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和规范复试工作,根据上级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会议精神及《南京邮电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等文件要求,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组织领导 学院成立复试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复试招生工作监督小组和复试专家组,全面负责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的各项工作。 二、招生计划 各专业拟招生计划如下: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学位类型 | 学习形式 | 已接收推免生人数 | 士兵计划 | 拟招生计划总数(含推免生、士兵计划) | 080300 | 光学工程 | 学术型 | 全日制 | 2 | 0 | 31 | 080901 | 物理电子学 | 学术型 | 全日制 | 0 | 0 | 3 | 080902 | 电路与系统 | 学术型 | 全日制 | 3 | 0 | 31 | 080904 | 电磁场与微波技术 | 学术型 | 全日制 | 2 | 0 | 32 | 085400 | 电子信息 | 专业型 | 全日制 | 0 | 2 | 204 | 085400 | 电子信息 | 专业型 | 非全日制 | 0 | 0 | 25 | 085400 | 电子信息(南京邮电大学-中国科学院大学南京学院联合培养“卓越研究生”专项计划) | 专业型 | 全日制 | 0 | 0 | 10 |
三、复试资格审查 学院负责对考生复试资格及复试材料进行审查,审查不符合规定者,不得参加复试。 (1)本人准考证(原件和复印件);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正反两面); (3)学历学籍证明: ①应届生提供学生证以及《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②往届生提供毕业证、学位证以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教育部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③在读研究生须提供培养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考生须在拟录取前提供注销原学籍证明; ④境外学历考生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报告。 (4)“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须提供《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原件和复印件); (5)报考非全日制的考生须提供在职证明; (6)大学学习成绩单(考生所在单位教务处或档案管理部门盖章); (7)英语四、六级成绩单或其他证明英语水平证书; (8)科研成果佐证材料以及学科竞赛获奖证书; (9)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生个人陈述表(含毕业论文、科研成果介绍)。 注意:考生携带(1)-(5)原件及复印件参加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组留存复印件; 考生携带(1)、(2)原件参加面试(以备核查),将(6)原件、(7)-(8)复印件、(9)原件按照顺序装订好,面试当天提交至面试组。 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须在复试前须登陆我校“研究生招生管理信息系统”网络支付平台缴纳复试费(80元/生),未缴纳复试费者不得参加复试;已缴纳复试费的如因本人原因未参加复试,我校不予退回。 四、复试安排 本次复试采用现场复试方式。凡是达到第一志愿复试分数线的考生,均有复试资格。复试包括专业知识测试(笔试)、外国语听力口语测试和综合能力测试(面试),其中专业知识测试时间2小时,外国语听力口语测试和综合能力测试时间合计不少于20分钟。 复试时间:3月29日至3月31日。 序号 | 事项 | 时间、地点安排 | 说明 | 1 | 资格审查 | 3月29日上午09:00-11:00仙林校区电光学科楼B322 | 考生携带资格审查所规定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进行核查;查看笔试、面试考场安排。 | 2 | 笔试: 《模拟电子技术》 | 3月29日下午 14:00-16:00 仙林校区3号教学楼 | 考生带准考证、身份证原件进入考场。 | 3 | 面试: 外国语听力口语测试和综合能力测试 | 3月30日-31日上午8:00开始 仙林校区电光学科楼A楼 | 具体考场安排见29日上午资格审查教室公告栏(电光学科楼B322);考生携带资格审查所规定材料参加面试。 |
1. 专业知识测试(笔试) (1)形式:闭卷(满分100分) (2)时间:2小时 注意:请各位考生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考试时间30分钟进入指定的笔试考场,考试时不允许携带计算器。 2. 外国语听力口语测试和综合能力测试(面试) (1)形式:外国语听力口语测试(50分)+综合能力面试(100分) (2)要求:1)外国语听力口语测试(英文),考生需准备1分钟英文自我介绍。2)综合能力测试内容包括学生自述(PPT演讲)及专业知识、综合素质等问题作答(中文)。 【特别提醒】考生携带资格审查规定材料(1)、(2)原件参加面试(以备核查),将(6)原件、(7)-(8)复印件、(9)原件按照顺序装订好,面试当天提交至面试组。 请考生在复试前准备好3~5分钟的PPT个人介绍,包括个人基本情况、学习成绩、参与科研与竞赛经历等,面试当天提前30分钟至各面试考场提交。
五、录取的基本要求 在复试工作中,我院将思想品德考核作为重要环节。在复试过程中作弊或违纪者将取消复试资格;提供虚假材料,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随时取消复试资格、录取资格、学籍,并通报考生单位。 1.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和宁缺毋滥”的原则,按照招生指标和复试录取实施细则进行录取。 2.录取成绩要求: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同样分数以初试成绩高者优先录取;初试成绩相同者,以初试数学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计算公式为:复试总成绩(满分250分)=外国语听力口语测试成绩(满分50分)+综合能力测试成绩(满分100分)+专业知识测试成绩(满分100)。 出现如下情况之一者不予录取: (1)外国语听力口语测试成绩低于30分或综合能力测试成绩低于60分; (2)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 (3)未通过或未完成学历(学籍)审核; (4)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及诚实守信情况考核结果不合格; (5)其他不符合录取规定的情况。 3.全日制和非全日制招生依据国家统一要求,执行相同政策和标准,相同专业的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录取时按全日制、非全日制考生分开排序,分别按招生计划录取。 4.学校与定向培养研究生签订相关协议书。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无法录取,学校不承担责任。 5.学院对所有拟录取考生(含推荐免试生)按录取专业确定导师。导师根据本人招生人数限额和拟录取考生的志愿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和研究方向,完成师生互选工作。 6.学院确定拟录取名单后交研究生院审核,拟录取名单审核通过后在研招网上公示不少于十个工作日。
六、调剂 请关注学院网站和国家调剂系统公布的调剂公告。
七、监督及其他 1.考生咨询或投诉电话 电子与光学工程学院、柔性电子(未来技术)学院复试招生工作监督小组 电话:025-85866416
学校研招办咨询 电话:025-83492350
电子与光学工程学院、柔性电子(未来技术)学院招生咨询 电话:025-85866402
2.其他未尽事宜由学院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电子与光学工程学院、柔性电子(未来技术)学院 2023-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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