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级文件要求及《福建师范大学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实施办法》、《关于做好接收2023年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含直博生)工作的通知》(师大研〔2022〕31号)等文件精神,并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订本工作方案。 一、接收专业和名额 注:实际接收名额由学院根据生源情况做适当调整。 二、推免接收对象和条件 我院各接收专业均可接收取得推免生资格且符合教育部规定体检标准的校内、外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三、接收工作安排: (一)报名申请 具有推免资格且符合我院申请条件的考生,自行通过“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s://yz.chsi.com.cn/tm)(下称“推免服务系统”)进行网上申请,并按照要求向学院递交有关材料。 (二)复试时间 2022年9月25日—10月10日,学院根据报名情况和审核结果,开展若干次复试、录取工作,具体时间请关注我院在研招网的通知。 (三)复试地点及方式 现场面试或网络远程面试,具体另行通知。 (四)复试时需提交的材料 (1)个人简历 (2)本科成绩单 (3)获奖证书等 (备注:材料电子扫描版请发至邮箱:3083057@qq.com) 四、复试考核内容及分值 涉及专业:020100理论经济学、020200应用经济学、120100管理科学与工程、025100金融(专业学位)、025400国际商务(专业学位)(按考核顺序) 五、远程复试要求 考生参加复试前务必登录我校研究生院网页(http://yjsy.fjnu.edu.cn/)“招生管理”栏目,提前学习《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考场规则》、《硕士研究生招生网络远程复试考生须知》,保证对复试相关政策法规充分知情了解。 六、录取规则 1.各专业(领域)按照复试成绩(总分100分)排名,对考核成绩合格的考生,按复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录取。2.如有考生放弃或招生计划动态调整,依以上规则递补录取。3.复试成绩不合格(60分以下)者、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合格、体检不合格者、有违诚信或弄虚作假者,不予排定录取名次、不予录取。 七、其他 (一)本工作方案在学校相关文件要求的基础上制定,其他未尽事宜,按照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二)拟录取的考生,须参加我校医院组织的体检或提交三甲医院升学体检报告(体检项目及要求详见我院网站文档下载区),三甲医院的体检报告需于10月30日前通过快递(我校仅接收EMS或者顺丰快递)寄达:福建福州闽侯上街镇大学城师大校区行政楼527室,研究生招生科(收)。 (三)联系方式: 学院咨询电话及邮箱: 0591-22867937,jjxyyjsq@fjnu.edu.cn; 学院监督电话:0591-22867942。 学院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闽侯县上街镇学府南路8号福建师范大学旗山校区人文楼3楼 经济学院 2022年9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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