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成都中医药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办法》,经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特制定公共卫生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细则。 一、工作原则 严格执行国家政策,遵循教育部复试工作指导意见,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结果公开,切实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坚持全面考查,突出重点,在对考生各方面考察的基础上,突出对专业素质、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的考核;坚持客观评价,切实提高复试质量。 二、招生计划 表1 公共卫生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学术型) 专业 | 统招计划数 | 100401 流行病学与统计学 | 7 | 100402 劳动卫生与环境卫生学 | 4 | 100403 营养与食品卫生学 | 3 | 100405 卫生毒理学 | 2 |
三、现场审查复试资料
1.时间:2023年3月30日10:00-17:00 2.地点:成都中医药大学(温江校区)弘景楼4号楼308室 参加复试的考生须在学院规定时间携带以下资料到报考学院报到,经查验合格后方可参加复试。 (1)应届生必须携带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所在学校教务处签章的本科成绩单原件。 报到时查验证书原件,以下材料需按顺序装订成册提交 1)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本人《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3)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本校教务部门颁发的学生证,含学校钢印页、个人信息页) 4)所在学校教务部门签章的本科成绩单原件 5)《成都中医药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诚信复试承诺书》(附件1) 6)2023年公共卫生学院硕士研究生报考导师意向表(附件2) (2)往届生必须携带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注案表、本科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学士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报到时查验证书原件,以下材料需按顺序装订成册提交 1)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本人《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注案表》 3)本科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学士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成都中医药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诚信复试承诺书》(附件1) 6)2023年公共卫生学院硕士研究生报考导师意向表(附件2) 备注:1.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注案表均以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认证为准。网址:http://www.chsi.com.cn/ 2.《报考导师意向表》中“一志愿报考方向”须与网报信息一致,“一志愿意向导师”须为《成都中医药大学2023年硕士招生专业目录》中该方向中所列导师。 3.未按时参加复试资格审查的考生,均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 备注:为方便复试前考生及时了解学院的相关安排,请考生加入2023年公共卫生学院复试群(微信群二维码见下图),验证信息为“身份证号后六位+姓名”。入群后,将备注名改为“报考专业+姓名”。入群截止时间为2023年3月29日24:00。因个人原因未按时参加复试的考生,均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 四、复试形式及内容 (一)复试形式:专业课笔试和专业综合面试两部分(现场)。每名考生笔试时间为60分钟;面试时间不少于20分钟。 (二)复试对象:统招生。具体名单见我校研究生院公布的初试合格名单。 (三)笔试: 1.笔试时间:2023年3月31日9:30-10:30(60分钟) 2.笔试地点:成都中医药大学(温江校区)明理楼(B教)510室 3.笔试科目以成都中医药大学2023年招生专业目录上公布的复试科目为准 4.卷面分值:100分 (四)面试: 1.面试时间:2023年3月31日14:00-19:00 2.面试地点:成都中医药大学(温江校区)泓景楼4号楼312 3.面试内容:外语能力测试、面试提问和实践能力考核。面试提问和实践能力考核考查考生的专业水平、研究能力、创新能力和综合素质等。外语能力测试包括考生理解外语语言表达的内容以及考生用外语知识与技能进行口头交际的能力,外语测试时间一般不得少于10分钟。 复试面试总成绩为100分,面试提问50分,实践能力考核30分、外语能力测试20分。面试成绩当场计算得出,并要求考生本人签字确认后方能离开。 五、复试要求 1.复试遵循随机原则:“随机确定考生复试次序”、“随机确定面试组组成人员”、“随机抽取复试试题”。 3.面试前30分钟,考生按规定进行候考准备。 4.我院认为有必要时,可对考生再次复试。 5.其他相关要求以《成都中医药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考生须知》和《成都中医药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方法》为准。 六、成绩计算及录取原则 (一)总成绩计算: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进行加权计算。 总成绩=初试成绩/5*70%+复试成绩/2*30%。 (二)拟录取原则 (1)根据考生总成绩排序,按照我院2023年各专业的招生计划数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总成绩相同的情况下(小数点后两位),依次按照初试成绩总分、复试笔试成绩、复试面试成绩高低的顺序择优录取。 (2)复试笔试成绩和复试面试成绩,任何一门成绩不及格即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三)录取方向和导师的选择原则:在面试前填写《报考导师意向表》,根据学生和导师的意愿进行双向选择。 七、调剂工作 学院未完成录取计划的专业接收调剂生,将另行发布调剂复试录取工作细则。 八、体检: 拟录取考生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 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 号文)精神,考生获得拟录取资格后可选择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进行,在拟录取名单确定后 5 个工作日内将本人体检合格报告交至公共卫生学院研究生科(成都中医药大学温江校区弘景楼4号楼308室)。如对体检存疑学校有权要求考生到指定医院复查,确有体检不合格者,学校有权取消考生录取资格。 九、结果公示 学院将于面试后3天内在成都中医药大学公共卫生学院网站(https://www.cdutcm.edu.cn/ggwsxy)通知公告栏对所有参加复试考生的初试成绩、复试成绩和录取总成绩进行公示,公示时间10个工作日。并同时上报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审核备案。 十、监督管理 学院成立研究生招生复试督察小组,对我院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过程进行全程监督。考生复试成绩、复试排名、拟录取结果实行严格的公示制度。考生如对复试及录取结果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向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督察小组反映,监督和申诉电话:18380454588。 其它未尽事宜参照《成都中医药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方案》相关规定。 成都中医药大学公共卫生学院 2023年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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