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招信息] 民族医药学院 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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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541 | 回复0 | 2024-1-10 09:36:2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为确保新形势下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顺利开展,根据《成都中医药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办法》,经民族医药学院2023年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特制定本细则。

一、招生计划

根据学校总体统筹,今年我院统招生计划如下:

民族医学(专业代码:100513)统招计划:3人。

   民族药学(专业代码:1008Z7)统招计划:8人。

二、复试资格审定

考生本人在3月30日16:00前携带下列相关证件到成都中医药大学温江校区弘景5号楼506报到,经查验证件合格后方可参加复试。

1、应届生

必须携带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所在学校教务处签章的本科成绩单原件。

报到时查验证书原件,以下材料需按顺序装订成册提交。

①二代身份证复印件

②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③学生证复印件

④成绩单原件

⑤《成都中医药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诚信复试承诺书》(附件1)

⑥《2023年民族医药学院硕士研究生报考导师意向表》(附件2)

2、往届生

必须携带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注案表、本科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学士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报到时查验证书原件,以下材料需按顺序装订成册提交。

①二代身份证复印件

②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注案表

③本科毕业证书复印件

④学士学位证书复印件

⑤《成都中医药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诚信复试承诺书》(附件1)

⑥《2023年民族医药学院硕士研究生报考导师意向表》(附件2)

说明:①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注案表均以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认证为准。网址:https://www.chsi.com.cn 。②因变更姓名或身份证号码导致学历(学籍)信息验证未通过的考生,还须提交学信网的学历(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和本人信息变更的证明(记载曾用名和现用名的户口簿或公安机关出具的证明)。③《报考导师意向表》中“一志愿报考方向”须与网报信息一致,“一志愿意向导师”须为《成都中医药大学2023年硕士招生专业目录》中该方向中所列导师;拟调整报考方向和调整意向导师应在一志愿报考专业内其他方向进行选择。④因个人原因未按时参加复试资格审定的考生,均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

三、复试组织形式

1、复试内容包括专业课笔试、专业综合面试(面试提问、外语听力和口语测试、实践能力考核等)。

2、复试总成绩为200分,其中专业课笔试100分,专业综合面试100分。民族医学(专业代码:100513)、民族药学(专业代码:1008Z7)专业综合面试100分包括面试提问50分,外语听力和口语测试20分,实践能力考核30分。

四、复试内容和要求

1、复试中笔试科目以当年招生专业目录上公布的复试科目为准。专业笔试由学院组织,考试时间为60分钟。

2、专业综合面试包括面试提问、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和实践能力考核三部分,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

面试提问主要考查考生的专业水平和临床能力,科学研究创新能力,人文素养和综合素质;

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主要考查考生理解外语语言表达的内容,口语测试考生用外语知识与技能进行口头交际的能力;

实践能力考核主要考查考生的动手能力和临床实践能力,包括但不限于本专业基本临床技能的操作。

五、复试时间安排

(一)提交导师意向表

时间:3月30日中午16:00前

邮箱:946362196@qq.com

说明:所有考生下载、打印并填写《2023年民族医药学院硕士研究生报考导师意向表》(附件2),在规定时间内将该表纸质版拍照后发送到指定邮箱。请务必认真阅读填表须知,凡由考生造成的过失,责任自负。

(二)复试资格审定

时间:3月30日16:00前

地点:成都中医药大学温江校区弘景5号楼506办公室

说明:考生本人参加,按要求携带相应材料现场完成资格审定、导师意向确认。凡未参加复试资格审定的考生,视作放弃复试资格。

(三)专业课笔试

时间:3月31日9:30—10:30

地点:成都中医药大学温江校区明智楼501

  (四)面试(含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

时间:3月31日11:00—14:00

地点:成都中医药大学温江校区弘景5号楼602会议室

  六、录取原则

1、最终成绩由初试和复试两部分组成,折算方式为:

最终成绩=初试成绩折算百分制×0.7+复试总成绩折算百分制×0.3

2、复试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任何一门成绩不及格即低于60分者,视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3、学院研究生录取继续执行导师和考生意向“双向选择”政策。根据考生填写的《2023年民族医药学院硕士研究生报考导师意向表》,以专业计划为基础,学生以最后总成绩高低排序,同时兼顾考虑导师意见。

4、当考生总成绩相同时,则按照复试总成绩高低排序确定录取顺序;若复试总成绩成绩仍然相同,则依次按照复试笔试成绩、复试综合面试成绩、复试外语成绩的顺序择优录取。

5、学院将于面试后3天内在成都中医药大学民族医药学院官方网站(https://www.cdutcm.edu.cn/zjtnxydsfsyy)公告公示栏对所有参加复试考生的初试成绩、复试总成绩和最终成绩进行公示,公示时间10个工作日并同时上报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审核。

七、体检

拟录取考生(含推免生)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精神,考生获得拟录取资格后可选择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进行,在学院拟录取名单确定后5个工作日内将本人体检报告纸质版交到成都中医药大学温江校区(成都市温江区柳台大道1166号)弘景5号楼506民族医药学院科研/研究生科办公室。

如对体检存疑学校有权要求考生到指定医院复查,确有体检不合格者,学校有权取消考生录取资格。

八、监督和申诉

学院成立研究生招生复试督察小组,对我院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过程进行全程监督。考生复试成绩、复试排名、拟录取结果实行严格的公示制度。考生如对复试及录取结果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向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督察小组反映,监督和申诉电话:028-89139361。

九、注意事项

1、所有考生在复试期间不得更改个人联系方式并保持电话通畅,如果考生未收到通知,请主动与学院进行联系,如因考生个人原因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其它未尽事宜以学校、学院相关要求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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