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招信息] 江南大学法学院2023年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工作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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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531 | 回复0 | 2024-1-31 14:41:0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法学院现有法学一级学科硕士点和法律硕士、农村发展两个专业硕士学位点。设有国家智慧康养无锡实验基地、江苏省知识产权法研究中心、江南大学无锡知识产权研究院、无锡市行政法治研究中心、法治无锡·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研究院、无锡老龄科学研究中心、无锡市社区建设与社会工作研究中心等校地合作机构,致力于培养专业基础厚实、知识体系全面、创新能力突出的高素质实务型社科人才。院内建有模拟法庭、社会工作实验室、社会科学统计软件(SPSS)实验室、电话访问专家系统等专业实验设施,拥有情境实训、法学模拟诉讼等五大系统价值数百万的教学与培训软件;与地方法院、检察院、律师事务所、社区和社会组织广泛合作,建立了30余家教学实习基地和社会实践基地。多位教师拥有海外博士学位或访学经历。近年来,学院多位教师主持国家社科基金、教育部人文社科基金项目,出版专著50余部,发表权威期刊论文数百篇。

为推进研究生多元招生,加强拔尖创新人才选拔、提高研究生生源质量,根据《江南大学2023年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管理办法》,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接收专业、拟接收名额

学术型:法学,专业代码:030100。

专业型:1、法律(法学),专业代码:035102;2、法律(非法学),专业代码:035101;3、农村发展,专业代码:095138。

拟接收名额:法学10人左右;法律(法学)10人左右;法律(非法学)10人左右;农村发展5人左右。

说明:拟接收名额为初步计划,接收名额以最终实际接收人数为准。

二、申请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祖国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身心健康;

(二)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本科期间学习成绩优秀,且在现就读学校取得推免生资格;

(三)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倾向;

(四)身体健康状况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五)满足教育部推免接收的其他条件。

三、申请及接收流程

(一)我院接收预报名,具有申报资格的推免生可先登录“江南大学推荐免试研究生预报名系统”预报名(网址:http://yzgmis.jiangnan.edu.cn/zsgl/tmsgl/)。我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分批对已完成预报名的考生信息及时审核,并对符合条件的推免生电话通知复试。取得本科学校推免生资格并经过我院复试合格的考生,仍须在“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s://yz.chsi.com.cn/tm)开通后填报我校志愿并完成待录取。

(二)未在我校预报名和未参加提前考核、且取得本科学校推免生资格的考生仍可在“推免服务系统”开通后进行报名,学院将在第一时间对报考信息进行审核、安排复试。

(三)复试采用远程在线形式,使用“钉钉”在线视频平台,主要对考生的专业知识结构、综合能力和外语听说能力进行考核。

(四)学院对通过复试并按要求在“推免服务系统”报考我院相关专业的推免生,在“推免服务系统”发放待录取通知。收到待录取通知的推免生,须在规定时间之内通过“推免服务系统”确认待录取,否则视为放弃。一经双方确认,不得取消。

(五)学院将拟录取名单报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汇总,经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后,在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示。

四、其它说明

申请者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接收的推免生在入学前未取得本科毕业证、学士学位证或受到处分,均将被取消录取资格。

未尽事宜参照《江南大学2023年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管理办法》执行。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对本学院考生复试结果负责,并负责对考生提出的质疑进行核实并解释。

江南大学法学院

2022年9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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