊的考生,取消其复试、录取资格。
学院监督投诉电话:0531—86181711
监督投诉邮箱:wgy2019@sdnu.edu.cn
(三)回避制度
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学位点复试小组均实行回避制度。有直系亲属或者利害关系人报考相关专业的工作人员须回避。
(四)信息公示制度
坚持招生复试信息公开,确保复试录取透明。我院将在学院网站及时公布复试方案和实施细则、复试和拟录取名单、专项计划、破格复试、咨询和申诉渠道等复试录取信息。拟录取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
各专业在复试之前要将复试录取方案等向考生公布;复试工作结束后,及时公示专业复试成绩。学院复试的各项成绩通过学校研究生招生管理平台录入上报。
(五)复议制度
在4月30日之前,学院将接受考生的投诉、申诉,对考生反映复试过程中的问题,学院将及时上报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调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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