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招信息] 浙江财经大学公共管理学院 2021年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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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354 | 回复0 | 2024-2-5 11:23:2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为做好202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函〔2020〕8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1〕2号)和《浙江财经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在确保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学性的基础上,完善复试工作机制,规范复试组织管理,精心设计复试内容,严格复试考核标准,强化复试监督检查,积极稳妥做好202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
二、工作组织
学院成立了以院长和书记为组长的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和纪委书记为组长的复试录取工作监督小组,负责全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的领导、监督和统筹管理。
(1)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郭剑鸣  沈晓敏
副组长:裴志军 杨丽霞
成 员:戴卫东 杨雪锋 徐保根 龚刚敏 操世元 韦晓蓓
(2)复试录取工作监督小组
组长:程晓东
成 员:蒋淑丽  唐瑶
(3)复试小组
由6名学术水平较高、具有高级职称的硕士生导师组成,秘书1人。复试小组负责确定本专业考生远程面试的具体程序、内容、评分标准,并具体组织实施远程面试。在面试过程中,复试小组成员须现场独立评分,在评分前可以召开复试小组会议,研究对考生的考察评价意见。
三、调剂工作
(一)调剂条件
1.调剂考生需具有本科学历或为应届本科毕业生,符合调入专业报考条件。
2.考生初试成绩应同时达到报考专业所在管理类的国家A类地区复试分数线和调入专业的复试要求。
3.调剂原则上在学科门类内部进行,考生本科专业应归属于管理学大类且报考专业归属于公共管理一级学科。
4.调剂考生的报考专业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应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原则上应相同。
5.报考专业学位的考生不得调剂学术型专业。
6.本科期间各类奖学金、竞赛奖项获得者相同条件下优先。
(二)调剂流程
1.一志愿生源不足的专业会及时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布生源缺额情况,并通过学校研究生院网站和学院网站发布调剂公告,说明接受调剂的专业和申请调剂的基本条件;
2.学院开通调剂咨询热线,接受考生咨询;
3.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填报调剂志愿,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按照规定的调剂基本条件择优遴选调剂考生。
4.考生在接到同意调剂通知后,必须在规定时间内确认同意调剂,否则视为放弃。
5.调剂复试人员的名单由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决定,报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由研究生院统一对外公布。
四、复试工作
(一)基本要求
1.参加复试考生的初试成绩必须达到我院2021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分数线(含单科和总成绩)。
2.学院采用远程网络复试形式(钉钉和腾讯会议双机位),各项远程复试必备的条件详见《浙江财经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全日制硕士研究生远程复试考生须知》。
3.复试采取差额形式,我院今年学术型研究生复试比列不低于120%。
4.严格考生资格审查。通过综合比对“报考库”“学籍学历库”“人口信息库”“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库”等措施,加强对考生身份的审查核验。审查期间,如对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有疑问的,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未通过或者未完成认证的考生不得列入拟录取名单。
5.复试开始前将对考生进行人脸识别、人证识别等实人认证操作,认证通过后才能开始复试。
6.考生须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确保提交材料真实和复试过程诚信。
(二)主要原则
1.坚持科学选拔的原则。采用多样化的考察方式方法,确保生源质量。
2.坚持公平公正的原则。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
3.坚持全面考查、突出重点的原则。在对考生德智体等各方面全面考察基础上,突出对专业素质、实践能力以及创新精神等方面的考核。
4.坚持客观评价的原则。
5.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增强服务意识,提高管理水平。
(三)复试内容
学院根据学科专业特点,精心设计了复试内容,通过考生大学学习成绩单、科研成果等补充材料,对考生既往学业、一贯表现、科研能力、综合素质和思想品德等情况的全面考查。复试的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专业能力考查。主要考查考生对本专业知识的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提出、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
2.外语能力考查。主要考查考生的口语和听力水平。
3.综合能力考查。以综合性、开放性的能力型题目为主,综合考查考生创新精神、实践能力、思维能力、应变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等情况。
(四)复试程序
网络远程复试的基本程序如下:
1.身份验证。复试记录员(秘书)核对、询问考生姓名等基本信息,确认考生单独在场情况,并要求出示有效身份证明或通过人脸识别等技术手段核实考生身份。
2.考生英文自我陈述(2分钟左右)。
3.随机选题。题型分为专业知识和综合分析两种。每个专业准备试题库按编码排列供考生选取,由考生当场报数字随机抽签确定题号。
4.复试小组提问。
5.考生回答。
6.考生复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考生完成回答后可主动提出结束复试。前一名考生开始复试时,由复试记录员(秘书)通知下一名考生做好准备。
7.复试记录员对考生的作答情况进行现场记录,并确保相关录音录像设备开启。
8.参加复试考官现场独立评分。
(五)资格审查内容
复试前,学院通过钉钉APP对复试考生进行报考资格审查,对不符合教育部规定的考生,不予复试。
资格审查主要对考生的有效身份证件、学历证书、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考生必须携带以下资料:
1.有效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2. 除本校(含东方)应届生外,其他考生须提供《考生表现情况调查表》。社会考生由本人档案所在单位的人事部门、或者户籍所在地居委会加盖印章,外校应届本科生的《考生表现情况调查表》由就读院系加盖印章。
3.学历证明资料
(1)应届本科毕业生:完整注册后的学生证(高校教务部门颁发的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的打印件(来源地址:http://www.chsi.com.cn/xlcx/bgcx.jsp)。
(2)往届本科毕业生:本科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的打印件(来源地址:http://www.chsi.com.cn/xlcx/)。因毕业时间早而不能在线验证的,需提供教育部《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http://www.chsi.com.cn/xlrz/)。
(3)提前毕业的考生,即目前在校三年级学生,必须持有现就读学校教务部门出具的、经所在学校校长签字的学分证明,并注明该生在2021年9月1日前能取得毕业证书。
(4)同等学力考生必须获得国家承认的大专毕业学历两年或两年以上,即2019年9月1日前毕业的同等学力考生方具有复试资格。同等学力考生需提供专科毕业书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的打印件(来源地址:http://www.chsi.com.cn/xlcx/)。大学本科结业生按同等学力身份考生对待,须提供结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报考学术型硕士的同等学力考生还应提供所报考专业专升本或参加自学考试本科段,取得大学本科课程合格成绩5门以上(由教务部门出具证明)。
(5)外校应届生提供大学期间成绩单复印件一份(由教务部门盖章)。
(6)科研成果及获奖证明等补充材料。
(六)成绩计算
1.复试成绩计算方法:
复试总成绩为100分,复试成绩占总成绩的权重为40%,复试成绩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2.总成绩计算方法:
总成绩=初试总分÷5×初试权重+复试成绩×复试权重
3.按考生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择优录取。
五、录取工作
学院根据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情况、初试和复试成绩、身体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1.拟录取的硕士研究生为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不接收定向就业考生。
2.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是保证入学新生质量的重要工作环节,主要考核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学院须结合综合能力考查情况以及考生档案所在单位出具的政审材料和《国家教育考试诚信档案》做好考核工作,对于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3.根据《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的要求,考生自行到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进行体检,体检单后续通过邮寄等方式交学院归档备查,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4.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考生总成绩,结合思想政治素质、品德考核情况和身体健康状况,确定拟录取名单并上报研究生院。
5.研究生院对拟录取名单进行审核,无误后上报学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并在学校研究生院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成绩、复试成绩和总成绩等。公示期间拟录取名单如有变动,须对变动部分做出说明,并对变动内容另行公示10个工作日。
6.公示无异议后,学校将拟录取名单上报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审批,并报教育部备案。
六、复试的监督和复议
1.实行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和监督小组对复试工作过程进行监督,并严肃处理违纪违规事件。
2.实行监督制度和巡视制度。学院、学校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和校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纪检领导小组对复试工作进行全面监督,并选派专人到复试现场巡视。
3.实行信息公开制度。及时公布复试基本分数线、复试考生名单、复试工作办法、复试结果等信息。
4.实行复议制度,保证投诉、申诉和监督渠道的畅通。对投诉和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进行复议。
如有异议请致电0571-86735200。
七、其它
附件1:关于成立公共管理学院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附件2:关于成立公共管理学院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监督小组的通知
附件3:浙江财经大学公共管理学院2021年全日制硕士研究生远程复试考生须知
附件4:浙江财经大学研究生考生政治审查表
浙江财经大学公共管理学院
2021月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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